与传统乡村社会的教化体系——官方与非官方教化组织二元同构性体系——不同,近代乡村社会的教化体系乃是一个新兴教化体系与旧式教化体系异质并存的复合体。旧式教化体系以儒家学说为指导理论,以维护王朝的统治为旨归。新式教化体系则重在传播西方现代的知识与文化,以开通民气为标的,这是两个根本不同质的体系。当新的教化体系在近代社会诞生并成长之时,旧的教化体系仍同时在社会中存在并发生缓慢的变动。在任何时候,新的体系的诞生必然不可能完全脱离旧的东西而独立发展。同样,在近代社会,新旧乡村教化体系之间存在着重叠更替的过渡组织。新旧乡村教化体系的异质并存便构成了晚清乡村教化模式的时代特征。
与传统教化体系不同的是,晚清乡村社会的教化体系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向,这首先表现在教化组织形式属性的多元化上。传统乡村社会教化体系是官方教化组织形式与非官方教化组织形式的二元结构。而在晚清,在这二者之外,教堂与教会学校的出现却以完全不同于上述二者的方式楔入了中国社会,它是西方入侵中国所带来的产物,并不受中国政府的控制,基本上独立于原有的教化体系之外,是外国殖民势力对中国社会进行思想教化与控制的工具。随着西方商品经济的涌入,自然经济日趋破产,人们开始走出家门,在广阔的社会中寻求生路,人们相互间的联系加强,公共领域内的活动相应强化。“19世纪中叶以降,随着中国传统社会开始向近代社会转轨,传统‘公’领域呈现出明显的扩张趋势。”①乡村社会教化作为公共领域的范围,其重要性日益得到全社会的重视,从而,新式社会法团在乡村教化中的力量开始强化。教育会在近代出现,成为乡村教化中的重要团体。在旧的教育制度尚未崩溃、新的教育制度尚未形成的20世纪初叶,教育会成为二者转换的中间机构。“直至1909年,全国教育会已达到723个,拥有会员48432人,借此形成了以绅士阶层为主体,以教育会社团为依托的掌控地方新式文化教育的组织体系。”②
晚清乡村社会教化体系趋向多元化的另一表现为教化主体的多元化。传统乡村社会教化体系中,四民之首的绅士阶层承担着实施教化的任务。但在晚清,居于教化主体地位的已不再仅仅是绅士阶层。在社会生活急剧变化与西方商品大潮的冲击下,传统价值观念发生变化,屈居于四民首末的绅士与商人在近代发生了对流,商人羡绅士之顶戴权威,捐钱为绅,“目前由商而官者不胜枚举”①。绅士慕商人之钱财富有,厕身经商,甚至身为状元的张謇也弃官为商。绅商对流的结果就是一个新的阶层——绅商阶层在近代的出现。绅商阶层出现之后,他们与传统的绅士阶层分享着乡村教化的权力,商人通过绅商阶层也承担了乡村教化的部分权力。随着新式学堂的建立和留学浪潮的出现,从学堂毕业和国外学成之人成为由旧式士绅转化而来的新式知识分子,他们又任职于学堂教习或报馆之记者、编辑等,同样进行着社会教化。传教士一直是教堂与教会学校中的教化主体。由此可见,绅士阶层在近代再也不能独占乡村社会教化的主体地位,这一地位由旧式绅士、绅商阶层、新式知识分子与传教士等阶层和集团共同分享。
因此,晚清乡村社会教化体系嬗变的历史趋向,是以王朝对于基层社会控制的失控为标志的。
在这一历史性变迁过程中,“这些变化表明政府权力削弱了,绅士摆脱了政府权力的制约,并变得难以驾驭。对于传统的纲常伦纪的日益淡漠销蚀了绅士对政府的忠诚信念”②。当1905年科举制度废除后,政府控制绅士阶层的最主要绳索从手中滑落了,它逐渐失去了对乡村社会教化主体的控制,使得乡村社会的教化呈现出一种空前的失范状态,地方社会对中央的向心力于是逐步消失殆尽。乡村教化结构的变化正凸显了晚清中国社会政治结构的变化,中央失去了对地方社会的权力控制。到了20世纪初,清政府已处于火山喷发的口端,当武昌一地首义,则各地纷纷响应,貌似庞大的清王朝在一夜之间便分崩离析。
晚清乡村社会教化体系变迁所产生的影响是深远的。当然,它与晚清政府走向灭亡时各项制度的衰落变迁同步进行着,并产生互动,共同构成了王朝灭亡的全部内容。
原载《史学月刊》1999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