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权力的本质属性而言,封建专制政权不会容忍任何无视其权威的社会力量的发展。为了防阻明季绅士力量坐大现象的重演,也为了摧抑士大夫的民族意识,清王朝以凌厉之势挫削绅士的力量。“清之所异于明者,在摧挫士气,抑制绅权。”①对地方绅士的严厉惩治,是清王朝入主中原后的基本政治手段。《东华录》载:“顺治三年……谕:运属鼎新,法当革故。前朝宗姓,已比齐民,旧日乡绅,岂容冒滥……自今谕示之后,将前代乡宦监生名色尽行革去,一应地丁钱粮杂泛差役,与民一体均当,蒙混冒免者治以罪。”②1652年,清廷由礼部颁天下学校卧碑,以规范绅士的行为;1660年,由礼部严饬学臣约束士子,不得妄立社名,纠众盟会,违者严加治罪。③统治者对绅士力量的严酷之举,确使“各地帖伏,无复明代绅士嚣张之势矣”④。然而,统治者的严厉措施,只是削减绅士力量于一时,而未能从根本上弱化绅士对地方社会控制的能力。道光以后,地方绅士的权势已日见扩张:
粤东吏治偷敝,人人以势利争胜,玩视法度,积成风气。官评之贤否,专视绅士之爱憎,百姓疾苦,无过问者。⑤——同治年间。
近来绅士往往不安本分,动辄干预地方公事,甚至借端挟持官长,以遂其假公济私之计,于风俗人心大有关系,亟应认真查究以挽浇风。⑥——光绪年间。
无疑,封建专制制度不时塑制着皇权的绝对形象,同时,封建社会文明的机体里也滋生着抵御皇权的“免疫”系统。终究,在社会生活的最广阔范围内,在千年如斯的基层社区内,离开绅士的社会权威力量,皇权也只有象征的意义。代表皇权执行政务的官府,谨慎而又有分寸地“礼遇”绅士,求得官权与绅权的合作共治。“各省州县之待所辖绅士,假以礼貌,使有别于齐民。”①通常情况下,“地方官到任以后的第一件事,是拜访绅士,联欢绅士,要求地方绅士的支持”②,否则,地方官员往往被绅士们合伙搞掉,或者经由同乡京官用弹劾的方式把他罢免或调职③。因而,知县们被反复告诫说,县官遇见绅士,“皆宜下轿叙谢远劳”,不能“妄自尊大乘轿从绅士面前长驱而过”④。县官到任的第一件事,就是要号房探明“地方大绅士生日号行,均要写明,贴于办公之处”。因为“绅士为一方领袖,官之毁誉,多以若辈为转移”⑤。
如果说“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是皇权一统权威的法定依据,那么“天高皇帝远”则是对绅权地方权威的社会认可。在以“士农工商”简单社会分工为基础的农耕社会里,技术知识及其进步是微不足道的;社会秩序的维系和延续依赖于“伦理知识”。因此,无论社会怎样动**变乱,无论王朝如何起落兴废,维系封建社会文明的纲常伦理中心都不曾变更。然而,居于这个社会文明中心位置的却恰恰是绅士阶层。
在封建农耕社会里,绅士阶层是唯一享有教育和文化特权的社会集团。“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的社会价值观,决定了唯有文化占有者绅士才拥有卫护传统社会纲常伦纪的职责。“其绅士居乡者,必当维持风化,其耆老望重者,亦当感劝闾阎,果能家喻户晓,礼让风行,自然百事吉祥,年丰人寿矣。”①如何使一个辐员广大而又彼此隔绝的传统社会在统一的儒学教化下,获得“整合”,使基层社会及百姓不致“离轨”,是任何一个封建王朝必须面对的重大课题。清王朝所面临的思想意识统治任务则更为艰巨:
顺治十六年(1659)成立乡约,规定每月朔望宣讲“六谕”两次。②
康熙九年(1670)颁布十六条“圣谕”。
雍正二年(1724),清世宗亲自撰写了“圣谕广训”,成为日后百姓生活中经常宣讲的主要依据。
每半月一次“宣讲由十六条政治道德准则组成的‘圣谕’的目的,是向百姓灌输官方思想”③。然而,这一带有“宗教”形式却毫无宗教内容或宗教情感的活动仅仅依靠地方官员就根本无法实行。
地方绅士事实上承担着宣讲圣谕的职责。“在于大乡大村,设立讲约所。选举诚实堪信,素无过犯之绅士,任约正,值月分讲。”④“十六条圣谕”以“重人伦”“重农桑”“端士习""厚风俗”为主旨,成为农耕时代浸透着浓郁的东方伦理道德色彩的行为规范。它的内容是一个古老民族文化在那个生存方式中的基本需求:
敦孝弟以重人伦,笃宗族以昭雍睦,和乡党以息争讼,重农桑以足衣食,尚节俭以惜财用,隆学校以端士习,黜异端以崇正学,讲法律以儆愚顽,明礼让以厚风俗,务本业以定民志,训子弟以禁非为,息诬告以全良善,诫窝逃以免株连,完钱粮以省催科,联保甲以弥盗贼,解仇愤以重身命。①
重要的是,反复向村民百姓宣讲这一规范的是绅士。
绅士拥有文化、知识,成为农耕时代一个文明得以延续发展、社会秩序得以稳定的重要角色。等级制度和农耕社会的生存方式,排斥着农民享有受教育和拥有文化的权利,也因此而处于被治者的地位。在一个“礼法”社会中,只有“知书”才能“识礼”,也才配“识礼”。对文化和教育的占有,使得绅士集教化、伦理、法规、祭祀、宗族等一切社会职责与权力为一体,成为乡土社会的实际权威。“一个农民从生到死,都得与绅士发生关系。这就是在满月酒、结婚酒以及丧事酒中,都得有绅士在场,他们指挥着仪式的进行,要如此才不致发生失礼和错乱。在吃饭的时候他们坐着首席,得接受主人家的特殊款待。”②对于一个大字不识的农民,文字是既具有神秘性也具有权威性的力量,它的实体表现就是绅士阶层的权势和地位。
在农耕社会“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而又远离文化知识的农民宽厚的肩膀上,顶立起一个乡土社会的领袖集团——绅士阶层。
“我们的帝国是由几百万个农村聚合而成的社会。数以千万计的农民不能读书识字,全赖乎士绅的领导,村长里长的督促,他们才会按照规定纳税服役。”③绅士的权势来源于一个文明或时代的根本需求,它是以一个社会权威的姿态矗立在厚实的农耕社会的根基之上。同权力直接源于"皇权"赐予的官僚不同,他们只对皇权负责,而绅士却还肩负着社区的利益。因而,“民之信官,不若信士”,这是无论皇权还是官府,都难以改变的社会现实。作为一个社会权威力量,绅士在社区中的领袖地位很难被皇权轻易地剥夺。尽管在极端冲突的时期皇权可以凭借兵威大规模地摧抑绅士的力量,但社会生活的正常组织、社会秩序的正常维系,又只能依恃于绅士的力量。因此,无论是皇帝继退引起的朝政风波,还是王朝易代的江山更色,都很难从根本上触动绅士阶层在乡土社会中的地位。即使在清朝替代明朝的既杀戮人身又**人心的异族统治过程中,清朝也只能适度地扑杀明朝的遗绅,而不能从根本上削弱地方绅士的权势。农耕文明土壤里扎根生长着的绅士力量仍然顽强地抵制着“皇权”对基层社区的渗透,保持着自身的领袖地位。
任何一个王朝只能拥有一时之天下,而不能拥有整个文明。
文明或体现文明生存方式的根本需求,将超越王朝或皇权的直接利益,而属于一个特定的历史时代。这是所有旨在建立“万世王朝”的皇权永远无法破解的斯芬克斯之谜。
一个文明体系的生存和发展遵循着自身运行的必然节律。
当然,绅士的权势并不具有永存的价值。不过,除非从一个社会或时代变革的深层意义着眼,绅权的彻底消除将不具有任何现实性。然而,这不又意味着奏响了整个封建社会制度走向墓葬的挽歌吗!对此,皇权将注定无能为力。
原载《中国史研究》1995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