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鄂州约法》颁布(1 / 1)

中国通史 陈淑兰 130 字 5天前

1911年10月16日,武昌军政府颁布了《中华民国鄂州约法》,这个约法规定了人民的权利和义务。规定人民一律平等;允许人民有各种民主、自由权利(如言论、出版、通讯、信教、居住、营业、保有财产、保有身体、保有家宅等等自由);规定人民有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对于政府组织、总督与议会的权限和职责也规定得很清楚。议会类似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议会制度;总督权限、地位类似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总统。《中华民国鄂州约法》是资产阶级性质的约法,是中国第一部具有宪法性质的法令,不过只是由湖北一处地方政权所颁布,带有地方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