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建国前后,皇太极开始变更旧制,实行改革。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
改订满洲统治制度为贝勒议政。努尔哈赤建国初期,由四贝勒共同执政。皇太极即位前,和代善、阿敏、莽古尔泰三大贝勒共理朝政。皇太极继位后即与诸贝勒定议设八大臣,与诸贝勒共坐议政。三大贝勒的权力缩小,皇帝主持的诸贝勒、八大臣议政会议,成为国家政治和军事的最高指挥机构;设定八旗官制,皇帝掌握精兵。早在努尔哈赤时,选拔八旗牛录的勇壮兵士组成巴牙喇,每牛录17人。1634年,皇太极改巴牙喇厄真为巴牙喇章京。各旗的巴牙喇章京由皇帝直接调遣出兵,这样,皇帝便掌握了各旗的精兵。另外还授封勋爵,改订文字,制成有圈点的新满文。
设立蒙古八旗和汉八旗。蒙古降金将兵原来或自成一旗,或分隶满洲八旗。1635年,皇太极改订蒙古旗制,原分隶满洲八旗的蒙古兵丁析出,与蒙古降将统领的壮丁组成蒙古八旗。蒙古八旗仿满洲八旗制度,也分为黄、红、蓝、白四色,又各分正、镶两旗。各旗设固山厄真,下设梅勒章京、甲喇章京。八旗壮丁地位仅次于满洲旗丁但优于蒙占各部兵民。
原来收降的汉军,也编人满洲八旗,只有佟养、石廷柱部独立编旗。1642年正式编定汉八旗。编入汉八旗的汉人军兵,也称为旗人。他们在政治上和法律上都优于一般汉族官民。另外,还起用汉人文士。
依仿明制,改订官制。皇太极在建国前后,起用范文程、宁完我等人参议,依仿明制改订了中枢官制。1631年7月,设立吏、户、礼、兵、刑、工六部,极大地削弱了八旗贵族的权力,使国家权力更集中于皇帝一人。1636年3月,又改文馆为内三院(国史、内秘书、内弘文),各设大学士、学士主管。他们参预政要,成为皇帝的参谋和助手。同年6月,又设都察院和理藩院。二院与六部合称八衙门,构成中枢政府。
另外,还行科举、招揽人才,修会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