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汗国建立后,成吉思汗及其继承者发动了一系列大规模的战争。在几乎整个13世纪中,蒙古铁骑踏遍了东自黄河、西至多瑙河的欧亚大陆,使各国人民蒙受严重的战争灾难。这些战争,大致可分为两征和南下两个方面。
成吉思汗在1219-1225年亲自西征。在占领整个中亚细亚和南俄罗斯草原后,把这些地区分封给他的儿子术赤、察合台和窝阔台。成吉思汗死后,察合台、窝阔台成立独立的汗国,术赤的儿子拨都在封地上建立了金帐汗国。后来,在蒙哥汗统治时期,其弟旭烈兀出兵伊朗、巴格达、阿拉伯等地,在他征服的地区又建立了伊儿汗国。这四大汗国逐渐走上独立发展的道路。
首先是建立了一套中央集权的统治机构。元改三省制为单省制。中央设中书省,总理全国政务,枢密院掌军事,御史台司监察。另外,设通政院管驿站,将作院管工匠,集贤、宣政二院管宗教事务等。地方设行中书省(简称行省),除河北、山西、山东直属中书省(称为“腹里”),吐蕃(西藏)地区属宣政院外,全国分为岭北、辽阳、河南、陕西、四川、甘肃、云南、江浙、江西、湖广10个行省,分辖路府州各县。各级军民官署除主官外,均设“达鲁花赤”,掌实权。岭北(漠北蒙古)、辽阳(东北)、甘肃、云南四个行省的建立,是元朝的创举,它大大加强了中央对边疆的统治。澎湖、台湾则设巡检司,属浙江行省泉州路同安县管辖。行省制度的确立,是我国历史上政权机构的一项重大变革,它从政治制度上巩固了国家的统一,使中央集权在行政体制上得到了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