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兵制立军名(1 / 1)

中国通史 陈淑兰 225 字 5天前

1036年(西夏广运三年)9月,元昊开始实行征兵制度。军队分为“正军”和“抄”。男子凡年满15岁者均为丁,列入兵籍。当遇战事,根据部落大小出丁助钱。征兵的具体办法为:每一丁中取正军一人,每四丁中抽抄二人,每一正军配备二抄。正军专门从事战斗,抄随军负担杂役。

元昊为了加强对西夏境内广大党项人民的统治,增强了军事力量和军事机构系统。分“国内诸州计之总兵50余万”为左、右厢。设立12监军司:左厢神勇军司,驻今陕西榆林县东南;祥祐军司,驻今陕西横山县东北;嘉宁军司,驻今宁夏同县东北;西寿保泰军司,驻今甘肃靖远县北;卓罗和南军司,驻今宁夏银川市西北和贺兰山东;甘州甘肃军司,驻甘州;瓜州西平军司,驻瓜州;黑水镇燕军司,驻今甘肃金塔县东北;白马强镇军司,驻今内蒙古阿拉善左旗吉兰泰;黑山威福军司,驻今内蒙古额济纳旗南。每个监军司设都统军、副统军、监军司各一职,由党项贵戚豪右担任。另外还设指挥使、教练使、左右侍禁等数十职,由党项人和汉人担任。这种军事机构和指挥系统,调动灵活,作战机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