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1年(神册六年),阿保机对他的侍臣讲:“国家事务,大小不一,法度不明,何从治理。”并命大臣“定治契丹及诸夷之法”。契丹贵族知识分子突吕不受命并撰成“决狱法”,此即契丹奴隶主国家的第一部法律。为了实施“决狱法”,专门设置了法官“夷离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