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罢募役法(1 / 1)

中国通史 陈淑兰 209 字 5天前

1086年(元祐元年)3月,宋廷罢募役法,复行差役法。

王安石“熙宁变法”时,将差役法改为募役法。司马光等保守派上台后,对募役法这一可行性程度很高的役法不加理性分析,取长补短,而是武断地罢废,要求全盘恢复差役法。1086年正月,司马光连续上了两道奏折,要求罢募役法,依旧差役。对此,变法派蔡确、章悖等人强烈表示反对,要求朝廷即刻派遣官员到各地进行考察,根据实际情况加以调整,使役法趋于完善。章悖这一中肯的意见高太后和司马光根本听不进去,章悖还因此而遭到旧党的各种诋毁和攻击。就是保守派内部,对罢募役法也有不同看法。苏轼就曾对司马光说,“差役、免役,各有利害。要罢免役而行差役,怕不容易。”范纯仁也劝说“差役一事,尤当熟讲而缓行”。司马光一概不听。3月,终于恢复差役法。王安石在江宁,听说罢新法,默不作声。直到传来罢募役复差役的消息,才惊愕地说,“此法是不可罢的。创立此法,我曾和先帝商讨两年之久,已经设想得很完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