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203年(建安八年),曹操因为国内连年战乱,学校大多废置,后生已失去仁义礼让之风,于是下令郡国中人学习文学,县满五百户,就要设置校官,选乡里有才‘华的人教学。同时规定公卿、六百石以上官吏和将校子弟为郎、舍人的,都可以诣博士受业。如果可以精通一部经书以上,就可以由太常分等级授官阶。曹操兴学对汉末教育的发展、文学的发展都起了巨大的作用,尤其是他按所学经书多少授官阶,刺激了全国上下学习文化知识,有利于封建文化的继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