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召共和(1 / 1)

中国通史 陈淑兰 222 字 5天前

公元前841年,开始,在厉王出奔期间,诸侯推共伯和(即共国的君名和)代行天子事,由周、召二公掌握实权。“共和行政”十四年,厉王去世,召公把太子静奉为天子,是为周宣王,其伯和又回到他自己的封地去了。这时的周、召二公,是周朝初年周、召二公的后代。因为周朝实行的是世卿世禄的世袭制度,周、召两家的后人在名分上一直是周朝的卿相。但是,在专制政治的时代,职位和权力有时并不一致。在厉王之前的几朝,周、召二家的权力不太明显。所以,这两家才组织了对周厉王的宫廷政变,并开始共同执掌权力。这种共同掌权,不同于周成王年少时周公旦的个人专权,因此,在周、召共和的14年里,国家并没有出现大的动**。不过,如果有人说中国社会由此可能转向民主的政治制度,比如希腊、罗马时代的贵族民主政治,就有些过分天真了。冈为周召共和的基础是厉王有名而失权,周召有权而无名。在国人的暴动中,据说召公用自己的儿子保护了厉王太子静的性命,并由召公抚养成人。当厉王死去,王位确实空出来之后,太子才正式继位,成为周宣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