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修署名(1 / 1)

欧阳修奉诏参加《新唐书》撰写工作时,这部书的编写工作已近尾声,诗人宋祁已经写完了主要的列传部分,欧阳修只担任了《纪》、《志》方面的工作。书成之后,呈送给皇帝。皇帝认为两人合写体例不一,命令欧阳修重写《列传》部分。欧阳修领命之后,仔细阅读了《列传》部分,发现宋祁的写法虽与自己有所不同,但有特点和长处。他想,何必要别人的文章一定同自己雷同呢?于是决心照留原样,一字不改,并向皇帝陈述理由,征得了同意。

在送给御史府审验时,一位官员对欧阳修说:“按照惯例,修撰史书,不管有多少人执笔,书写成后只署其中官位最高的作者的名字,至少应该把你的名字放在前面,你比宋祁官高,为什么不署你的名字呢?”

欧阳修严肃回答说:“我怎能夺人之功为己有呢?”于是,他只在《纪》、《志》两部分署自己的名字,《列传》则仍署宋祁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