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章(1 / 1)

老子通释 余秋雨 684 字 14天前

我在解析上一章的时候,阐明了老子那些观念不是特指政治人物,而是泛指普遍人生。但是,我在前几章又说过,老子到这时已经把政治人物当作他观察的焦点,因此讲着讲着总会带出他们。什么时候,他在泛指了普遍人生之后又要特指政治人物了呢?眼下这一章就是。而且,后面一连四章,都是。

这一章,老子开始比较完整地表述自己的政治观念。当然,仍然是在“大道”、“无为”思想指引下的观念。

先看原文——

以正治国,以奇用兵,以无事取天下。

吾何以知其然哉?以此——

天下多忌讳,而民弥贫;

人多利器,国家滋昏;

人多伎巧,奇物滋起;

法令滋彰,盗贼多有。

故圣人云: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

开头就说“以正治国,以奇用兵”,那就需要讲讲“正”、“奇”这两个字了。其实,这是中国哲学中的一个对立范畴。“正”,是指正当、安定、常例;“奇”,是指奇巧、异常、罕例。两者基调相反,却构成互补。

例如,大而言之,从国到家,都需要以“正”定位、立基,又需要以“奇”激活、创新。小而言之,即便是个人,也需要以“正”来安身立命,显示人格,又需要以“奇”来发挥个性、创造奇迹。如果只取一端,就会产生偏侧。

老子在这里把“正”分给了治国,把“奇”分给了治兵,分得很好。治国不可用诡道,而应该是朗朗乾坤间的端然肃然,但治兵就不能这样了,过于正规,反易失败。治国、治兵的目的,是要天下无事,因此,“正”、“奇”两个箭头共同指向一个“无”字。

为什么要以天下无事为目的?因为他不断看到的都是“逆向因果”。那就是,禁忌导致了贫困,利器造成了混乱,技巧鼓励了邪事,法令增加了盗贼。既然如此,圣人治理,就不想那么多点子了,只需无为、无事、无欲,安安静静。

这已经形成了一个系统的思路,但在逻辑上显然是太简单、太片面了,而且里边还存在着矛盾。你看,一上来就说“以正治国”,也就是肯定了“治”,而且分明是主张以“正”来治理“不正”。那么他作为逻辑支点的弥贫、昏乱、奇物、盗贼,都是治理的对象。产生这些坏事,确实与错误的作为有关,但是要消除,应该采取正确的作为,那就是“以正治国”。任民众“自然化育”并不可靠,因为民众极易上当。任好事、坏事各自发展更不看好,因为丛林规则常常是劣胜优汰。

我前面说过,老子在治理问题上“无为”构想的简单化,原因之一是他实在太老,未曾见识从战国到秦汉的政治大实践。然而“未曾见识”还能说出那么多让后代政治家怦然心动的话,这毕竟让人佩服。

我对这一段的翻译是——

以正治国,以奇用兵,以无为来执掌天下。

我为什么要这样做?

根据是——

天下禁忌越多,人民越是贫困;

民间利器越多,国家越是混乱;

人们技巧越多,邪事越是滋生;

法令越是彰显,盗贼越是大增。

所以圣人说:

我无为,人民自然化育;

我好静,人民自然端正;

我无事,人民自然富裕;

我无欲,人民自然淳朴。

这一章,在中国文化史上影响很大。我尽管并不完全赞同其中的观点,却非常喜欢老子在说这段话时所用的口气。故意说一些过头话,但表现出一种诚恳。尤其是最后一段放进了四个“我”,很有味道。全文产生了一种有节奏的排比,但读起来又觉得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