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六章(1 / 1)

老子通释 余秋雨 648 字 14天前

过于强壮就会衰亡,于是老子要人们“返婴”。但“返婴”的说法比喻性太强,人们不容易获得共识,因此老子又提出了更有普遍意义的“和光同尘”学说。这个学说的内容我们已经在第四章见到,可能是刻写重叠,而相比之下,放在这一章更“入位”。

在第四章和本章重叠出现的词句是:“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我当时的翻译是:“挫去锋锐,解除纷争,与光相融,混同世尘。”这,就是“和光同尘”学说的基础话语。相比之下,“挫其锐,解其纷”不太重要,“和其光,同其尘”非常重要。这是因为,前六个字是指人的行为方式,后六个字是指人的生存形态。

这种生存形态,不是“无”,不是“空”,但又很接近“无”和“空”,那就是生命与光相融,混同世尘。光,虽无实体却给天下带来明亮,促成万物的生长;尘却没有这么高尚,而是笼罩民俗生态。于是“和光同尘”,让人弥散成无色、无声、无形的存在,却又包容高尚和卑下。

老子把这种生存形态命名为“玄同”,也就是以玄妙的方式与天下同化。明代学者王道的《老子亿》有记:“玄同者,与物大同而又无迹可见也。”陈鼓应认为“玄同,玄妙齐同的境界,即道的境界”。

试想,当一个人自称“我是光”的时候,未免有点骄傲,但老子悄悄提醒,他必须再加一句“我是尘”。一个人的生命如能这样,那就是能高能下而融成一体,不见形迹而气吞山河,实在令人崇敬。

因此,在老子之后漫长的历史上,很多智者都把“和光同尘”、“玄同”作为自己的人生观。

讲了这一章的核心思想之后,要谈谈其他句子了。

先是开头那句,“知者不言,言者不知”。字面意思很明白:真正知道的人不多说话,而成天说话的人却有点无知。但是蒋锡昌在《老子校诂》中说:“是‘言’乃政教号令,非言语之意也。”叶梦得也在《老子解》中说过:“号令教戒,无非言也。”陈鼓应的观点与他们比较接近:“智者是不向人民施加政令的,施加政令的人就不是智者。”

我的看法与他们不太一样。从这一章的主旨看,老子在这里讲的是普遍人生原理,而不是特指政治人物,当然,也包括他们。

确实,世事混沌,如果对人对事达到了“知”的程度,那内涵一定非常复杂,总是一言难尽。因此,“知者不言”,至少不多言。如果滔滔不绝,有三种可能:一是以一见当全知,二是为掩盖真相,三是为了表演口才。这三者,都可归入“不知”的范畴。如果权势者如此,结果当然更加可怕。

我认为老子在这里不是特指政治人物,还有一个文本上的理由。因为老子接下来提出的“玄同”境界,对天下各种人都一视同仁:“不可得而亲,不可得而疏;不可得而利,不可得而害;不可得而贵,不可得而贱,故为天下贵。”由此可见,他是泛指,而不是特指。

我对这一章的翻译,还是安顿了一些易懂的原文——

知者不言,言者不知。

塞住口,

闭其门,

挫其锐,

解其纷。

与光相融,混同世尘。

这就叫“玄同”,

玄妙大同之境。

在这里,

不分亲疏,

不分利害,

不分贵贱,

所以被天下尊敬。

原来,之所以“天下贵”,是因为“天下同”。

“玄同”之“玄”,也与此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