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货币的价格
货币的一大职能就是价值尺度,所有的商品都是用货币来标价的,那么货币本身有价格吗?作为一般等价物,也可以把货币看成是一种特殊的商品。既然可以看做是商品,那么它的价格怎么标呢?总不好说这张面值5元的货币价格是5元吧。其实,货币的价格可以分为对内和对外两方面。对内,货币的价格就是利率。你借钱的同时承诺到期连本带利一起偿还,这利率就是货币的价格。或者说,借钱就是“租用”别人的货币,利息就是货币的“租金”。而对外,货币的价格就是汇率。
本书开篇就谈到了,货币因商品交换的需要而产生,而商品交换则是劳动分工的前提。亚当·斯密讨论的主要是一国或者说有限地域内的劳动分工。毕竟,在亚当·斯密的年代,尽管已经产生了国际贸易,但是限于交通工具的技术水平(主要是木制帆船和牲畜),长途贸易规模还非常小,贸易商品也主要是进口国无法生产的奢侈品。但是,250年后的今天,交通和通信技术已经取得了巨大的进步,大大降低了跨地域贸易的成本,劳动得以在全世界进行分工。
大家最为熟悉的分工就是低价值的加工贸易和人力密集型的产业主要集中在发展中国家这种现象。这主要是因为发展中国家的人力成本低。譬如,尽管美国也能生产NIKE(耐克)运动鞋,且单个工人的生产效率也高于越南的工人(假设美国工人一天生产3双,越南工人一天生产1双),但是越南工人的工资可能只是美国工人的1/10,显然在越南生产成本更低。也就是说在制鞋这一块,相比较美国,越南有绝对优势。
那是不是国际贸易中,每个国家都只能生产自己占有绝对优势的商品呢?回答这个问题前,咱们先讲个中国人都熟悉的故事——“田忌赛马”。在“田忌赛马”的故事里,田忌所代表的一方的上、中、下三类马,每一类的速度都比齐王的马慢。但是,田忌用完全没有优势的下马对齐王有完全优势的上马,再用拥有相对比较优势的上、中马对付齐王的中、下马,结果稳赢。咱们是否可以把“田忌赛马”的原理用在国际贸易中呢?假设说一国(田忌)在两种商品生产上较另一国(齐王)均处于绝对劣势,但只要劣势国家在两种商品生产上劣势的程度不同,则可以通过劣势国家生产劣势较轻的商品,优势国家生产优势较大商品的策略实现两种商品最优产出。
举例说明。假定英国人用100小时能做一件衣服,用120小时能酿一瓶酒,英国人如果有220小时,就分别能够生产一件衣服和酿一瓶酒。而葡萄牙人用90个小时能做一件衣服,用80个小时能酿一瓶酒,所以葡萄牙人有170小时,也分别能够生产一件衣服和一瓶酒。一年级的小学生都能看出来,无论是做衣服还是酿酒,葡萄牙人都比英国更有效率,葡萄牙人在这两种商品中都具有绝对优势。按照常理判断,葡萄牙是不应与英国做买卖的,葡萄牙人在衣服和葡萄酒两样商品上应该自给自足。而别无选择的英国人也只好亲力亲为。这时候,英国人有220小时,葡萄牙人有170小时,就能够生产社会总财富2件衣服、2瓶酒。根据上面给出的条件,我们能够算出来:英国人每酿1瓶酒,就得放弃1.2件衣服;而葡萄牙人每酿1瓶酒,他们放弃0.89件衣服。
但是如果我们再做更深一步的分析就会发现,葡萄牙人每酿1瓶酒所放弃的衣服数量,比英国人每酿1瓶酒所放弃的衣服数量要低。尽管英国人在生产两种商品上均处于绝对劣势,但是相比于酿酒,英国人在制衣上落后的稍微少点(或者说葡萄牙人在酿酒上优势更明显)。这时候如果英国人和葡萄牙人分工,葡萄牙人全力以赴酿酒,而英国人全力以赴做衣服。这样,英国人在他们原有的220小时里面,就可以生产2.2件衣服;而葡萄牙人在他们原有的170小时里面,就可以酿2.125瓶酒。经过分工,社会财富总量就发生了变化,整个社会能够生产2.2件衣服和2.125瓶酒,比原来的2件衣服和2瓶酒都增加了。
社会的饼做大了,无论是英国人还是葡萄牙人,用他们生产出来的产品,再跟对方进行交换,双方的处境就都改善了。这个例子的原创权属于英国著名经济学家大卫·李嘉图,他在1817年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和税收的原理》一书中,用这个例子说明基于比较优势进行国家贸易(分工)所带来的巨大好处。在这个例子中,英国人在制衣上具有比较优势(相较于酿酒),而葡萄牙人在酿酒上具有比较优势,两国都应该集中资源生产本国具有比较优势的商品并进行贸易,从而实现两国利益最大化(至于两国商品价格也就是“饼”怎么分则是另外的问题)。
显然基于比较优势的国际劳动分工体系的前提是全球贸易,全球贸易依旧离不开货币。不过,与一国范围内贸易不同的是,国际间的贸易涉及至少两种主权货币,这就涉及货币的对外价格——汇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