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之,由于民族斗争与阶级斗争并举,中共的革命暴力几乎成了法国革命暴力的“克隆”,惟妙惟肖地带有群众性、恐怖性和高效性这三大特征。而只承认民族斗争、不承认阶级斗争的中国国民党,尽管也曾对法国式的革命怀有深深的崇拜之情,却终究不能在实践中复制出那种无坚不摧的法国式革命暴力。所以当中国革命的命运需要国共这两个革命党一决雌雄的时候,高下也就立判了。
这里有必要进一步说透的是,法国式革命暴力的这三大特征是循序相关的,其中群众性规定着恐怖性,恐怖性又决定着高效性。这应该很好理解:法国大革命之所以能像“施法术一样”让旧制度从法国绝迹,无非是因为它的革命暴力特别“猛烈”、特别“凶狠”或者说特别“恐怖”,带有突出的非理性色彩;而非理性色彩浓重的“恐怖”自然又必须由具有无主见、易鼓动、情绪化、不负责等集体心理特质的非理性“群众”来提供支撑。由此可见民众动员在革命中的关键意义。没有充分的民众动员,革命者就不能在自己的周围聚集起群众,因而也就无法获得那种恐怖而高效的革命暴力。然而怎样才能把民众充分动员起来呢?这就需要革命精英深入民间,了解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劳苦大众的需求并尽可能地予以满足,同时在他们中间煽起尽可能强烈的对“革命敌人”的仇恨——那是实现革命暴力“群众性”的不可或缺的情绪因素。18世纪的法国革命者就是这样做的(现代政治特有的“大众动员”现象由此滥觞),而中共的看家本领(叫做“群众路线”)也正在这里。中国国民党则似乎笨手笨脚地搞不来这一套,结果它的暴力就因严重缺乏“群众性”而远不如中共的暴力那么“狠”了。实际上国民党恐怕根本就没想搞这一套,因为它的意识形态从来就没有认可过这种群众性的暴力。在蒋介石看来,煽动这种暴力是以“恨”为动机的“共产革命”的卑鄙伎俩,而这种革命在中国是行不通的——
“因为动机既然是恨,行动一定是残酷和卑污,而且要损人利己的,这完全和中国的民族性相反。中国几千年来伦理观念,都是利他的,不是利己的,所以中国民族的固有特性,是和平的、宽厚的、和光明的;不愿受别人的残酷的待遇,也不愿以残酷的手段施诸别人。……而且以残酷的手段革命,没有不失败的。法国大革命之所以迭次失败,使帝制复活,就是因为过于残酷,使社会全体,发生反感。这种残酷手段,适用于残酷的民族,都遭失败,那里能适用于和平的中国民族。共产革命,既然采取残酷的卑污手段,当然受中国全国人民,至少亦要被大多数人民所反对。”[1]
蒋的这通“妙论”,可谓是道尽了国民党不可救药的“怯懦”。首先,在20世纪这个现代世界,在中华民族还在内忧外患中苦苦挣扎的时候,蒋却试图用儒家道德来约束革命党的政治行为,实在是幼稚、迂腐得可以了,看来他根本不懂马基雅维利[2]。其次,通过在所谓“共产革命”和法国大革命之间画上等号,甚至还以鄙夷的态度把法兰西民族打成“残酷民族”,蒋实际上已早早告别了革命,而国民党也就在这个方兴未艾的革命年代完全失去了群众的革命伟力,其败于中共只是迟早的事了。
毋庸讳言,中共革命暴力的“恐怖”常常的确显得过于残酷,只是其“高效”却又证明了这种暴力的某种冷峻的历史正当性。当然,中共革命暴力的“高效”和法国革命暴力的“高效”情况也有所不同——后者主要表现为其在摧毁封建旧制度(或者说贵族阶级的政治统治)方面的彻底性,而前者则主要是通过其在争夺中国革命领导权方面的成功体现出来的,只是无论在哪种情况下,这种高效性都可以有力地支撑起两者的历史正当性:因为它们都顺应着时代的潮流,在各自错综复杂的前现代条件下,以某种唯一有效的方式完成了现代民族国家基础的奠立。
此外还应指出,法国式革命暴力的产生,虽与民族斗争和阶级斗争这两大斗争在革命中的缠结有关,但归根结底还是源于阶级斗争,或者说源于一种极其强烈的“阶级斗争”意识——实际上,毛泽东关于“民族斗争说到底是个阶级斗争的问题”的论断,在法国大革命中也同样成立。应该说,无论是法国革命者下意识地把社会中的各种矛盾冲突看做“阶级斗争”,还是复辟王朝时期的法国历史学家有意识地首创用“阶级斗争”观点来解释历史,乃至托克维尔明言“只有阶级才能占据历史”[3],体现的都是大陆理性主义哲学传统在法国的根深蒂固。后来通过俄国传到中国的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斗争学说,遵循的其实也是同一种思维方式。用这种思维方式看社会和历史固然可以得到一幅比较清晰而有条理的图像,用之于改造社会的政治实践也有助于找到比较行之有效的方法,但它终究也有一个很大的缺陷,那就是容易把复杂的问题过分简单化,而法国式革命暴力之所以容易引起诟病,主要原因也就在这里:“简单化”带来了高效率,但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导致了许多误伤,使许多无辜惨遭厄运。今天的世界,仍处于由1789年法国大革命开始的以民族国家为舞台的现代革命的时代。从现代革命伸张人权、追求民主的初衷来看,这种“阶级斗争”的理论和实践的确不可无限期地大行其道,而且大革命以来的法国和20世纪中国的历史都已经显示,对阶级矛盾对抗性的长期而执着的强调,也的确会养成一种极不利于现代民主政治健康成长的政治文化。所以,法国式革命暴力作为一种政治现代化的手段,虽因其高效而有必要在一些社会历史条件类似的国家行使,但这种行使终究也只能限于这种国家的一定的历史时期——一般说来,一旦主权完整、独立自由的民族国家得到了稳固的确立,经济发展和政治民主化的问题提上了议事日程,法国式革命暴力就应逐渐淡出这个国家的政治舞台。
当然,法国式革命暴力一旦登上了政治舞台,再要它下来往往就很不容易。结束这种革命暴力实际上是一项极其艰巨的政治文化改造工程。这项工程在法国启动于法国革命的热月-督政府时期,延绵近一个世纪,到19世纪末第三共和时期才初见成效。当今中国也正在经历类似的历史阶段,所以很显然,正像在上个世纪初一样,今天的中国仍然特别需要借鉴法国的历史经验。
[1] 蒋中正:“本党国民革命和俄国共产革命的区别”(中华民国十八年四月二十五日出席长沙市民欢迎大会讲演),见秦孝仪主编:《“总统”蒋公思想言论总集》(卷十),台北,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党史委员会,1984年,第390页。
[2] 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政治思想家马基雅维利虽以其著名的“政治无德论”而广遭诟病,却也因此而开启了现代型国家政治的先河。而蒋的这些言论表明他似乎对此完全懵然无知。比较起来,中国共产党人则显得“现代”得多了,如蔡和森1918年7月21日致毛泽东的信中就有这些马基雅维利味十足的议论:“弟尝慨世之君子,为种种的舆论律、道德律所束缚,只能为伪善,不能为伪恶,是以使小人得积极横行。……窃以为人不能有善而无恶,正人之恶,即是善之变相,求全则难免不为乡愿”;“现为一恶,而将来能得十善之结果,何所顾恤而不为之!吾人若从一身之利害及名誉计算,可以杀身成仁,况不可行伪恶以得权乎(……)。君子无弹性,此乱之所以不止也。……果为君子,无善不可为,即无恶不可为,只计大体之功利,不计小己之利害。”(参见中国革命博物馆编:《新民学会资料》,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年,第57、58页)
[3] Alexis de Tocqueville,L'ancien régime et la Révolution,Paris,Gallimard,1967,p.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