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仲裁答辩状(1 / 1)

一、仲裁答辩书概念和作用

仲裁答辩书是指仲裁案件的被申请人针对申请人在仲裁申请书中提出的仲裁请求以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作出辩解和反驳而制作的法律文书。

仲裁答辩书的作用有:(1)维护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被申请人依法提出答辩书,针对申请人的仲裁请求进行答复和反驳,可以表明自己对申请人的仲裁态度,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有利于仲裁机构做出公正的裁决。仲裁机构在全面了解案情,掌握双方申请人争议的焦点,全面查明案件事实之后做出裁决。因此,仲裁答辩书是一种非常重要的仲裁文书,使仲裁机构兼听则明。但是仲裁答辩书在仲裁程序中并非必不可少,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二、范本及内容结构

(一)范本

仲裁答辩书

答辩人(答辩人为公民时,写明其基本情况。答辩人为法人时,则写姓名或名称,住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住址、电话)

委托代理人(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职务、住址、电话)

申诉人因×××(申请仲裁人)诉我×××(写明案由)一案

现提出答辩意见如下:

(写明答辩的目的、事实、理由)

此致

××仲裁委员会

答辩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年××月××日

附:1.答辩书副本×份。

2.其他证明材料×件。

(二)内容结构

1.首部

写明文书名称、答辩人的基本情况。

2.正文

正文包括答辩理由和答辩意见,这是仲裁答辩书的核心。答辩人既可以从事实和法律方面对申请人的仲裁请求进行答复和反驳,也可以从程序和实体方面的内容进行反驳。答辩人要清楚地表明自己的态度,提出对案件的主张和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人提出的事实有误,要澄清事实并提供相应的证据;如果认为申请人适用法律错误的,则援引自己认为正确的法律依据并阐明理由;同样也可以从仲裁程序方面进行反驳,如指出仲裁协议无效或者仲裁委员会对该争议无权管辖等。无论从哪个方面进行答辩,都要注意有理有据、合理、合法。最后要在充分反驳仲裁申请书的内容之后,提出自己的主张及要求。

3.尾部

依次写明:致送仲裁委员会名称;答辩人以及法定代理人签名盖章;答辩的时间;附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