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补充侦查报告书(1 / 1)

一、概念及作用

补充侦查报告书是公安机关根据人民检察院的《补充侦查决定书》的要求,进行补充侦查后,将补充侦查的结果告知人民检察院时所制作的法律文书。补充侦查报告书是用来回复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决定书》中所提出要求的,包括:补查犯罪嫌疑人的翻供问题;补查供述和证据不一致的问题;补查遗漏的犯罪事实等。制作补充侦查报告书,有利于进一步查明案件的事实真相,准确、有力地打击刑事犯罪分子,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确保办案质量。

二、文书制作的法律依据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二、三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程序规定》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侦查终结,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公安机关接到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法律文书后,应当按照补充侦查提纲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上述条文是制作补充侦查报告书的法律依据。

三、范本及内容结构

(一)范本

×××公安局

补充侦查报告书

×公( )补侦字〔 〕××号

________人民检察院:

你院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________〔 〕________

号补充侦查决定书退回的________案,已经补充侦查完毕。结果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现将该案卷宗________卷________页及补充查证材料________卷________页附后,请审查。

公安局(印)

年 月 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报告书一式两份,一份附卷,一份交检察院。

(二)内容结构

1.首部

(1)标题,标题书写在文书顶端正中,由“机关名称+文种”组成。

(2)编号,编号书写在标题右下方,如“×公补侦字〔年度〕××号”。

(3)受文机关,受文机关需在编号之后另起一行书写,顶格写上“×××人民检察院”。

2.正文

(1)引言,写明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决定书发文时间、案号、退回案件名称并告知已补充侦查完毕。这部分内容的书写有其固定格式,需按要求填写。

(2)补充侦查的结果,根据补充侦查决定书的要求,将补充侦查的结果逐条写清。要能反映出补充侦查的方式、方法和所获证据情况。对于经过补充侦查仍没有查清的,应写明问题无法查清的原因。补充侦查的每项内容一般都包括侦查范围、查证的事实根据和结论三个方面。

3.尾部

尾部要写明补充侦查报告书所附案卷材料的名目、数量及随案移送物证情况等,写明文书制作的时间并加盖公安局印章。

补充侦查报告书,经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核后,连同案卷材料一并移送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

四、范文鉴赏

东海市公安局

补充侦查报告书

东公刑补侦字〔2013〕14号

东海市人民检察院:

你院于2013年3月21日以东检诉字〔2013〕12号补充侦查决定书退回的我局提请批准逮捕的肖甲抢劫、杀人一案,已经补充侦查完毕。结果如下:

一、你院所列第一、第二项补充侦查内容,经我局技术部门法医研究认为:原始鉴定和补充说明意见结论均已说明,张乙死亡系机械性窒息所致,所列矛盾点已得到排除(详见2013年××月××日法医报告书)。

二、你院所列第三项补充侦查内容,我们已经做了最大努力,但无所获,故不再补查。

现将该案预审卷宗1卷79页及补充查证材料1卷38页附后,请审查。

东海市公安局(印)

二〇一三年三月八日

五、注意事项

(1)制作时应针对补充侦查决定书所提出的问题给予明确答复,不能含糊其辞,更不能答非所问。

(2)补充侦查报告书应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并及时送达人民检察院,不得超过法定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