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限定孩子的“破坏”行为(1 / 1)

记得我刚做妈妈时,在一本教育孩子的书上,曾经看到这样一个故事:美国的汤姆先生有一个儿子,从小以弄坏玩具而出名。有一次汤姆先生带5岁的儿子去参加一个宴会,儿子得到的礼物是一辆玩具汽车。整个晚上那孩子都把汽车捧在手上玩,他的父母亲感到很惊奇,因为到宴会结束,儿子手里的玩具汽车竟然是完整的,这可真是破天荒的事!汤姆夫妇要回家,临走让孩子向宴会的主人告别,只见那小家伙还在埋头摆弄那辆小汽车,并不知所措地问:“叔叔,怎么才能把它拆开啊?”汤姆先生恍然大悟,很得意地对他的朋友说:“乔治,告诉我儿子,让他拆开那辆汽车。”

当时我很佩服那位汤姆先生,他让孩子在“破坏”中明白一些道理,是一种切实有效的好方法。当年,我在对儿子的教育中,学习汤姆先生的技巧,甚至有意识地引导他搞一些“破坏”,比如,我会把将要废弃的钟表、收音机给孩子,让他拆开看看表为什么会转,收音机为什么会出声。我的儿子小时候“破坏性”非常强,有一段时期,儿子“破坏”的对象就是书,当时他爸爸最宝贝的就是他的书,儿子破坏他保护,我们从来没有呵斥教训他,因为我们觉得那是幼小的孩子对书感兴趣。他最喜欢小汽车,可他也最喜欢砸玩具汽车,我们有意识地让他在对玩具的破坏性拆卸中,锻炼他的动手能力,满足他的好奇心,鼓励他的探索精神。很多大人嫌孩子房间搞乱了、东西砸坏了,我觉得一件脏衣服、一个摔坏的玩具,和影响孩子一生的探究学习精神、和孩子的动手能力相比算什么?现在我儿子喜欢鼓捣修理东西,修电视、电脑、冰箱……他在大学学生物科学,做实验、弄仪器,他觉得得心应手,应该也得益于幼时我们对他“破坏”行为的“纵容”。不过我是在一定范围内的“纵容”,比如给他限定“破坏”的一小块区域、对象,这样既满足孩子,又避免家里乱得一团糟,也不至于使一些贵重物品成为孩子手下的“牺牲品”。

如果家里居住条件允许,给孩子弄一个专属于他的环境,在那个环境里他可以完全按照他自己的意愿行事,撕纸片、拆玩具、捏泥巴、堆沙丘……让他充分地“工作”,释放大人认为的“顽皮”和“破坏欲”。这是父母在尽“提供者”的角色义务。

如果我当年能有今天的居住条件和物质条件,我会给儿子弄出一个更大的、可以充分让他极尽“破坏”之能事的空间,提供给他更多的可以让他探究的物件、玩具,让他实现“工作”的意愿,让他的探究精神得到充分发挥。

这就是妈妈的爱,当孩子长大,永远觉得给予的还不够多、不够好。孩子的成长是不可逆转的,过去的,就没有补偿的机会了。在能够给予的时候,就让我们以理解的心尽量适时给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