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班级心理健康教育概述(1 / 1)

心理健康教育是班级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班级管理中的心理健康教育,即班级心理健康教育,或班级心育。

一、班级心理健康教育的概念

(一)心理健康的概念

心理健康,是指人的心理活动的内在关系协调一致,心理的内容与客观世界保持统一。具备正确而积极的自我意识和富有弹性的调控能力,并达到身心和谐状态,从而使个体与社会环境相适应。在生活中保持旺盛的精力和愉快的情绪,能充分地发挥个人潜能并不断完善人格。

关于怎样才算心理健康,存在着不同的看法。综合起来,心理健康有如下标准:智力正常;情绪稳定;意志健全;反应适度;心理与行为与其年龄段相符;人际关系和谐;社会适应良好;自我观正确,了解并悦纳自己。

我们可以笼统地把心理健康的水平分为三个等级,分别是:心理异常、心理不健康和心理健康。心理异常包括人格障碍、神经症和精神症[1]。心理不健康包括心理问题、严重心理问题和可疑性神经症。心理健康则包括适应良好和健全人格。适应良好指的是能较好地适应社会环境,尽管存在某些缺陷;健全人格即全面发展。其中心理异常是最不健康的,健全人格则是最健康的。

(二)心理健康教育的概念

心理健康教育是“根据中小学学生生理、心理发展特点,运用有关心理教育方法和手段,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促进学生身心全面和谐发展和素质全面提高的教育活动。”[2]

心理健康教育是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高质量人才的重要环节。心理健康教育要采取措施消除心理疾病,去除心理障碍,保持、维护受教育者的健康状态,激发其潜能,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三)班级心理健康教育的概念

班级心理健康教育,指的是以班级为背景的,为实现班级管理目标而进行的心理健康教育。班级心育是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体系中的一个子系统,其任务是有限的。但需要注意的是,班级心育的目标与学校心育的目标是一致的。

班级心育与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不同。学校心理健康教育面向全校学生,解决在全校具有共性的问题。比如,设定全校心理班会的主题,统筹全校的心理健康工作。除了“以班级为背景”和“实现班级管理目标”这两个特征外,班级心育与其他的心理健康教育并无二致。换句话说,班级心育可以借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手段和方法来为自己服务。

班级心育与德育也不一样。德育的目标是强制学生遵守道德规范,养成良好品质;心育的目标则是提高心理素质,提高心理健康水平。德育的工作方法是惩戒取向的;心育的工作方法则是共情取向的。

二、班级心理健康教育的主要内容

班级心理健康教育的内容与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内容有较大的交叉。在有学校层面的心理健康教育的学校,两者应该有所分工。中小学班级心育应该从教育部规定的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主要内容中选取。

(一)从横向看班级心理健康教育的内容

按照我国教育部的规定,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智力因素、非智力因素和心理适应三个主要方面[3]。智力因素方面主要是学习;非智力因素方面主要是兴趣、性格、意志、自制力和责任心;心理适应方面主要有择业、交往等。每个方面又可分为常识了解、体验、分析、运用等不同的层次。

具体来说,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主要内容有:普及心理健康基本知识,树立心理健康意识;了解简单的心理调节方法,认识心理异常现象以及初步掌握心理保健常识,其重点是学会学习、人际交往、升学择业以及生活和社会适应等方面的常识。

城镇中小学和农村中小学的心理健康教育,必须从不同地区的实际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出发,做到循序渐进,设置分阶段的具体教育内容。

(二)从纵向看班级心理健康教育的内容

从不同的年龄阶段看,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主要内容有以下方面。

小学低年级主要包括:帮助学生适应新的环境、新的集体、新的学习生活;感受学习知识的乐趣;乐于与老师、同学交往,在谦让、友善的交往中体验友情。

小学中、高年级主要包括:帮助学生在学习生活中品尝解决困难的快乐,调整学习心态,提高学习兴趣与自信心,正确对待自己的学习成绩,克服厌学心理,体验学习成功的乐趣,培养面临毕业升学的进取态度;培养集体意识,在班级活动中,善于与更多的同学交往,健全开朗、合群、乐学、自立的健康人格,培养自主自动参与活动的能力。

初中年级主要包括:帮助学生适应中学的学习环境和学习要求,培养正确的学习观念,发展其学习能力,改善学习方法;把握升学选择的方向;了解自己,学会克服青春期的烦恼,逐步学会调节和控制自己的情绪,抑制自己的冲动行为;加强自我认识,客观地评价自己,积极与同学、老师和家长进行有效地沟通;逐步适应生活和社会的各种变化,培养对挫折的耐受能力。

高中年级主要包括:帮助学生具有适应高中学习环境的能力,发展创造性思维,充分开发学习的潜能,在克服困难取得成绩的学习生活中获得情感体验;在了解自己的能力、特长、兴趣和社会就业条件的基础上,确立自己的职业志向,进行职业的选择和准备;正确认识自己的人际关系的状况,正确对待和异性伙伴的交往,建立对他人的积极情感反应和体验。提高承受挫折和应对挫折的能力,形成良好的意志品质。

三、班级心理健康教育的原则

开展班级心育也应遵循心理健康教育的一般原则[4]。

(一)合规律原则

要根据学生心理发展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有针对性地实施教育。首先,要了解和掌握学生心理发展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其次,要根据这些规律制订相应的措施。要了解有关规律,除了多观察外,还需要多看书、多思考。之所以要读书,是因为我们通过个人观察所得的知识经验是有限的。

(二)全体性原则

面向全班学生,通过普遍开展教育活动,使学生对心理健康教育有积极的认识,使心理素质逐步得到提高。教师的科学辅导与学生的主动参与相结合,全体参与。

(三)针对性原则

关注个别差异,根据不同学生的不同需要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和辅导,提高他们的心理健康水平。中小学生心理的个别差异很大,因此,在实际工作中既要注重班级里的普遍问题,也需要把握学生的个别问题。

(四)非指导性原则

尊重学生,以学生为主体,充分启发和调动学生的积极性。要做到这一点必须采取非指导性原则。非指导性原则指的是无条件积极关注、真诚、共情和保密。著名心理学家罗杰斯说,只要采用了这几点,就会开启当事人主动成长之阀门。需注意的是,非指导原则并不等于放任自流,更不是放纵和溺爱。

(五)发展性原则

遵循预防、矫治和发展相结合的原则,以发展的眼光观察和处理学生所面临的问题。中小学生的根本特点之一是他们尚未定型,是发展中的人。这就奠定了我们工作的基调,促进发展。

四、当前班级心理健康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心育从业教师的知识结构有缺陷

班级心育的实施主要依靠班主任和学校心理健康教师,其中很多教师是由原来的德育老师兼任,或转任的。他们并非心理学、教育学等专业出身,在知识结构上存在先天的缺陷。在北京、上海这样的发达地方,由于继续教育做得不错,情况稍微好些。班级心育是一个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没有足够的知识做支撑是做不好的。立志从事这方面工作的同学,应该认识到这种情况,不断加强相关知识的学习。

(二)未处理好班级心育与其他教育的关系

在当前的基础教育实践中,科任教师认为自己没有必要,也没有责任进行心育;班主任认为自己事情那么多,顾不过来;学校里的心理健康教师则大多只会做些心理普查、心理辅导。大家各自为阵,班级心育被当作可有可无的东西。这些都是班级心育与其他教育活动的关系没有处理好的典型表现。

造成这种情况的根本原因在于大家对这个问题认识不清:心育应该如何起作用?实际上,不单单是心育,德育也存在类似的尴尬。但据个人的观察,德育仍然没有解决好这个问题,以至于有人提出要改革班主任制度[5]。这促使我们从更深层次去思考问题,如何将心育、德育、学科教育等统筹起来,一起发挥育人的作用?

(三)存在辅导化、知识化、医学化等不良倾向

有的把它搞成了班级心理辅导,仅进行心理辅导;有的把它搞成班级心理健康课,仅仅传授心理学知识;有的则把它做成了班级心理治疗,成为一种医学工作。然而,班级心育有目标、内容和手段等三个方面,辅导化、知识化、医学化等做法都只关注到了班级心育的某一部分。造成这些不良倾向的原因很多,老师的知识结构褊狭、班级管理制度设计不合理,缺乏深入地有效地研究可能是最主要的几个原因。

(四)部分学校对班级心育重视不够

很多校长对班级心育抱有的心态是无所谓。他们对心理教师,以及作为心理教师的班主任的工作以及继续学习就不够重视。学校重视不够的根本原因是:心育不能为学生的成绩提高作出贡献。这种理解本身是很偏颇的。实际上,班级心育不仅能促进学生健康发展,也可以为学生成绩的提高做出贡献。比如,学习辅导和压力舒解是心育的重要内容,可以有助于学习。因此心育也是学校的重要的生产力。从事班级心育的教师们应该认识到这一点。

(五)很多老师在工作中没有抓住关键问题

有老师将传说中的心理素质作为其工作的目的,不断地想办法去提高它们。比如,有老师不断想办法让学生们快乐。实际上,我们不可能,也不应该时时刻刻快乐,我们在该伤心的时候需要伤心,一个每时每刻都开心的人并不健康。

我们的老师反倒忽视了那些很紧要的,家长学校都很头疼的重大问题。比如,农村学生的辍学问题;城市学生的网络成瘾问题。再比如,新的社会发展条件下,学生心理有哪些新的特点。这些问题是班级心育应该积极关注的。如果以这样的问题为工作目标,班级心育就可以轻易地赢得各方面的赞赏和支持。

[1] 郭念锋主编、虞积生副主编:《心理咨询师基础知识》,257~283页,北京,民族出版社,2005。

[2] 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若干意见》教基〔1999〕13号,1999年8月13日颁布。

[3] 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教基〔2002〕14号,2002年8月1日颁布。

[4] 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教基〔2002〕14号,2002年8月1日颁布。

[5] 李润文:《给班主任限权挑战“教”“育”两张皮》,载《中国青年报》,2010-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