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母语译成外语和从外语译成母语,尽管翻译方向不同,作为翻译活动,两者具有一些相同的特点。以翻译的过程来说,译出和译入都包括理解原文、表达译文和修改-润饰译文三个步骤。在理解阶段,译者都应尽量透彻理解原文。正确理解原文是翻译的基础,理解如果有误,翻译的质量就难以保证。表达的过程则是译者把自己所理解的内容恰当地传译出来的过程,同时也是译者运用翻译技巧从一种语言转换到另一种语言的过程。译者表达的好坏不仅仅取决于理解的正确与否,也取决于译者的译语水平、语言转换能力、所选择的翻译方法和知识面等。表达过程结束后进入修改—润饰译文阶段。译文的质量与译者在这一步是否下功夫有很大关系。例如,有的文学名著的翻译,由于出版社之间的竞争,译稿催得急,在这种情形下译者往往没有充分的时间对译文进行细致的修改,从而导致整篇翻译前后质量不一。这从一个方面说明了好的翻译如同写作,不可能一蹴而就,是需要译者反复修改的。
另一方面,译出又不同于译入,有其特殊性。在翻译到母语的活动中,最难的是理解原文。一般情况下,译者用自己的母语来翻译外语作品表达上要相对容易些。而在从母语翻译到外语的活动中,对原文的理解则相对容易些。真正的困难在于译文很难做到表达自然。在Deborah Cao进行的一次翻译语言能力的调查中,一位长期从事汉英双向翻译的中国译者这样说:
从英语翻译到汉语,理解原文通常要困难一些。因为作为一个中国人,英语毕竟是外语,与这门语言相关的英语文化内涵和隐涵都不可能是一目了然的。所以有时候理解是最困难的。完全理解原文后,用中文翻译也有难度,但程度不同,因为汉语毕竟是我的母语。我可以更为灵活地使用这种语言。
从汉语翻译到英语,理解不算是什么大问题,因为我懂汉语,懂汉语文化;我了解中国人的特质,中国人的思考方式和写作的思维模式……但是读英语的时候我很难总是做到这一点。[1]
上面的这段话说明了在现实生活中,一般人很难同时精通或熟练掌握两种语言。正如David Crystal所说,真正完美的双语者、同样精通两种语言的人,如果确实存在的话,也是极为罕见的。他指出:
(语言达到)熟练程度是一个很复杂的概念。当我们说一个人是双语者时,最明显的体现应该是当这个人在使用这两种语言时都同样达到了近似母语的流利。但是这个标准过高。能够在两种语言里都讲“完美”流畅语言的人确实存在,但是这些人是例外,而不是常规。[2]
那么,从外语翻译到母语和从母语翻译到外语为什么存在着上述不同呢?吉尔认为,理解原文和表达译文,两者所需知识的性质并不完全相同。理解只要求译者认出语言符号和它们的意义;而表达则需要译者调动这些语言符号[3]。在从外语翻译到母语的过程中,外语是作为被动语言来被译者理解的,译者遇到难懂的外语词汇,可以借助文章背景、上下文和字典来理解。因为“被动理解比主动表达要容易得多”。而在从母语翻译到外语的过程中,译者的外语表达很难达到母语的水平,因为真正精通双语的译者是罕见的,绝大多数译者的外语都是后天作为二语习得的。勒代雷曾指出:“青少年过后,(一个人后天)所学的语言不可能达到母语的水平。母语表达的自如,语言本能赋予的文笔效果语言B都不可能达到。从信息的翻译到情感的转达,语言表达需要日臻完善的本能的东西。语言B可以达到词汇语法的正确,而母语还包括译者自然的、相关的,有时是优雅的正确意义的表达。”[4]
从理论上来说,翻译活动中理解和表达两个步骤同等重要,但就翻译的质量而言,表达要比理解更为重要。中国作家和文学翻译家萧乾曾明确地说过,做翻译时,“理解力占四成,表达力占六成”[5]。意思是说,译者翻译时即使完全了解原文表达的是什么意思,怎样用恰当的语言来表达这意思却往往很难。一位从事汉英翻译教学工作多年的学者也表达了类似的观点。他说:“无论英译汉或汉译英,都必须有较高的英语水平,汉英翻译尤为如此……也许可以这么说:如果一个人的英文水平低,别的条件都具备,他只不过具备了全部翻译条件的百分之三十,还是不能进行翻译的;反之,如果一个人的英文水平较高,那么他就具备了翻译条件的百分之七十,也就是说,英文水平的高低是搞好汉英翻译的关键。”[6]另一位长期从事汉英翻译教学的学者极为赞同上述观点,她认为汉英学习者只有“有了这‘百分之七十’,其余‘百分之三十’才能发挥作用,翻译训练也才有效果”,“如果满篇都是语言错误,翻译水平的提高是无从谈起的”[7]。由此可见,教授汉英翻译还需要考虑学习者是否已经具备了一定的英语能力。
此外,翻译并不仅仅是将原文的语言转换成译文的语言,译者还需要考虑译入语不同题材、体裁所需要的写作规范。例如,在将汉语的旅游文本翻译成英语时,汉语旅游语言华丽、抒情的风格一般要转换成英语旅游文体朴实、简洁的平实风格;而翻译过程中完全保留原文语句所传递的信息也不一定与译语的写作规则相兼容。这就要求译者在用译语重新表达的阶段“必须调节好文笔优雅和信息重建之间的微妙的比例关系……这种比例关系要求(译者)很好地掌握译语的风格,这在第二语言中很难达到”[8]。这也是翻译界不少追求译文语言质量的翻译公司和译者之所以坚持从外语向母语翻译的原因之一。
对于汉译外翻译的特殊性及其特有困难,冯世则曾总结说:“汉译外有一个特殊性:它以母语为出发语言、外语为归宿语言;与外译汉相比,出发语言和归宿语言在这里倒了个个。一个特殊性引发一系列特殊性、一系列特有的困难。根本的一条:人们对外语的掌握总是不如对本族语的掌握,总是不如有关外语的本族人对它的掌握。”[9]这段话用心理学的理论来解释就是:人的被动知识永远多于主动知识,即能听懂和看懂的东西远多于能说和能写的东西。这也说明了国际惯例要求职业翻译从外语译入母语是有根据的。
除了语言表达上的困难,译出翻译和译入翻译的不同还在于对文化空白的把握上。在从外语到母语的翻译过程中,很少有讲母语的译者能够完全了解外语作者的全部文化背景。在这种情况下,由于译者是往母语翻译,他与读者生活在共同的语言文化世界里,能够推测出读者的知识空白,因而能够尽量让译文适应读者的认知需要。而在从母语到外语的翻译过程中,由于译者和作者属于相同的文化氛围,译者可以充分理解原文作者的文化背景及篇章的意义,但是他却不能像母语译者那样预测应该填补的读者的文化空白[10]。下面的两个译例便是很好的说明:
例1
原文:(贾政带领众人来到一石碣处,命众人题字,)众人建议直书“杏花村”。贾政听了,笑向贾珍道:“正亏提醒了我。此处都妙极,只是还少一个酒幌。”(《红楼梦》第17回)
译文:“The ancients had already supplied the most fitting name-Apricot Village.”
Chia Cheng turned with a smile to Chia Chen,saying,“That reminds me.This place is perfect in every other respect,but it stills lacks a tavern-sign…”(The Yangs)
例2
原文:\[这里\]又是典故之城……黄粱美梦、毛遂自荐、负荆请罪、完璧归赵等众多成语典故,脍炙人口,给人启迪。
译文:Being a town of allusions,it certainly has numerous greatly inspired allusions,such as…“Golden Millet Dream(Pipe Dream)”,“Mao Sui Recommending Himself(Volunteering One's Services)”,“Bearing the Rod for Punishment”,“Returning the Jade Intact to Zhao”,ect.,which are widely loved and quoted by people.
对照原文,读者会发现上面的两段翻译都是忠实于原文的翻译,但对于一般英文读者来说,这两段译文都是不透明的翻译,存在着认知上的困难。就例1的译文而言,英语读者在读译文时很难看出“Apricot Village”和“tavern-sign”两者之间有什么联系。而在原文的文化语境里,当时在场的贾府清客以及一般中国读者在看到“杏花村”和“酒幌”时则很容易联想到杜牧的《清明》诗,“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正是由于这个缘故,母语是英语的译者在翻译这段内容时凭借自己对英语读者认知能力的了解在行文中进行了阐释,填平了“杏花村”和“酒幌”之间的沟壑,方便了英语读者对译文的理解:
“In this case the ancients have already provided the perfect name:‘Apricot Village’”?
Jia Zheng knew that he was referring to the words of the fainting traveler in Du Mu's poem:
“Where's the tavern?” I cry,and a lad points the way to a village far off in the apricot trees.
He turned to Jia Zhen with a smile:
“Yes.That reminds me.There's just one thing missing here:an inn-sign…”(霍克斯译)
在例2中,原文提到的城市也许会因为负载了很多国人耳熟能详的典故而引起中国游客的兴趣,但对于英文读者来说这些翻译却是一堆没有多少意义的一连串的符号。譬如,“Golden Millet Dream”是什么意思?谁是“Mao Sui”?为什么要背着棍子去受罚?把玉还给“Zhao”又是什么意思?总之,这段译文由于译者没有注意到原文中所含有的文化因素,没有考虑到一般译文读者的文化背景和认知能力,使读者感到困惑不解,从而造成了文化上的隔阂。
从上面的论述来看,我们似乎可以得出,最好把翻译任务交给母语是译入语的译者而非是外语的译者。这也是以英国汉学家格雷厄姆(A.C.Graham)为代表的很多学者坚持汉籍英译的工作应该由汉学家而非汉语是母语的中国译者来完成的缘故。“如果水平相当,如果在对同一对语言翻译中有母语译者,语言B的译者就应让位。”[11]
另外,我们也需要指出,母语译者的翻译也并不是不存在问题。这里以美国学者Michael Berry 翻译的余华《活着》为例加以说明。《活着》的译文尽管为母语是英语的译者所译,但存在着相当数量的错译和误译。这些错译既表现在词语层面,也表现在句子层面。例如,原文的“十来门大炮”被译成“about ten cannons the size of doors”[12],这体现了译者对汉语量词的不熟悉。在句子层面,译者有时受到汉语句子结构的影响,而产生了不必要的错误。例如,译文中出现了这样的句子“This kid was only twelve years old and already so sensitive,it made me both happy and uncomfortable”[13]。在两句话之间使用逗号,这在汉语中是行得通的,但是在译文中保留却不符合英语语法。
除了因译者语言能力不足造成的语言错误外,译文中还有一些错译是由于译者对源语文化了解不够所造成的。作为专门研究中国当代文化的学者,译者在诸如“大跃进”、“**”等重大事件的翻译上并没有出现差错,但在翻译那些涉及日常生活细节的一些描写上则出现了不少错误。这类文化错译散落在小说所描绘的旧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如农耕、房屋、服饰、时间、金钱、称谓等。例如,原文的“扶犁”本是农民在地里劳作的一种方式,而译文则变成了“leaned on the plough”;收割时的“割了一道”则被译成了“a swing of the sickle”(“割了一刀”)[14]。
虽然翻译中的错译和误译有时难以避免,但是如果是因为译者对源语语言文化的无知而造成大量的翻译错误,甚至于歪曲了原文的意义和文化信息,这样的翻译价值显然大打折扣。
[1] Cao,Deborah:“On Translational Language Competence”,Babel 42(4):231-238,1996a:236.
[2] Crystal,David:The Cambridge Encyclopedia of Language,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87:362.
[3] 〔法〕吉尔:《笔译训练指南》,刘和平等译,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2008,第88页。
[4] 〔法〕勒代雷:《释意学派口笔译理论》,刘和平译,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2001,第128页。
[5] 萧乾:《漫谈文学翻译》,王寿兰(编),《当代文学翻译百家谈》,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9,第355页。
[6] 单其昌:《汉英翻译技巧》,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1990,第2页。
[7] 杨晓荣:《汉英翻译基础教程》,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2008,第44页。
[8] 〔法〕吉尔:《笔译训练指南》,刘和平等译,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2008,第88页。
[9] 冯世则:《翻译匠语》,上海,文汇出版社,2005,第196页。
[10] 〔法〕勒代雷:《释意学派口笔译理论》,刘和平译,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2001,第136页。
[11] 〔法〕勒代雷:《释意学派口笔译理论》,刘和平译,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2001,第144页。
[12] Berry,Michael(trans):To Live,Yu Hua,New York,Anchor Books,2003:60.
[13] Berry,Michael(trans):To Live,Yu Hua,New York,Anchor Books,2003:123.
[14] Berry,Michael(trans):To Live,Yu Hua,New York,Anchor Books,2003:6,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