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对《逻辑哲学论》基本结构的重新解释(1 / 1)

前面我们谈到《逻辑哲学论》的基本结构是从世界推论到思想,再进入命题,最后到不可说之物。从全书的自然结构安排上看,这样的推理思路似乎是可以理解的,这也正是我们通常理解的西方哲学发展的重要脉络,即从本体论到认识论,再到语言哲学的发展过程。我们看,《逻辑哲学论》的第一个层次讨论关于世界逻辑构造的逻辑原子主义,就是一种对世界的本体论说明。第二个层次关于命题与世界关系的图像论,事实上,正是以认识论的方式或叫知识论的方式,解释我们所面对的世界。第三个层次是关于基本命题的真值函项的理论,这一部分正是我们当代哲学中试图以语言论说的方式,或语言分析的方式,解读我们用语言表达的思想内容。这三个层次基本上反映了西方哲学发展的大致路径。可能有人会问,他的第四个层次又在说什么呢?的确,我们这里正要质疑的或者说正要提问的就是第四个层次,即关于不可说的思想。如果说西方哲学从古希腊经过近代的发展,到现代语言的转向,经历了从本体论到认识论再到语言哲学的发展过程的话,那么,我们是否可以说《逻辑哲学论》中的第四个层次,即关于不可说的思想,正是反映出西方语言哲学之后的一种走向?当然,这个问题我们后面再谈。

这里我们要指出的是,维特根斯坦向我们表明的从世界到思想,再到命题,最后得出不可说的思想,这样一个推论过程表面上看是从前提到结果的一个推论,但事实上,我们要清楚地理解维特根斯坦在这本书里给我们提供的恰恰是一个由结论反推到前提的过程。为什么会这样说?因为如果我们有不可说的东西,或者说我们世界上真的存在不可说之物,那么我们对这些不可说之物是根本无法诉说的,因而,这样的东西就既不存在于世界之中,也不存在于思想之中,当然更不存在于命题之中,所以,我们首先要做的工作恰恰是排除一切不可说之物,因为只有在排除了不可说之物之后,我们才能够讨论所有关于命题、思想和世界的说法。因而,在我的分析中,关于不可说的思想应当被看作是维特根斯坦全书的基本前提。这也正应和了维特根斯坦曾说过的一句话,他曾对朋友说,这本书可以看作是一本伦理学著作,全书包含了可说的和不可说的部分,而不可说的部分是全书最为重要的部分。维特根斯坦这种说法也引起了后人的极大争议。有哲学家说,既然有不可说的东西,维特根斯坦为什么还说那么多,甚至还有哲学家说,维特根斯坦就是试图用语言去述说那不可说的东西。当然,这些说法都没有真实地反映维特根斯坦的思想。事实上,维特根斯坦没有在说不可说的东西。恰恰相反,他首先是把不可说的东西排斥在外了,因而全书的最后一个命题,“凡是我们不能够说的东西,我们只能够保持沉默”这句话是没有任何进一步解释的,因为它不需要解释。

有了这个前提,我们就可以理解,全书的其他部分恰恰应当属于可说的部分。而所有可说的部分,按照维特根斯坦的思路,是只能够用属于逻辑语言表达的命题,这样就从第四个层次进入了第三个层次,即关于基本命题的理论。对命题的考察其实并不仅仅是对于我们是否可以用语言来述说方式的表达。对命题的表达,最重要的是对思想的表达。因为如果没有思想,一切命题都仅仅是纯粹的形式,而在维特根斯坦看来,思想本身恰恰就是符合逻辑形式的命题内容。所以由命题进入思想,就成为顺理成章的事情。在这个意义上,维特根斯坦讨论命题其实是为了讨论思想。而思想恰恰反映的是关于命题与世界的关系。图像论正是揭示了这一关系。因而从第二个层次进入第一个层次,也成为逻辑上的必然。由此我们可以看出,《逻辑哲学论》的第一个层次即关于世界逻辑构造的逻辑原子主义思想,其实揭示的并不是世界的真实面目,或者并不是在讨论我们所面对的现实世界本身。相反,维特根斯坦讨论的是用我们的命题结构构造出来的一个世界。这个世界我们既可以称作逻辑的世界,同时更应当称作思想的世界。因为只有在这个世界中,一切东西才是可以用逻辑的方式表达清楚的。这就是我对《逻辑哲学论》这本书基本结构的重新解释。有了这个解释我们就可以很清楚地理解维特根斯坦《逻辑哲学论》一书的主旨,即他要为思想划清界限,也就是为可说和不可说的东西划清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