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逻辑哲学论》全书不过寥寥数万字,是由若干条格言式的命题构成的,从字面上看,全书共有526条,按照重要性来划分,共分为七个部分,这七个部分也就是七个主要命题。这七个命题是维特根斯坦经过精心安排和组织的。从这526条命题,或者说从七个主要命题的分类来看,我们大致可以把它们分作四个层次。
第一个层次就是第一和第二个命题,这个层次主要讨论的是关于世界逻辑构造的逻辑原子主义思想。这部分被看作是全书分量较轻的一部分,因为两个命题部分总共只有86条,占全书的比例很小,但却构成了全书的一个重要的基础。维特根斯坦的基本思路是,由于世界是由那些所发生的事情构成的,而所发生的事情又是一切事态的存在和不存在的总和,在这个意义上,所有发生的事情构成了世界,而所有事态的存在或不存在的总和又构成了发生的事实。所以,维特根斯坦似乎是把世界的构造看作是哲学思考的出发点,我们暂且不论这种理解是否正确,我们至少可以断定,维特根斯坦是想把对世界的逻辑思考看作是他的哲学的基础部分。
第二个层次是全书的第三和第四个命题,这两个命题加起来总共有183条,这一部分的主要内容是关于命题与世界关系的图像论,这被看作是《逻辑哲学论》中的代表性观点,也被看作维特根斯坦早期哲学的主要思想。如果说在第一个层次中谈到的逻辑原子主义,或仅仅是以逻辑的思想与其早期哲学有某种契合的话,在第二个层次中,维特根斯坦提出的图像论,则完全是根据自己对于命题和世界的全新理解,特别是关于以命题来描绘世界的这种思想而提出的一种全新观点。应当说,关于命题与世界关系的图像论,恰恰构成了维特根斯坦试图想要表明的世界逻辑结构的思想。关于这一部分内容,我们后面还要进一步解释。
第三个层次是由全书的第五和第六个命题构成的,这两个部分或者说这两个命题,共包含了166条,应当说是全书中比较重要的部分。在第三个层次中,维特根斯坦主要讨论的是关于基本命题的真值函项理论,也就是对命题性质或者说是对命题一般形式的一种描述。我在这里需要指出,它是对命题一般形式的描述,并不意味着没有对这个命题形式提出自己的看法。事实上,维特根斯坦在这一部分提出了当代逻辑学中非常重要的,并且已经构成了当代逻辑基础部分的真值函项理论。在这一部分中,维特根斯坦似乎想要借助命题的形式来说明,我们所描述的事件只能够通过命题来完成,而我们所构造的命题形式正是我们谈论世界的唯一方式。当然,在这一部分中,维特根斯坦还谈到了大量的关于非逻辑的以及关于人生、死亡、怀疑论等问题。所以,我们可以理解,这部分在很大程度上构成了维特根斯坦导出最后一个命题的前提。
最后一部分也就是第四个层次,是全书的最后一个命题,即第七个命题“凡是我们不能够说的东西,我们只能够保持沉默”。(TLP,7)这一部分被看作是维特根斯坦关于不可说之物的思想。当然,究竟什么是不可说的东西,在今天学术界还有不少争论。但有一点是可以明确的,就是维特根斯坦本人的确承认有某些东西是不能够用符合逻辑的语言加以表达的。当然,我们说不能用符合逻辑的语言表达,并不意味着完全不可说。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需要我们特别注意它们之间的区别。
我们已经看到维特根斯坦讨论的四个层次,这四个层次构成了《逻辑哲学论》全书的基本结构,由此我们可以理解全书的主要思想。当然,真正要把握《逻辑哲学论》的思想,仅仅看到这四个层次是远远不够的,因为我们必须要了解,维特根斯坦为什么要做出这样的安排,以及这样的结构安排背后的动机或者说主要目的究竟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