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生态学马克思主义的定义域问题,学术界主要存在四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生态学马克思主义是西方马克思主义关注生态问题的结果,并由此把生态学马克思主义划分为以法兰克福学派为代表的生态马克思主义阶段、以奥康纳等人为代表的生态社会主义阶段和以福斯特等人为代表的马克思的生态学阶段。[7]第二种观点认为,生态学马克思主义是一种“根本拒绝了历史唯物主义的生产力增长模式”的后现代马克思主义。[8]第三种观点认为,生态学马克思主义意味着一种不同于苏俄式和西方马克思主义的新的哲学形态,在此基础上重新建构了马克思的自然理论和资本主义理论。[9]第四种观点认为,生态学马克思主义是生态社会主义阵营中带有强烈的马克思主义倾向的代表人物,它“比较自觉地运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和方法,去分析当代资本主义的环境退化和生态危机,以及探讨解决环境危机的途径”[10]。上述不同意见不仅使学术界难以确定生态学马克思主义的代表人物,而且对于它是否属于西方马克思主义内部的一个流派也存在不同的看法,如何规定生态学马克思主义的定义域已经成为一个十分迫切的问题。
在笔者看来,第一种观点的问题在于对生态学马克思主义的定义过宽,必然会把西方马克思主义中那些探讨过生态问题,而又不以探讨生态问题为主题的理论家纳入到生态学马克思主义的研究范围。如施米特、霍克海默、阿多诺和马尔库塞在他们的著作中都探讨过生态问题,并对生态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发展都起过一定作用和影响,但显然不能把他们纳入生态学马克思主义中予以研究。因为按照这一逻辑,对当代生态问题有深入见解的哈维也应当是生态学马克思主义的代表人物。第二种观点的问题在于混淆了生态学马克思主义和西方生态社会主义的区别。西方生态社会主义既包括生态学马克思主义,同时也包括以生态主义为基础的生态社会主义。从理论上看,生态学马克思主义大都立足于人类中心主义的立场,以历史唯物主义为理论工具,强调资本主义制度的不正义是造成生态危机的根源。即便是坚持生态中心主义价值立场的生态学马克思主义,其自然价值论也是与反资本主义联系在一起的。而以生态中心主义为基础的生态社会主义大都立足于非人类中心主义的立场,并以无政府主义为理论工具,宣扬“自然价值论”和“自然权利论”,其理论带有后现代意味。第三种观点的问题在于定义域过于狭窄。上述定义准确地概括了北美生态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家奥康纳和福斯特的理论,但是却无法涵盖高兹、莱易斯、佩珀等这些不以建构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形态为主题的理论家。笔者认为第四种观点较为合理,但是需要进一步通过划定若干标准来规定生态学马克思主义的研究对象。具体说来:
一是要把生态学马克思主义同西方马克思主义中的那些研究过人和自然关系问题,但不以生态问题为主题的理论家区分开来,主要标准可以看该理论家是否具有生态政治哲学,即是否建构了解决生态危机的生态政治战略和生态社会主义理想。二是重点区分生态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和生态中心主义之间的区别。具体说,在生态危机的根源问题上,生态学马克思主义强调资本主义制度及其生产方式是生态危机的根源;生态中心论则把生态危机的根源归结为人类中心主义的价值观。在如何对待科学技术的问题上,生态中心主义反对科学技术的进步和运用;而生态学马克思主义并不反对技术本身,他们反对的是在资本主义制度下技术的非理性运用。在生态治理问题上,生态中心主义强调解决生态问题的关键在于价值观的变革,要求确立自然价值论和自然权利论的生态观;生态学马克思主义虽然也承认道德价值观变革的重要性,但是他们强调社会制度、社会结构的变革对于解决生态问题至关重要。在生态政治哲学上,生态学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基础是唯物史观,他们强调应当把生态运动同工人有组织的激进运动结合起来,实现生态社会主义社会;而生态中心主义的理论基础是无政府主义,他们反对把生态运动引向激进的生态政治运动。可以看出,生态学马克思主义不是像生态中心主义那样反对经济增长和技术进步的后现代理论,而是以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研究人和自然关系为理论主题的西方马克思主义新流派。它把资本主义制度及其生产方式看作当代生态危机的根源,揭示了资本主义制度下技术非理性运用的必然性,强调解决当代生态危机的途径在于实现社会制度和道德价值观的双重变革,实现生态社会主义社会。
关于生态学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性质问题,核心是它同马克思主义、西方马克思主义的关系问题。对于生态学马克思主义与马克思主义、西方马克思主义的关系问题,国内学术界主要存在三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生态学马克思主义放弃了马克思主义的生产方式和生产力理论,强调其理论体系已溢出了马克思理论的基本框架,不是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而是一种与传统西方马克思主义分道扬镳的后现代马克思主义理论[11];第二种观点认为生态学马克思主义是与后现代主义相对立,运用历史唯物主义分析当代生态问题形成的西方马克思主义新流派[12];第三种观点则认为生态学马克思主义既有对历史唯物主义的坚持和深化,又有对历史唯物主义的背离。[13]持这一观点的论者认为,生态学马克思主义对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解主要是指他们对马克思的自然观和社会历史观的理解。在历史唯物主义和生态学的关系问题上,生态学马克思主义秉承不一致论和一致论两种观点。不一致论者一方面肯定马克思、恩格斯对新陈代谢、环境问题讨论的贡献,另一方面又强调历史唯物主义秉持的是一种与生态思维不一致的人类中心主义、生产力和科技决定论的观点,代表人物是本顿和奥康纳,并对马克思、恩格斯的历史唯物主义和他们以后的历史唯物主义存在的忽视自然极限、片面强调生产力和科学技术作用的缺陷展开了反思,又由此要求将历史唯物主义绿色化,揭示了过去我们对历史唯物主义理解不足的地方,对于我们完整地理解历史唯物主义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价值;一致论者的代表人物主要有格伦德曼、休斯、柏克特和福斯特等人,他们主张历史唯物主义与生态学是一致的,能够作为解决生态问题的理论工具。生态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中既存在对历史唯物主义误读的地方,同时又对我们完整和深化理解历史唯物主义具有启示意义。
在笔者看来,生态学马克思主义不仅继承了历史唯物主义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理论以及历史分析法和阶级分析法,而且将西方马克思主义的技术理性批判、社会批判、文化价值批判与生态批判有机结合,是立足于历史唯物主义、对当代资本主义社会展开生态批判的西方马克思主义新流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