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行》经文提出仁义礼智圣五种“形于内”的“德之行”,即形成、表现于内心的五种道德规范,不过,这里所谓规范并非抽象、固定的教条,而是动态的活动和过程。杨儒宾先生曾根据郭沫若对《庄子·天下篇》“语心之容,命之曰心之行”一段文字的分析指出,“《五行篇》开宗明义所说的‘德之行’就是‘心术’或‘心之行’的另一种更具体的规定。《五行篇》说到‘仁形于内,谓之德之行……智形于内,谓之德之行……义形于内,谓之德之行……礼形于内,谓之德之行……圣形于内,谓之德之行’,意指仁、义、礼、智、圣体现于心中时,其心灵即化为仁、义、礼、智、圣诸德之流行。‘形’是彰著之意,‘德之行’则指道德体现于心灵时的一种模态”[40],应该说是基本准确的。《五行》说文在解释“德之行”时却提出了仁气、义气、礼气等概念,故说文的“德之气”与经文的“德之行”是一种什么关系?是对后者的合理延伸和发展,还是理解中的曲折和误读,便成为《五行》研究中的一个重要问题。

对此,杨儒宾先生的看法是:“任一行的‘德之行’都会带来与之一致的‘德之气’。比如,仁之行即有仁气,义之行即有义气等。”“在‘德之行’与‘德之气’之间,我们发现‘志’扮演相当重要的角色,只要志之所向,气即可随之流行。”按照杨先生的说法,“德之气”是伴随着“德之行”而产生的,并认为“这比较符合孟子学的一项重要设定:‘志至之,气次之’,亦即有什么道德意识所及之处,即有与之相应的气跟着流行”。[41]对于此,我们是表示疑问的。实际上,说文的“德之气”不仅不可以与孟子的“以志帅气”简单地相提并论,而且它本身就是针对后者“志、气二分”所面临的矛盾和困境而提出的,是孟子后学对孟子思想中业已出现的另一种气论的合理延伸和发展。为说明这一点,我们先对说文中的“德之气”作出分析和梳理。说文有关“德之气”的论述最先出现于第十、第十一、第十二章,该三章经文分别对仁、义、礼做了细致的描述。其文云:

不变不悦,不悦不戚,不戚不亲,不亲不爱,不爱不仁。(《五行·第十章》)

不直不肆,不肆不果,不果不简,不简不行,不行不义。(《五行·第十一章》)

不远不敬,不敬不严,不严不尊,不尊不恭,不恭无礼。(《五行·第十二章》)

这里分别将仁、义、礼看作变、直、远由内而外的自我体验、扩充、发展过程,故它与前面六、七、八章的“仁之思也清……”“智之思也长……”“圣之思也轻……”,分别把仁、智、圣看作通过“思”的自我扩充、发展过程在精神实质上是一致的。二者之所以在表述形式上有所不同,可能是因为义、礼在一般人们的观念中往往是指外在对象而不是内在主体,若说“义之思”“礼之思”多少显得不合常理,故分别提出作为仁、义、礼内在心理依据的变、直、远,由变、直、远推出仁、义、礼。[42]而说文正是在解释变、直、远时,提出了仁气、义气、礼气的概念:

“不变不悦。”变也者,勉也,仁气也。变而后能悦。(《五行·第十章》)

“不直不肆。”直也者,直其中心也,义气也。直而后能肆。肆也者,终之者也;弗受于众人,受之于孟贲,未肆也。(《五行·第十一章》)

“不远不敬。”远心也者,礼气也……远者,动敬心,作敬心者也。(《五行·第十二章》)

变通恋,帛书本即作恋,乃是一种顾念不舍之情,说文释为“勉”也是这个意思,而变或恋在说文看来,就是仁气。同样,直是“直其中心也”,是内心的一种正直感,这种正直感即是一种义气。远,是对人的恭敬之心,而恭敬之心就是一种礼气。所以,说文并非在“德之行”之外又提出了“德之气”,而是把“德之行”具体化为“德之气”,“德之气”成为道德生命的内在基础和动力,其活动、发展即体现为“德之行”。这在说文解释第十二章“不尊不恭”一句时表现得尤为明显:“‘不尊不恭’,恭也者,用上敬下也。恭而后礼也,有以礼气也。”尊、恭、敬等之所以会与礼存在内在的联系,是因为“有以礼气也”,即身心中有礼气的运行、活动,而远、敬、严、尊、恭等不过是礼气的具体面相和表现而已。同样,变、悦、戚、亲、爱、仁以及直、肆、果、简、行、义也分别是仁气、义气的具体面相和表现,统一于仁气、义气之中。如果说在经文中,由于其特殊的表述方式,变(……)、直(……)、远(……)与仁、义、礼的关系多少显得不够明确、清晰的话,那么,由于说文仁气、义气、礼气的提出,则使其分别具有了内在的统一形式,某种意义上,这也是说文提出仁气、义气、礼气的原因和目的所在。

在经文中,仁义礼智圣不仅是五种“德之行”,同时它还是一种“和”,是一个统一的有机整体,所谓“德之行五和,谓之德”也。对此,说文也从气的角度给予解释和说明。如对于第十九章“见而知之,智也。知而安之,仁也。安而行之,义也。行而敬之,礼也。仁,义礼所由生也[43],四行之所和也。和则同,同则善”,说文的解释是:

“见而知之,智也。”见者,□也;智者,言由所见知所不见也。

“知而安之,仁也。”知君子所道而媆然安之者,仁气也。

“行而敬之,礼也。”既行之矣,又愀愀然敬之者,礼气也。

不过,从思想史的角度看,说文“德之气”的提出就不仅仅是出于经典诠释的需要,不仅仅是要将经文的“不形于内”拉向“形于内”,同时还是对古代气论思想的一大发展,为孟子语焉不详的“浩然之气”提供了理论基础和说明。从文献记载来看,古人较早用来解释、说明生命活动的是“血气”一词。据《国语·鲁语上》,鲁国大臣夏父弗忌担任负责祭祀的宗伯一职,要将鲁僖公的享祀之位升于闵公之上(此事在鲁文公二年,前625年)。这是一种“逆祀”的行为,故鲁大夫展禽认为“夏父弗忌必有殃”。侍者问:“若有殃,焉在?”展禽回答:“未可知也。若血气强固,将寿宠得没,虽寿而没,不为无殃。”据学者考证,这是“血气”一词首次见于现存的史籍。展禽虽然认为夏父弗忌必定会有灾殃,但这主要是针对人事祸福而言,所以又承认其健康状况、寿命长短是由其血气决定的。可见,这里的血气主要指人以及动物自然生命的内在基础与动力。又据《左传·襄公二十一年》,“楚子使薳子冯为令尹”,薳子冯假借生病不愿接受,“楚子使医视之。复曰:‘瘠则殃,而血气未动’”。这是史籍所见医家首次使用“血气”概念。一个人尽管很瘦,但只要“血气未动”,就不会危及整个生命的存在,这依然是从自然生命的角度来理解、使用血气一词的。人有自然生命便会有各种生理欲望以及由此产生的生理冲动,在古人看来,这主要也是由血气决定的。《左传·昭公十年》记晏婴言:“凡有血气,皆有争心,故利不可强,思义为愈。”《国语·周语中》记晋大夫随会言:“夫戎、狄冒没轻儳,贪而不让。其血气不治,若禽兽焉。”这些都是说明听任血气的流露,就会产生“争心”“贪而不让”,故要求“思义为愈”,治血气,并以能否治血气为人与禽兽的重要区别。不过古人所谓治血气并不是否定血气的存在,而是让其在人身体内合理、自然地运行流动。郭店竹简《唐虞之道》说:“禹治水,益治火,后稷治土,足民养生。夫唯顺乎肌肤血气之情,养性命之正。”这里的“顺乎肌肤血气之情”,最能反映古人对于血气的认识和理解。所以如学者指出的,古人认为生命在于身体内血气的运动。如果劳逸结合,生活有节制,人体内的血气就宣达畅通;反之,人体内的血气就壅聚堵塞,这样就会产生疾病。[44]所以古人又有“导血气”的说法,如《管子·中匡》借管仲之口说:“道(导)血气以求长年、长心、长德。此为身也。”《管子·内业》也说:“气道(导)乃生”。这一思想以后成为中医和养生实践的理论基础,在历史上产生了深远影响。春秋时期,人们还认识到生命之气与自然界物质间的相互转化和影响关系。《左传·昭公九年》载膳宰(厨师)屠蒯言:“味以行气,气以实志,志以定言,言以出令。”这是认为食物(五味)可以补充身体内的气,气又影响了人的意志,而意志又决定着言辞、政令,影响着社会道德的好坏,实际是提出了“饮食——血气——道德”的致思路向。《国语·周语下》记载周卿士单穆公的一段话,将这种关系讲得更为清楚:“口内味而耳内声,声味生气。气在口为言,在目为明……若视听不和,而有震眩,则味入不精,不精则气佚,气佚则不和。于是乎有狂悖之言,有眩惑之明……出令不信,刑政纷放,动不顺时,民无据依,不知所力,各有离心。”口喜味,耳听声,声味生成气。气在身体内流行、运动,影响人的视听、言论。如果视听不和,内心震动迷惑,又会影响到味的摄取,导致气的遗失和不和谐,于是产生“狂悖之言”“眩惑之明”,并最终影响到社会政治的稳定。味和气的作用竟得到如此充分的肯定和强调。

在上引《周语下》的文字里,单穆公除“味”之外还提到“声”,认为“声味生气”。如果说“味”补充生命能量,更多地是与血气联系在一起的话,那么,“声”则影响到人的情感变化,主要是与喜怒哀乐等情感活动联系在一起。在古人看来,这也是一种气。郭店竹简《性自命出》说:“喜怒哀悲之气,性也。及其见于外,则物取之也。”可见,喜怒哀悲也是一种气。这种气主要指情感活动的基础和动力,可称为情气。竹简《语丛一》说,“凡有血气者,皆有喜有怒,有慎有庄”,说明血气与情气既存在联系,又有层次的差别。喜怒哀乐虽然是一种自然情感,但往往与礼乐的伦理实践联系在一起。竹简《性自命出》说,“道始于情”,“礼作于情”,即是认为礼是根据喜怒哀乐等情感制定的。但又主张“始者近情,终者近义”,要求在情感与礼仪之间达到平衡。子思说“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礼记·中庸·第一章》),表达的也是这个意思。可见古人不仅要使血气在身体内达到动态的平衡,同时也要使情气得到自然的发抒和表达,做到“发乎情,止乎礼义”,而实现这一点,便要靠“心”“志”的理性能力以及礼乐的伦理实践。

作为思孟学派的集大成者,孟子对“志”“气”的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并提出他著名的“浩然之气”说,这集中体现在《孟子·公孙丑上》的“知言、养气”章。在该章中,围绕“不动心有道乎”的问题,孟子首先评论了北宫黝、孟施舍通过“养勇”,曾子通过“守约”以及告子通过“义外”而达到的“不动心”,接着又对“志”“气”问题展开了讨论。孟子认为:

夫志,气之帅也;气,体之充也。夫志至焉,气次焉。故曰:“持其志,无暴其气。”

孟子这里的“志”乃是结合着心而言,实际指人的理性能力。赵岐注为“心所念虑也”,朱熹释为“心之所之”,均指明了这一点。而气则应是指血气、情气,赵岐注曰,“气,所以充满形体为喜怒也”[46],基本是正确的。不过孟子虽然肯定“志”对“气”的优先地位,认为“志之所至,气即随之而止”[47],“为气之将师”,而气为“志卒徒者也”[48],但这里的“志”与“气”仍是二分、对立的关系,故其修养方法也是“持其志,无暴其气”两项,而不是“持其志”一项。对此,公孙丑表示不解[49],故提出:“既曰:‘志至焉,气次焉。’又曰:‘持其志,无暴其气’者,何也?”孟子解释说:

志壹则动气,气壹则动志也。今夫蹶者、趋者,是气也,而反动其心。

在孟子看来,“志”虽然可以支配、调控“气”,但“志”与“气”仍是二不是一,“以志帅气”终归是从“气”之外来控制“气”,故时时有中断之虞。当“志”专注如一时,固然可以决定、影响“气”,而当“志”有所松懈,或“气”被外物扰动,专注于一点时,又可以动摇、影响到“志”,“如人颠踬、趋走,则气专在是,而反动其心焉”[50]。所以在“持其志”的功夫之外,还需要有另一套功夫,用“气”以制“气”,这样才能真正做到“无暴其气”,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志”“气”对立、二分的问题。正是在这样的语境下,孟子进一步提出了著名的“浩然之气”说。公孙丑问:

“敢问夫子恶乎长?”

曰:“我知言,我善养吾浩然之气。”

“敢问何谓浩然之气?”

曰:“难言也。其为气也,至大至刚;以直养而无害,则塞于天地之间。其为气也,配义与道;无是,馁矣。是集义所生者,非义袭而取之也。行有不慊于心,则馁矣。我故曰:‘告子未尝知义。’以其外之也。”

历史上,学者在解释“浩然之气”时,往往将其与前面“体之充”之“气”等同起来,如朱熹说,“浩然,盛大流行之貌。气即所谓体之充者,本自浩然,失养故馁。惟孟子为善养之,以复其初也”[51]。当代学者中也不乏持这种观点者。但孟子强调“浩然之气”“至大至刚”,“配义与道”,具有伦理的内涵,所以它不应等同于“志之徒卒”的血气、情气,而应是发自心、志的德气,是“得(德)既(气)塞于天地”(上博简《民之父母》)之气[52],是发自仁义之心,贯穿于形体,充塞于天地之间的气。这种气与血气、情气虽有联系,但又有区别,是更高层次的气,是道德情感、理智活动的基础和动力。不过孟子论述“浩然之气”时,也确有委曲、婉转之词,易使人产生误解。如他一则说,“其为气也,配义与道”,赵岐注曰:“言此气与道、义配偶俱行。”[53]朱熹注曰:“配者,合而有助之意。义者,人心之裁制。”[54]这样,气与道、义似乎是二不是一,不是气本身就具有道、义的属性,而是“人心之裁制”的结果。一则又说,“是集义所生者,非义袭而取之也”。赵岐注:“集,杂也。密声取敌曰袭。言此浩然之气,与义杂生,从内而出,人生受气所自有者。”焦循正义:“古杂、集二字皆训合。与义杂生,即与义合生也。”[55]这是训“集”为“合”。与此不同,朱熹认为:“集义,犹言积善,盖欲事事皆合于义也……言气虽可以配乎道义,而其养之之始,乃由事皆合义,自反常直,是以无所愧怍,而此气自然发生于中。”[56]这是训“集”为“集聚”。“集义”是要“事事皆合于义”,以此作用、影响气。当代学者也多认为“集义”是指通过理性的凝聚以逐渐作用、渗透于气,使气日趋于伦理化,由自然存在上升为道德存在。[57]其实,从孟子的思想与义理格局来看,此处所言的气与义当是一不是二,并非是用义来“裁制”、影响气,而是义本身就是一种气,二者不过是一体之不同面相而已。所以“配义与道”应是指“其为气也”本身就具有道、义的属性,“集义所生”也应是指气与义同时而生(“合生”),义是内心的义理、法则,是“义内”之义。“‘义袭而取之’则是意谓:客观之‘义’自外强加于心,以求统御气,俨如自外掩袭而夺气。”[58]这样,“浩然之气”便是与仁义(赵岐注:“义谓仁义,可以立德之本也”)同时相伴而生的德气,所以它“至大至刚”,“塞于天地之间”,具有与血气、情气不同的来源与特点。孟子之所以没有点明这一点,主要是由于他还没有形成仁气、义气的概念,故在表达中尚有“滞辞”存在。因此,孟子所谓“难言也”,不仅是因为“浩然之气”要诉诸内心体验,难以用形式、逻辑化的语言予以描述,同时也因为他还没有明确肯定仁义就是气,故没有合适的概念对其进行概括、说明。但是,从孟子的思想来看,他确实需要承认有德气的存在,需要承认仁义礼智也分别是一种气,唯有此,他的“浩然之气”包括其他一些思想也才能得到合理的疏解。如,孟子说:“君子所性:仁义礼智根于心,其生色也睟然,见于面,盎于背,施于四体,四体不言而喻。”(《孟子·尽心上》)“根于心”的仁义礼智何以会“生色”润泽,表现于面,充溢于背,“其背盎盎然,盛流于四体”[59]?最好的解释就是仁义礼智本身就是气,该气贯穿于形躯之中,渗透在容貌、四肢之上,使身体精神化、道德化。可见,仁义礼智之所以能够“生色也睟然”实际是需要以气为媒介的。又如,“孟子曰:形色,天性也;惟圣人然后可以践形”(《孟子·尽心上》),“践形”意指“充分实现学者的身体”[60],也即是上文的“生色也睟然”,它同样需要承认德气的存在。这些都说明,孟子确实需要承认仁义礼智本身就是气,需要承认身心中还有不同于血气、情气的德气存在,孟子没有点明这一点,实际成为他思想中的一个不足。

根据以上所论,简帛《五行》经文与说文在思想上是有一定差异的,在道德实践上,经文“德之行”与“行”并举,“为德”与“为善”并重,而说文则试图将“不形于内”的“行”拉向“形于内”的“德之行”,更突出了“为德”的地位与作用。在天人关系上,经文的天虽然内在于人,表现为“德”或“君子道”,但又有超越、外在的一面,是一种内在超越的关系。说文则将天进一步拉向了人,认为“德犹天也,天乃德已”,君子之所道也就是天之所道,二者是直接等同关系。另外,经文没有明确提到气,说文则提出仁气、义气、礼气,用德之气来说明经文的德之行,完善并发展了孟子一派的“浩然之气”思想。《五行》经文与说文的差异表明,其二者可能并非完成于同一人之手,而应是虽有一定学术传承,但其内部又有思想发展变化的同一学派的作品。学术界将其归为思孟学派,认为经文为子思之儒的作品,而说文完成于孟子后学之手,并非没有根据。不过这里所谓思孟学派,可能不是如以往人们所想象的,是从子思之儒到孟氏之儒“一以贯之”道的传承,而是在思想继承基础上的不断深化、发展的过程。孟子后学对《五行》经文的关注,显示其与子思之儒思想上的内在联系,而对一些具体问题的不同理解,则反映了二者之间的某种差异。从《五行》经文到《五行》说文,正好从一个侧面向我们揭示了思孟学派内部的思想发展变化。

[1] (汉)赵岐注,(清)焦循疏:《孟子正义》,见《诸子集成》第1册,346页。

[2] (汉)赵岐注,(清)焦循疏:《孟子正义》,见《诸子集成》第1册,344~345页。

[3] (汉)赵岐注,(清)焦循疏:《孟子正义》,见《诸子集成》第1册,349页。

[4] (宋)朱熹:《孟子集注》,见《四书集注》,274页。

[5] (宋)陆九渊:《陆九渊集》,415页,北京,中华书局,1980。

[7] (汉)赵岐注,(清)焦循疏:《孟子正义》,见《诸子集成》第1册,344页。

[8] 杨伯俊:《孟子译注》上册,196页,北京,中华书局,1960。关于该章的训释,可参见徐圣心:《〈孟子〉“天下之言性”章异疏会诠及其人性论原则》,载《成大中文学报》(台湾),2005(13)。

[9] 据台湾“中研究”院士黄彰健先生告知,傅斯年先生当年写《性命古训辨证》时,就因为读不懂此章的内容,而没有将其收入。黄先生后写有《释〈孟子〉“天下之言性也则故而已矣”章》(见所著《经学理学文存》,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76),释“故”为“有所事,有所穿凿”,认为此章是孟子批评杨朱“全性葆真”的自利思想,受到傅先生的赞赏。当黄先生得知我准备写作此文时,主动将其著作赠送于我。读黄文后,使我获益非浅,但在对该章的理解上,我与黄先生仍存在较大分歧,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对于该章的艰难探索过程。

[10] 参见刘昕岚:《郭店楚简〈性自命出〉篇笺释》,见武汉大学中国文化研究院编:《郭店楚简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334页;陈宁:《〈郭店楚墓竹简〉中的儒家人性言论初探》,载《中国哲学史》,1998(4)。

[11] 裘锡圭:《谈谈上博简和郭店简中的错别字》,见《新出楚简与儒学思想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清华大学,2002年3月。

[12] 裘锡圭:《由郭店简〈性自命出〉的“室性者故也”说到〈孟子〉的“天下之言性也”章》,见《第四届国际中国古文字学研讨会论文集》,香港中文大学,2003年10月。笔者曾在2002年清华大学“新出楚简与儒学思想”国际学术会议上宣读本节文字,时裘锡圭先生在座。不久裘先生写出该文,是对拙文的一个回应。裘文认为笔者联系竹简《性自命出》有关文字解读《孟子》“天下之言性”章很有见地,非常正确,肯定了笔者对“故”字的解释,但对《孟子》该章文字提出了不同的理解。读裘文后,其对“故”字的训释使我大获其益,虽然仍坚持自己的观点,但对原文做了较大修改,后正式发表于《中国哲学史》2004年第4期。裘先生写作其文时,曾托其学生向我借阅上引黄彰健《经学理学文存》一书(据笔者查阅,国家图书馆、北京大学图书馆均未收藏该书),其严谨的治学态度令人敬佩,裘先生于我可谓“一字之师”。

[13] (清)郭庆藩:《庄子集释》,见《诸子集成》第3册,288页。

[14] 曹础基:《庄子浅注》(修订本),278页,北京,中华书局,2000。

[15] 裘锡圭:《由郭店简〈性自命出〉的“室性者故也”说到〈孟子〉的“天下之言性也”章》,见《第四届国际中国古文字学研讨会论文集》。

[16] 王克仲:《关于先秦“所”字词性的调查报告》,见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古代汉语研究室编:《古汉语研究论文集》,69~102页,北京,北京出版社,1982。李人鉴:《略谈“所”字结构和有关的一些问题》,载《中国语文》,1982(6)。朱德熙:《自指和转指——汉语名词化标记“的、者、所、之”的语法功能和语义功能》,载《方言》,1983(1)。

[17] (清)王先谦:《荀子集解》,见《诸子集成》第2册,290页。

[18] [德]康德著,唐钺重译:《道德形上学探本》,45~46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57。着重号为原文所加。

[19] 张岱年:《中国古典哲学概念范畴要论》,161页,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

[20] 庞朴:《竹帛〈五行〉篇与思孟“五行”说》,载《哲学与文化》(台湾),第26卷5期,1999;又见《庞朴文集》第二卷(《古墓新知》),152~160页。

[21] 古人所谓的子思、孟轲等实际也包括了其弟子。

[22] 陈丽桂:《从郭店竹简〈五行〉检视帛书〈五行〉说文对经文的依违情况》,载《哲学与文化》(台湾),第26卷5期,1999。

[23] 参见第四章第一节“子思《五行》新探”。

[24] 丁四新:《郭店楚墓竹简思想研究》,146页。

[25] 池田知久补为“动□,而后能形善于外”,但其对文义的理解与笔者基本相同。见[日]池田知久著,王启发译:《马王堆汉墓帛书五行研究》,213页,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

[26] 其实对作为社会、习俗一般标准的“善”的反思,在孟子之前已有所表现,如《老子》“圣人常无心,以百姓心为心。善者,吾善之;不善者,吾亦善之”(第四十九章),“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第二章)。这里“善者”“不善者”以及“皆知善之为善”中的“善”即是针对一般世俗的标准而言,而“吾善之”“吾亦善之”以及“斯不善已”则表达了老子对“善”的理解,只不过老子并没有对善作出明确的界定。

[27] 杨儒宾:《德之行与德之气——帛书〈五行篇〉、〈德圣篇〉论道德、心性与形体的关系》,见钟彩钧主编:《中国文哲研究的回顾与展望论文集》,432~433页。

[28] 庞朴:《〈五行篇〉评述》,又见《庞朴文集》第二卷(《古墓新知》),218页。

[29] 据帛书本,竹简本无“君子”二字。

[30] [日]岛森哲男:《马王堆出土儒家古佚书考》,载《东方学》(东京),第56辑,1978。

[31] [日]池田知久著,王启发译:《马王堆汉墓帛书五行研究》,487页。

[32] 《中庸》“天命之谓性”虽为一般性的命题,而没有限定具体对象,但其下文又说“诚者,不勉而中,不思而得,从容中道,圣人也”,实际也肯定只有圣人才可以做到“不思而得,从容中道”。

[33] (清)王先谦:《荀子集解》,见《诸子集成》第2册,274页。

[34] [日]池田知久著,王启发译:《马王堆汉墓帛书五行研究》,99页。

[35] 参见第四章第一节“子思《五行》新探”。

[36] 帛书本此句脱漏,据说文,可补为“仁义,礼乐所由生也……”。据竹简本,则应补为“圣智,礼乐所由生也……”。

[37] “聪也”原文误作“道者”,据文意及经文改。

[38] 早期儒学孔、思、孟、荀等人所说的天含义比较复杂,有道德或义理天、命运天、自然天等不同内涵,与之相应,其天人观也往往表现为不同的面相。这里主要讨论的是人与道德或义理天的关系。参见第八章第二节“竹简《穷达以时》与早期儒家天人观”。

[39] 可以比较的是,同样都是重视心,理学中心学一派的陆九渊虽明确提出一个“心本体”,但同时又自觉不自觉保留着一个“天本体”或“理本体”。王阳明则通过“心外无理”消解了客观的“天本体”或“理本体”,做到了心与理的同一。参见赵士林:《心学与美学》,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

[40] 杨儒宾:《德之行与德之气——帛书〈五行篇〉、〈德圣篇〉论道德、心性与形体的关系》,见钟彩钧主编:《中国文哲研究的回顾与展望论文集》,432~433页。

[41] 杨儒宾:《德之行与德之气——帛书〈五行篇〉、〈德圣篇〉论道德、心性与形体的关系》,见钟彩钧主编:《中国文哲研究的回顾与展望论文集》,432~433页。

[42] 参见第四章第一节“子思《五行》新探”。

[43] 帛书本此句作“仁义,礼智之所由生也”。

[44] 李存山:《中国气论探源与发微》,47页,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本节关于血气的论述多吸收李著的成果。关于古代气论思想,还可参见[日]小野泽精一、福永光司、山井涌编著,李庆译:《气的思想——中国自然观和人的观念的发展》,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杨儒宾主编:《中国古代思想中的气论及身体观》;杨儒宾、祝平次编:《儒学的气论与功夫论》(东亚文明研究丛书52),台北,台湾大学出版中心,2005。

[45] (清)刘宝楠:《论语正义》,见《诸子集成》第1册,222页。

[46] (汉)赵岐注,(清)焦循疏:《孟子正义》,见《诸子集成》第1册,116页。

[47] (汉)赵岐注,(清)焦循疏:《孟子正义》,见《诸子集成》第1册,116页。

[48] (宋)朱熹:《孟子集注》,见《四书集注》,209页。

[49] 当代学者也有对此表示疑问者,如陈拱先生认为:“孟子既然以志为统帅或至极,气为从属而必次于志,则工夫必只在持志;人能尽此持志的工夫,则气自然可以无暴;何以又须再言无暴其气?而事实上……‘无暴其气’一语,只是孟子循心、志与气之分解方式而来的一种虚说。”见《论孟子之不动心与养气》,载《东海学报》(台湾),第5卷1期,1963年6月。

[50] (宋)朱熹:《孟子集注》,见《四书集注》,210页。

[51] (宋)朱熹:《孟子集注》,见《四书集注》,210页。

[52] 上博简《民之父母》原文作“而得既塞于四海矣”,整理者释“既”为“气”,学者或认为“得既”即“德气”。与竹简内容基本相同的《礼记·孔子闲居》作“志气塞乎天地”,《孔子家语·论礼》作“志气塞于天地”。

[53] (汉)赵歧注,(清)焦循疏:《孟子正义》,见《诸子集成》第1册,118页。

[54] (宋)朱熹:《孟子集注》,见《四书集注》,210页。

[55] (汉)赵岐注,(清)焦循疏:《孟子正义》,见《诸子集成》第1册,119页。

[56] (宋)朱熹:《孟子集注》,见《四书集注》,211页。

[57] 持这种观点的学者很多,如徐复观:《孟子知言养气章试释》,见所著《中国思想史论集》。黄俊杰:《孟学思想史论》第1卷,第二章《孟子思想中的生命观》。李明辉:《〈孟子〉知言养气章的义理结构》,见李明辉主编:《孟子思想的哲学探讨》。一些学者虽然肯定“孟子所谓浩然之气,必是一种与心、志合一之气。必与心、志合一之气,即亦必为心、志所融摄而成为一种与心、志一体的至善之气”,“是精神心志之气而非生物之气”,“是在强烈道德感支配下出现的一种至大至刚的豪迈无比的精神状态”,但没有与前面的“体之充”之气作出区分与比较。见上引陈拱文,及张奇伟:《孟子“浩然之气”辨正》,载《中国哲学史》,2001(2);晁福林:《孟子“浩然之气”说探论》,载《文史哲》,2004(2)等。

[58] 李明辉主编:《孟子思想的哲学探讨》,149页。

[59] (汉)赵岐注,(清)焦循疏:《孟子正义》,见《诸子集成》第1册,535页。

[60] “践形”的问题,可参见杨儒宾:《论孟子的践形观》,载《清华学报》(台湾),新第20卷第1期,1990。又见杨儒宾:《儒家身体观的原型——以孟子的践形观及荀子的礼仪身体观为核心》,见李明辉主编:《孟子思想的哲学探讨》;杨儒宾:《支离与践形——论先秦思想里的两种身体观》,见杨儒宾主编:《中国古代思想中的气论及身体观》。

[61] 《五行》说文只提到仁气、义气、礼气,没有圣气、智气,但在马王堆帛书《五行篇》后附录的《德圣篇》中,有“四行形,圣气作”,故学者一般认为圣与智也应分别是一种气。

[62] 庞朴认为:“忘即亡,中心之亡,‘心’为形符。”见所著《竹帛〈五行〉篇校注》,见《庞朴文集》第二卷(《古墓新知》),132页。池田知久译此句为:“忘却了从前闭塞(在身体中的)状态。”见所著《马王堆汉墓帛书五行研究》,25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