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仁义内在”说相应,孟子常常使用“仁义”一范畴。《孟子》一书中“仁义”一词共出现二十四次(其中“仁义忠信”“仁义理智”不包括在内),成为孟子的一个重要概念。需要指出的是,仁义一词并不始于孟子,据张岱年先生的考证,在孟子之前,墨子已使用仁义一词了。如《墨子·尚同下》的“中情将欲为仁义”,《孟子·非攻下》的“今欲为仁义”。另外,《老子》第十八章“大道废,有仁义”,《庄子·齐物论》“仁义之端,是非之涂”,也都使用了仁义一词。从这些情况看,仁义似乎是当时人们常用的词语。按照古代语言单字词在前,复合词在后的原则,在一定时期,以前曾单独出现的单字词如仁、义,被组合成一个新的复合词,如仁义,并被较为普遍地使用,应该说是正常的现象。这样看来,孟子的仁义似乎并没有特殊意义。但问题是,人们开始使用仁义概念时,并不关心它的确切内容。就前面所举的例子而论,《墨子》《老子》《庄子》等都没有对仁、义的关系做具体的说明和论证,二者在他们那里只是形式的联系,而缺乏理论的自觉。孟子的仁义则不同,是建立在对仁、义关系的理解和认识之上,是伴随着“居仁由义”“仁义内在”的思想而提出来的,因而具有不同于以往的意义。张岱年先生说:“仁是孟子所宣扬的最高道德原则,而孟子道德学说的核心则是仁义。”[19]这种观点代表了学术界的一种普遍的看法。我们认为,孟子的思想的核心应当是仁,尤其是“仁,人心也”意义上的仁(广义的仁)。孟子把仁义礼智统一于心,又以心言仁,只有仁才能反映他思想的本质。综观《孟子》一书,仁义一词主要有下面三种意义:(一)指抽象的思想、学术、原则、法则等。如“齐人无以仁义与王言者,岂以仁义为不美乎?”(《孟子·公孙丑下》),齐人不把仁义这种思想或学说告诉大王,难道是因为仁义这种思想、学说不好吗?这里的“仁义”即是指思想、学说。孟子还常常把仁义与利对举:“去利,怀仁义以相接则王。”(《孟子·告子下》)这里的仁义指道德原则,它和孔子义利之辩中的义是接近的。(二)指意志的法则、准则。“何谓尚志?曰:仁义而已矣。”(《孟子·尽心上》)仁义是意志遵循的法则。(三)指道德实践的内在根据。“由仁义行,非行仁义也。”(《孟子·离娄下》)仁义是道德实践的内在根源而非外在形式。从以上内容来看,仁义无论在内容和使用上都没有超出仁。因此,把仁看作孟子思想的核心可能更合适。不过,孟子提出“仁义”具有重要意义,它表明孟子在理论上已成功地将仁、义统一起来,完成了“义外”到“义内”的转变。

桃应问曰:“舜为天子,皋陶为士,瞽瞍杀人,则如之何?”

孟子曰:“执之而已矣。”(又)曰:“夫舜恶得而禁之?夫有所受之也。”

“然则舜如之何?”

曰:“舜视弃天下犹弃敝屣也。窃负而逃,遵海滨而处,终身欣然,乐而忘天下。”

舜面对其父瞽叟杀人,为什么前后会有两种不同的选择呢?关键就在于其身份、角色的变化。当舜作为天子时,其面对的是“门外之治”,故自然应该“义斩恩”,为道义牺牲亲情;可是当舜回到家庭,作为一个儿子时,其面对的又是“门内之治”,则应该“恩掩义”,视亲情重于道义。所以孟子笔下的舜,恰恰是“门内之治恩掩义,门外之治义斩恩”,也就是“仁内义外”的实践者。至于将仁、义分别联系于亲亲与尊贤,如《中庸》“仁者,人也,亲亲为大。义者,宜也,尊贤为大”,乃是儒家通义,自然不会为孟子所反对。

所以,笼统地将“仁内义外”看作告子的专利,认为孟子与其是完全对立的,并不符合事实。其实,仔细考察孟子、告子之间的辩论,亦可发现此说实际是不能成立的:

告子曰:“……仁,内也,非外也;义,外也,非内也。”

孟子曰:“何以谓仁内义外也?”

曰:“彼长而我长之,非有长于我也;犹彼白而我白之,从其白于外也,故谓之外也……吾弟则爱之,秦人之弟则不爱也,是以我为悦者也,故谓之内。”(《孟子·告子上》)

值得注意的是,告子提出“仁内义外”的主张后,孟子接着问“何以谓仁内义外也”?“仁内义外”说在战国时期非常流行,几乎形成了一个思潮,孟子自然不会不知道。不过孟子注意到,当时学者往往在“仁内义外”的命题下表达各自的思想,赋予其不同的含义,所以要求告子首先回答他是如何理解“仁内义外”说的。从孟子的问话来看,当时主张“仁内义外”说的显然不止告子一个人,告子的看法不过是当时“仁内义外”说中的一种。孟子对告子的批判,起初也只是对“仁内义外”说一种具体理解的批判,而不是一般的批判。孟子在与告子辩论时,作为其思想主要内容的“四心”说尚没有形成,故在辩论中多有舛误。但可能正是这一辩论启发了孟子,促成其“四心”说的形成,并提出“仁义内在”说,这时他也由对告子的具体批判转向对“仁内义外”说的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