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的戴震思想研究,其成果还是颇为丰富的,在不同的理论范式或学术进路下,戴震哲学的多重面向也得到了较为充分的探索,甚至还有学者提出了“戴学”的概念,并出版了相关的著作。[1]但这并不表示有关戴震的思想与学术研究已经没有多少新学术空间了。实际上,就戴震的经学研究成就及其在中国经学史上的地位认识,还有相当大的学术空间。而戴震与同时期或稍前的欧洲思想家较为系统的比较研究,似乎还没开始。而就中国哲学史而言,由其代表作《孟子字义疏证》一书所开展出的中国哲学范畴史的研究形式,它与《北溪字义》的异同等问题,似乎都可以做一些深入的研究。

从学术的角度看,戴震与其同时代学人的考据学成就,具体细节方面的得失,将是一个不断有研究空间的学术领域。而从哲学思想的角度看,其所展开的道论、气学、以及其于气学基础上的认识论、伦理学(传统意义上的义理学),还有很大的理论空间,可以展开讨论。而极富理论与学术发展空间的方面,笔者认为是其经学解释学的方法,以及这一方法的现代活化——向现代经典解释学转化。此一问题,笔者在书中还只是简略地提及。这主要是因为笔者对西方的解释学,特别是现代西方的哲学解释学不是很熟悉。这一领域,需要有学术新人加以拓展。

笔者现在只能说有一种学术的直觉,即《孟子字义疏证》的哲学书写方式,与戴震整理、学习汉译欧几里得的《几何学原理》一书有关。该书有非常明确的概念定义与概念内涵的分析,是中国哲学史上少有接近现代分析哲学著作类型的作品。当然,我们也可以说,这是受中国名家学说的影响。但从现存的戴震著作来看,他对于名学著作的研究以及发表的论说非常有限。如果通过深入研究,找到《几何学原理》一书对《孟子字义疏证》的直接影响,则从中西比较哲学史的角度看,西方自然科学思维对于中国哲学的影响可以上推到18世纪后期。如果李约瑟的论断是正确的,那在莱布尼兹之前,欧洲的哲学中就没有有机的自然主义哲学。那么,我们是否可以说,在《几何原本》译成汉语之前,中国哲学史上几乎没有系统的,以定义的方式讨论哲学问题的著作?

晚明以降的中国人文学研究,特别是哲学思想、思维方式与现代性的关系的研究,是中国人文学很难绕过去一个的话题。在鸦片战争以前,中国没有发展出现代的资本主义经济形式,这是一个共识度较大的学术认识。但对于中国早期资本主义萌芽的问题,中外学术界都存在着较大的学术分歧。如何处理这一学术分歧也牵涉对戴震哲学思想性的贞定问题,无法逃避也不必逃避。笔者的基本观点如下。

第一,戴震哲学的人民性,主要体现在对下层百姓真实而具体(亦可以说是细微)的痛苦的关怀。这与他青年时期个人的人生经历密切相关,对于这一点,章太炎早已经点出,但蔡锦芳更加具体、细致的分析结论更为可信。不过,这种人民性不一定代表新兴的工商业阶层,戴震应该没有这种阶层或阶级的自觉意识。晚年他考中举人之后,后来又获得一个赐同进士出身,慢慢地进入统治阶层之中,思想还没有来得及发生根本性的转换就去世了。

第二,戴震的学术研究方法中,有一定的科学性因素在其中,他将传统的训诂学发展到带有一定科学性内容的语言学的水准,从人的发音器官自然节限的认识角度出发研究古代汉语中字的发音规律,声音与意义的关系,有一定的科学性。在经学文本的研究过程中,重视一个字的本义,一个字在群经中的意思,然后再考察造字时的原初意义,最后确定一个字在具体经文中的真正意思,也具有一定的科学性。他将古典的人文学研究提升到具有现代语言学的实证科学水平,这是对汉代以来训诂学的理论性与科学性的一次提升。在他之后的段玉裁、高邮王氏父子等人,又在专门之学方面发展并深化了戴震的研究,产出了一系列有学术价值的著作,直到今天仍然具有学术价值。但毋庸讳言的是,他们的研究都是服务于经文文本的意义解释目标,还没有来得及扩展为整个古代经典研究的方法运动。这就需要后人在此基础上有一个推陈出新的发展问题。

第三,戴震的反理学思想及其价值评价问题。由于学术立场、价值取向不同,戴震的反理学思想受到的争论最大。站在传统理学立场的一些学人,对于戴震的反理学立场,极不以为然,不仅有学理上的反批评,还有恶劣的人身攻击,甚至人格上攻击戴震有抄袭行为。像戴震的《水经注》抄袭问题,就属于人格攻击之类。戴震的后学当中,段玉裁、高邮王氏父子在反理学思想方面,都没有也无法继承他的思想,但晚清以来,宋恕、章太炎等人开始表彰戴震的反理学思想,梁启超、胡适出于推行现代资产阶级的新思想,推进中国的社会与政治改革,也高度赞扬戴震的反理学思想,并将戴震的学术方法与反理学思想与现代西方的科学实证精神、新人道主义思想结合起来。虽有拔高之嫌,但在古今中西思想、文化大交汇的现代思想运动之中,梁、胡等人努力从中国传统思想内部寻找现代性思想的萌芽的良苦用心,还是值得肯定的。后来,侯外庐—萧萐父一系的学者,系统地梳理中国早期启蒙思想传统,将戴震纳入中国早期启蒙思想家谱系之中,强化并深化了戴震思想与现代价值的关系。从傅伟勋提出的“创造的诠释学”角度来说,这一思想解释的创造性转化,亦无不可。植物学上,性质类似的植物之间可以嫁接,在人类的思想观念方面,性质类似的思想之间似乎亦可以嫁接。

第四,如何重新认识戴震的反理学思想,这在当代中国仍然是一个需要认真加以思考的问题。为了肯定传统的优秀文化,肯定理学思想中的合理因素,就反过来要否定戴震的反理学思想,这是一种极其简单而又错误的思想态度。原则上,传统文化中有精华,有糟粕,多数人应该不反对这一原则。但具体到何者是优秀的,何者是糟粕,大家的认识可能会产生很大的分歧。就戴震的反理学思想而言,他反对“以理杀人”的伦理异化现象,从原则上说正确的。他批判传统社会假借权威、权势,即假借长者、尊者之势位,而不能够以社会共同遵守的理与义来判别是非,戴震斥责此种行为是“以理杀人”,在今天看来也是行得通的一种观念。今天社会追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公平、正义社会原则,在伦理的层面与戴震要反对的“以理杀人”的现象,在原则上是相通的。从正面主张来看,他认为“理”在伦理层面应当表现为“察之几微而必区以别焉”的要求,实际上也包含着尊重人的个体差异性,个体生活情境的差异性,从而不能用所谓普遍的法则来无区别地、教条式地对待任何人的粗暴的社会治理行为,恰恰是一种充满着温馨的人文关怀理想,虽然很难百分之百做到,但仍然是一个理想的、可追求的社会治理目标。

在现代科学技术突飞猛进,深刻地影响并改变着我们人类生活的今天,传统的人文学研究如何发挥自己的时代价值与意义,是一个令人十分困惑的现实难题。一方面,中国社会正行进在技术、经济、政治、生活现代化的道路上。另一方面,与这种整体现代化相适应的价值观念体系、道德观念体系,并未真正地确立起来。从欧洲精神文化传统发展并确立的一整套现代价值谱系,并不能完全契合当代中国社会的现实要求。按照马克思的观点来看,以往的哲学家多从现实趋向于思想或理想的方向提出要求,而很少从现实趋向于自己所要的思想角度来思考思想或理想。我们时代伟大的现实运动所趋向的思想或理想性的观念体系,究竟是什么样的一种形态呢?我们能否从戴震“察之而几微必区以别焉”的“分理”角度,探索我们时代运动的真正趋向,进而把握我们的时代脉搏,提出适应时代发展方向的价值、道德观念体系?非曰能之,是所望也。

[1] 丘为君:《戴震学的形成——知识论述在近代中国的诞生》,北京,新星出版社,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