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哲学认识论之初,并未严格细分自然科学与精神科学,古希腊时期的智者除了对世界本源的追求之外,苏格拉底还转向了对人类本身的研究。亚里士多德便是古希腊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综合的集大成者。随着自然科学的突飞猛进,人们逐渐脱离了上帝与自然之间的关联,确立了通过对自然科学的研究帮助人们把握自然的本质和规律这一世俗化的目标。[69]自然科学的研究对象是自然世界,摸索客观世界的发展规律,达到对客观真理的把握;精神科学从新的角度使世界展现在人们面前,关注于文本,研究文本的意义,两者仅仅表现在旨趣的异同上,而无本质区别。单纯的研究自然科学与精神科学都是片面的,如维柯所言:“民政社会的世界确实是由人类创造出来的,所以它的原则必然要从我们自己的人类心灵各种变化中就可找到。任何人只要就这一点进行思索,就不能不感到惊讶,过去哲学家们竟倾全力去研究自然世界,这个自然界既然是由上帝创造的,那就只有上帝才知道;过去哲学家们竟忽视对各民族世界或民政世界的研究,而这个民政世界既然是由人类创造的,人类就应该希望能认识它。”[70]维柯之意在于指出割裂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之间的联系,用任何一门学科来作为单一的研究对象总是缺乏普适性的。
英美分析哲学中特别是逻辑实证主义哲学被视为是传统的科学哲学,虽然否认观察实验中主观因素的影响,但富有诠释学的思想。例如波普尔的“观察渗透理论”就给“科学始于无偏见的观察”观点以冲击,他不满足于科学解释的客观性而肯定主体的客观性存在的诠释过程,他认为人们在观察中“扮演了十分活跃的角色”,“观察总是由一些使我们感兴趣的东西、一些理论性的或推测性的东西先行。正因如此,观察总是选择性的,并且总是预设一些选择原则”[71]。这吻合了海德格尔诠释学体系中“前见”存在的合理性。
首先,波普尔不赞同逻辑经验主义者卡尔纳普以概率诠释的方式来拯救归纳方法,他认为不存在中立的观察,观察是具有理论负荷的,没有纯粹的无任何目的和先在观念的观察。观察对于假设是第二性的,这就是他的“探照灯说”理论。他极力反对自然科学与精神科学之间存有无法逾越的鸿沟,积极调和自然科学与精神科学在方法论上的矛盾,致力于将诠释学引入自然科学中,并且努力尽量消除诠释学中存在的主观主义倾向。再者,波普尔三个世界理论的构建,将作为研究对象的客观世界转向对人类精神活动的研究,将眼光逐步放到思想内容和观念的世界中。他把科学发展的模式概括为科学知识始于问题,将客观观察转向了主观方面,他的自然科学诠释学观点是基于方法论上的。这与伽达默尔对“问题意识”的强调如出一辙。虽然,伽达默尔自始至终也没有放弃他的本体论思想,但在他的“问答”关系的思想中却详细地阐述了问题的优先性。他这样写道:“如果我们想阐明诠释经验的特殊性质的话,那么我们就必须更为深入地考察问题的本质”,“问题的本质就是具有意义。现在,意义涉及方向的意义。因此,假设答案是有意义的话,那么问题的意义就是该答案可被给出的唯一方向。问题把所问的东西置于某种特定视角中。问题的出现似乎开启了该对象的存在。因此,展示这种被开启的存在的逻各斯就是一种答案。它的意义就出现在问题的意义中”[72]。诠释学的“问题意识”与波普尔的科学始于问题的模式不谋而合。
另外一位认为自然科学具有诠释学思想的是历史主义学派代表人物库恩,他著名的范式理论向诠释学的“前见”的合法性敞开了大门。他认为必须考虑科学的实际活动方式,应当将范式与科学共同体结合起来,把科学史、科学社会学和科学心理学结合起来。随着系统科学和复杂性科学的发展,库恩的范式理论受到了普遍的认可,范式的更替、科学的发展似乎也顺应了自然科学与精神科学、社会科学的融合与统一,促进了科学方法论的相互侵染。
拉卡托斯深受波普尔科学哲学与库恩的历史主义影响,将科学哲学与科学史结合,认为历史学家应根据科学哲学的方法论重建“内部历史”,由此来解释客观知识的增长,借助历史对竞争对象做出比较和评价,而且,对历史的重建需要经验的(社会、心理学的)“外部历史”加以补充。[73]随着经典物理学大厦出现裂隙,深受英美分析哲学影响的科学哲学家们越发地意识到科学的发展已经超乎想象,科学的复杂性与不可预见性已经不能通过传统的方式来论证,传统的方法论对科学的发展并不都是适当的。正像拉卡托斯的研究纲领的科学发展模式:人们无法得知新的科学研究纲领比旧的研究纲领更科学,新旧理论更替与新理论的进化必须经过实践的检验。科学实在论的代表普特南与夏佩尔同样认为科学研究的前提、方法、推理规则和元科学概念并非一成不变,而受具体的科学观念因素的影响。
英美分析哲学与欧洲大陆诠释学两种思潮在20世纪60年代开始出现交融趋势,实证主义者关注科学中的非理性因素的影响,试着将诠释学的方法适用于自然科学,呈现出自然科学的诠释本质,开创了自然科学与精神科学的方法论统一的进程。欧洲大陆科学哲学则将理解与解释的应用延伸到不同的科学领域中,接受了科学的实践过程,并力图从科学实践的过程中,通过分析行为主体的历史背景、实践条件、经济状况等复杂社会因素来建立科学合理模式。
此外,伽达默尔认为诠释学反思“完全不是概念游戏。而是由各个具体科学实践中产生出来,它对于方法论的思考,诸如可控制的程序和证伪性而言,都是不言而喻的。此外,这种诠释学反思本身体现在科学实践的各个方面中”[74]。当然,伽达默尔仍然在积极遵循海德格尔的本体论取向,走“海德格尔的道路”[75]。他的理解本体论的核心是理解的应用性。所以,伽达默尔后期的诠释学思想作为一种实践诠释学,涉及诠释学的应用。虽然早期释经学与法律释义学都涉及应用问题,但一般是通过领悟圣经与法典来对人们进行规则约束,此种诠释的应用已经远离了理解本身。伽达默尔独创性地将诠释学应用于自然科学观察之外的社会实践中,认为仅当如此,科学才能“履行它的社会功能”[76]。除此之外,这两大思潮之间的对立在不断缓和,“只想在超越英美哲学对欧洲哲学这样一个毫无成果的对立图式上,指出使两者能并肩前进的基础存在于‘科学’这一领域中”[77]。正如劳斯所言,科学哲学家们“将太多的注意力集中于科学狭隘的思想方面——科学理论及其所需的思维程式、引导我们去相信它的各种证据以及它所提供的思想上的满足”[78]。科学哲学家们意识到,科学研究单纯用任何一门单独学科来做出论断都是片面的,在复杂性科学兴起之后,仅靠传统的理论研究与逻辑证明往往是不够的。因此,需要将自然科学放入适当的背景之下进行研究,将自然科学看作一个复杂的系统而强调自然定律的普遍和永恒性。这样,诠释学作为科学的方法论基础思想蓬勃发展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