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的内在有两个动力:一个是支配欲,一个是被需求欲。几千年来,中国的帝王对前者丝毫不假掩饰,对后者却往往讳莫如深。所谓治术也者,往往就是替统治者掩饰他“被需求的渴望”而已。《书经·仲虺之诰》里所谓的:“傒予后,后来其苏。”《孟子·梁惠王下》里所谓的:“傒我后,后来其苏。”其实已经把统治者的主观渴望扭转为老百姓的主观渴望。这个转化让统治者最心动的部分是:“统治”这件事不出于自己的意志,而是出于他者的意志。这个“他者”,可以是天,也可以是民,只要不显然是统治者本人,政治正确性就卓然成立了。
·帽子里的蝎针
皇帝如此,臣下也不得不如此。皇帝既然要隐匿他统治的意思,臣下当然也该有一套隐匿他分润统治权力之意的手段。于是就有所谓“征士”这个词儿。“征士”是个什么意思呢?如果把“征”看做动词,把“士”当成宾语,则“征士”就是皇帝征召贤良的行动;如果将这二字看成是一个复合词,则“征士”反而是“不接受朝廷征聘的隐士”了。
“不接受朝廷征聘”和“朝廷不予征聘”在现实中的结果是一样的,可是其间的差别大了。颜延之为陶渊明作《陶征士诔》,说他:“有晋征士,浔阳陶渊明,南岳之幽居者也。弱不好弄,长实素心;学非称师,文取指达。在众不失其寡,处言愈见其默。”可说是不惜把陶渊明形容得都有些呆了。在《昭明文选》六臣注本里,张铣为这篇著名的诔文作题解时写道:“陶潜隐居,有诏礼征为著作郎,不就,故为征士。”陶潜也许真不想去编国史,可是由他起,“征士”成了一种极有价值的资格。清代的赵瓯北《陔余丛考·征君征士》有云:“有学行之人,经诏书征召而不仕者,曰征士,尊称之则曰征君。”
至于“征君”这个尊称,起源更早,东汉时代的黄宪富于学,他的朋友劝他去做官儿,他也不推辞,到京师洛阳去打了个转,就回家了——至于转这一圈,究竟发生了什么重大的事?我们不会知道,我们只知道他“暂到京师而还,竟无所就。年四十八终,天下号曰‘征君’”。
征君也罢,征士也罢,明明有一个“不接受”的事实在,可这事实部分却越来越不重要了。人们大可以这样说:陶渊明没肯干著作郎,但是毕竟当过彭泽令不是?既入功名场中,像黄宪那样“暂到京师而还”地跑上一趟,毕竟也十分可疑。坦言之:征而不就,反而成了一种资格。就如同皇帝所标榜的一样:进取,不是出于被征召者主观的渴望,而是出于来征召的他者。
《儒林外史》里头有个庄绍光,“十一二岁上就会作一篇七千字的赋,天下皆闻。此时已将及四十岁,名满一时。他却只闭户读书,不肯妄交一人。”可是杜少卿和迟衡山一去拜访,他说见也马上就见了。这还不算,当杜少卿提出祭泰伯祠的大拜拜计划,请庄绍光帮忙考订“要行的礼乐”之际,庄绍光又立刻告诉他:“但今有一事,又要出门几时。多则三月,少则两月便回。”到底是什么事呢?原来是一个刚从浙江巡抚调升礼部侍郎的徐穆轩把庄绍光给“荐了”,“奉旨要见,只得去走一趟。”庄绍光成了庄征君了。“荐了”你,你就要去见吗?庄绍光的说词是:“我们与山林隐逸不同,既然奉旨召我,君臣之礼是傲不得的。”
小说作者吴敬梓告诉我们:庄征君在嘉靖三十五年十月十一这天晋见了皇帝。因为头疼难忍,无法安心奏对,出宫来才发现是头巾里不知何时钻进一只蝎子,于是大叹:“‘臧仓小人’,原来就是此物!看来我道不行了!”遂上了十策,并一道恳求恩赐还山的本子。其实此公就算没给蝎子螫着,他的官照样做不成,因为皇帝身边的太保所说的话才是关键:“庄尚志(绍光字尚志)……不由进士出身,骤跻卿贰,我朝祖宗,无此法度,且开天下以幸进之心。”谁算得清这一周折之下,究竟庄绍光还算是个“征君”吗?不过,小说里从庄绍光入京“涮”这一趟的路上起,就改口称呼他“征君”了。
顺便说明:“臧仓小人”——这个典故也出自《孟子·梁惠王下》。说是鲁平公本来要备车出宫去见孟子的,偏有平公的宠臣臧仓作梗,借口孟子厚葬其母而薄葬其父,不像是个明礼知义的贤者,劝平公不必往见,其事遂寝。这一段,孟子算是给“征”到一半儿。
但是孟子坚决不承认“不遇鲁侯”是由于“臧仓小人”的缘故,所以他说:“臧氏之子,焉能使予不遇哉?”他认为那是“天”的意思。然而,这仅仅是“孟子不遇鲁侯”的片面。至于鲁侯不能见孟子的另一片面呢?孟子也说得很清楚:“行,或使之;止,或尼之;行止,非人所能也。”(他要来,是有人怂恿他来;不来,是有人阻止他来;但是来或不来,却不能算在旁人的账上。)孟子看得很清楚:统治者在行使其支配权的时候,责任必须自负;但是统治者的是否兼听或偏信——比方说:“鲁平公是不是宁可亲信臧仓而非孟子呢?”这个问题却根本不是孟子所关心的,也不是孟子认为在他的地位所宜于窥探的。
回头说征君、征士。
因为征君、征士这种原先真不想做官儿的事,后来演变成真想做官儿的表演,透露着虚情假意,成为君臣之间一种半推半就的仪式和游戏。鲁迅《集外集拾遗·帮忙文学与帮闲文学》就说:“中国是隐士和官僚最接近的,那时很有被聘的希望。一被聘,即谓之征君。”不接受征召成了幌子,“征君”居然成了资格。
当然,隐士徒具形骸,终南大有佳处,这样的结果并非“征聘不赴”仪式的目的。君臣们玩之不厌,一方面是让皇帝不断地显示“尧舜氏辟四门、明四目、达四聪、通下情”的美德;一方面似乎是有意让臣子们的“被需求欲”也得以透过遁逃、辞让、谦退来反复压抑。
·火焰里的谣言
这就说到寒食节了。《周礼卷三十六·秋官·司烜氏》记载:“中(仲)春以木铎修火禁于国中”,可知“火禁”是一个与自然节气有关的节日,所谓“修火禁”,就是派人敲打着木铎,到处宣示可以举火、不可以举火的所在,提醒小心火烛。事实上寒食不只在春天有,冬日、夏日也是有的,只要天干物燥,易于引火成灾,都有“修火禁”的警告——谓之警告,就是说不一定完全不许举火的意思。《周礼补遗·卷七》采俞庭椿说:“寒食修火禁,未必禁绝举火,木铎以警之,如家人乐(按:家人乐,可以解作里巷歌谣,庶民经常唱奏的音乐)。”
但是,寒食日或寒食节流衍到后世,除了春天的那一日还保留着,夏、冬两季的不知打从什么时候起就退流行了。此外,寒食还和踢足球有关。刘向《别录》有“寒食蹋蹴”之语,似乎在寒食日确有例行的足球赛事。另,《汉书·卷五十五·霍去病传》述:“然少而侍中,贵不省士……其在塞外,卒乏粮,或不能自振,而去病尚穿域踏鞠也。”“踏鞠”,就是“踏蹴”,“蹋蹴”者,踢足球也。塞外踢球,还得特别为霍大将军挖凿一间覆盖着毛皮的踢球房,其不恤士卒可知——但是霍去病大冷的天想起踢球,与刘向《别录》里所谓的“寒食蹋蹴”好像还有一点儿关系,这是宫里带出来的习惯,寒节寒食,不踢踢球、驱驱冷意,应该很不舒服。
可是寒食节带给后人最大的误会就是这一天与介之推的关系。原先,寒食之日订于清明前一或二日,是从上一个冬至日推算过来的。南朝梁宗懔《荆楚岁时记》:“去冬节一百五日,即有疾风甚雨,谓之寒食。禁火三日,造饧(即糖)大麦粥。”但是,如果依照《后汉书·卷六十一·周举传》的记载,早在东汉时代,就由于地方民俗之故而使这个“以木铎修火禁”的日子变成不许吃热食的日子:“太原一郡,旧俗以介子推焚骸,有龙忌之禁。至其亡月,咸言神灵不乐举火,由是士民每冬中辄一月寒食,莫敢烟爨,老小不堪,岁多死者。”
不管是介之推还是介子推,故事不外是此人在晋文公还是公子重耳的时候,曾经于亡命出奔之际,割下自己的一块腿肉献食,后来重耳即位,介之推隐于绵山,晋文公促请他出仕不就,遂引火烧山,迫之使出,结果介之推抱树而焚死。老百姓相约在他的忌日不举火,算是悼念其人,彰表其义。序起先后来,介之推比刚才说的黄宪早得多,可谓“征君”之远祖,而且是真的“征君”——真的“征君”意思就是死的“征君”。不过,把介之推、寒食、征君这三个词联系起来,会使得《太平广记·卷二百六十》里一则题名为《征君》的故事别有意趣。
在进入这个故事之前,可以先了解一下寒食日到底该吃些什么的问题。
《岁时广记·寒食上·冻姜豉》引宋吕原明所写的《岁时杂记》描述:“寒食,煮豚肉并汁露顿,候其冻取之,谓之姜豉,以荐饼而食之。或剜以匕、或裁以刀,调以姜豉,故名焉。”“寒食以糯米合采蒻叶裹以蒸之。或加以鱼鹅肉鸭卵等。又置一叶于其下者。”可见不举火不表示不“大吃”,而且还吃得相当讲究。到了清代,就有“香椿芽拌面筋、嫩柳叶拌豆腐,乃寒食之佳品”(潘荣陛《帝京岁时记胜·时品》)这种带些风雅况味的小吃了。不过,晋陆翙写《邺中记》的时代,还是“寒食三日,作醴酪,又煮粳米及麦为酪,捣杏仁煮作粥”。
·奶妈敲的杏仁
杏仁粥?《太平广记·卷二百六十》的《征君》出自《玉堂闲话》:唐肃宗到代郡去,“征于贤良,下诏搜山林草泽,有怀才抱德及匡时霸国者,皆可爵而任之。”
结果从灵武来了这么个征君,穿一身草衣,蹑一双芒鞋,打扮得极素朴。肃宗连忙召见,问他对时事得失有什么看法,终无一言以对。但见他再三打量着皇帝,说:“为臣有所见,陛下知之乎?”你不说他怎么知道呢?皇帝只好说不知,那征君冒出来这么句话:“陛下比从前在灵武的时候瘦了啊!”皇帝只得应之以“宵旰劬劳,以至于是”。从此那征君又不发一言。皇帝这时也差不多知道这人是个什么样的货色了,原本是可以打将出去的,又怕“闭将来贤路”,最后还是给赏封为某邑之邑宰。
寒食节将到的时候,京兆司捱着县分索讨杏仁,作为贡奉之用。这位征君出身的邑宰大以为非是,入京抗疏,势有不可止者。京兆司不敢拦阻,只好让他见皇帝一面,看看他究竟有什么高见。结果他上奏的内容竟然是:“陛下要吃寒节杏仁,我来一个一个敲给你吃,可得先说下,敲给陛下吃了,就不能再要带壳儿的啦!”
我对这位征君的故事极有兴趣。他是“征君”“征士”这种角色的典型。一副淡泊明志、宁静致远的形貌,看上去洵洵如也,其实彻头彻脑是个空壳子。这种人或则没有坏心眼儿,不至于作恶,也可能真没野心,但是他的统治者为他打造的“隐士”躯壳是这一套政治机制里最虚假的东西,故作家人语以示纯朴慈爱,掩饰了热中权力的心肠,其实深刻收藏的还是一副巴结主子的烂骨头。有趣的是这位“征君”恰恰把这个假象挪移成另一个假象:他把自己装扮成皇帝的褓母、扭曲成皇帝的奶妈,消解了“征君”这种角色里所有的政治意义。
更妙的是“寒食”这个背景的点缀。从介之推成为太原一郡之民所纪念奉祀的贤良烈士之后,这个节日就没能逃脱出君君臣臣那一套。直到这位要亲手为皇帝敲杏仁的老兄“出土”,我们才有机会把“征君”假面后头空洞的人格看个仔细。这些人,其实不会真心诚意认“寒食”的账,他们都“热中”得很,“热中”什么?“热中”又是什么?还是要从孟子说起。
·一腔子的热中
《孟子·万章上》:“仕,则慕君;不得于君则热中。”今天我们说某人热中于什么活动,使“热中”这个词儿像是一个描述心理甚至实际活动的动词,然而在孟子那里,“热中”所状述的是人的一种情态。被需要欲的不能满足,就是热中。
李鸿章“少年科第,壮年戎马,中年封疆,晚年洋务”。慈禧六十岁生日那年正月初一,光绪还下诏赏戴三眼花翎,在汉大臣中,可谓有清以来绝无仅有者。但是甲午衅起,李鸿章在战前对局势的评估再务实不过:“缓不济急,寡不敌众,此八字无可辞,战事真无把握。”戴了几个月的三眼花翎当下又给摘了去。
当时物议喧呶,连唱戏的都轧上一段讽谑——据高拜石《古春风楼琐记·卷十六·以夷制夷而制于夷》引李伯元《南亭亭长笔记》:“刘赶三(按:皮黄丑脚名伶)于《鸿鸾禧》(按:金玉奴棒打薄情郎故事)中金团头[1]交代杆儿(丐帮传帮信物)时,谓其伙伴曰:好好地干,不要剥去了你的黄马褂,拔去三眼花翎。其时文忠犹子(兄弟之子)某在座,闻之怒,上台立掴赶三,赶三因此气郁亡。”但据刘广定教授引刘嗣《国剧角色和人物》所述,刘赶三于甲午开战前一个月即已身故,因此此处恐怕是他人假托赶三之名,却足见李氏的处境实大有“国人皆曰可杀”之窘迫。要不是日本人暗示:要谈判非同李鸿章谈不可的话,也不会又赏还了花翎,派任为马关议和的全权代表。议和以割地赔款了局,满人的老巢辽东半岛割掉了,东南的门户台湾割掉了,每年还得向日本缴交两亿两白银,中外交涉之失败,莫此为甚。
吴永的《庚子西狩丛谈》曾经引李氏自己说明当时心境与处境的话:
今人多讳言热中二字,章独不然;即予目前,即是热中。仕则慕君,士人以身许国,上致下泽,事业经济,皆非得君不可,安能不热中耶?
这段话,是李氏亲口对吴永说的,吴永在记述此言之后立刻接写李氏奉派出贺俄皇加冕,并顺道游欧事。其笔底春秋,妙不可言,且足以彰显“热中”的涵意:
以公之名分地位,此等使差,并不算一回事,然公意颇似非常愉快,尝向余等作得意语曰:“我办外洋交涉数十年,不敢谓外人如何仰望,但各国朝野,也总算知道中国有我这样一个人。他们或喜欢与我见面谈谈,也是普通所有之事,究竟耳闻不如目见;我亦藉此周历一番,看看各国现象,可作一重底谱。在各国尚有许多老友,昔年均柄过国政,对手办事,私交上颇相投契的,现在多已退老山林,乘便相访一遭,亦是快事。”
甲午春帆楼议约是一个重大而贻祸深远的谈判,俄、德、法三国挟干涉还辽的几场口水游戏向清廷市恩,李氏“联俄制日”的战略构想竟至引狼入室,是从这个过节上开始的。就算这种误判有客观上俯仰由人的不得已之处,可是日本方面非李氏不开议的用心果真为此老所洞见乎?所未及见乎?即令以中人之智,加上他对日使陆奥宗光私人的了解,应可于谈判之前就了然于日方“以消去法点名”的动机,不外是相中他踧踖无聊的“热中”心情,也绝对要利用他有鉴于曾国藩晚年“求退无益”的教训而必须揽事自任的怀抱。另一方面,日本人当然也看得出李氏欠缺纵横捭阖之能力与魄力的弱点,其“性恢廓”、“风采凛然”、“时以诙笑解纷难”的气质和交际手腕,正是他吝于死缠烂打以求周旋备至的罩门,其实也早已尽在日使眼中。
难道这不就是谈判对手未谈而先判的一着“定石”吗?李氏慷慨之自任,难道不正是因为拔去花翎的“不得于君”而“热中”的结果吗?如此看来,热中反倒是通向误国的津梁了。“我办外洋交涉数十年,不敢谓外人如何仰望,但各国朝野,也总算知道中国有我这样一个人”的确是得意的——这番话倒让我想起另一个“联金制辽”的议和之人来。
·少不得的一个我
童贯(1054—1126),字道夫,开封(今属河南)人,年少时出自宦官李宪之门。初任供奉官,在杭州为宋徽宗搜括书画奇巧。同时依附蔡京,取得从政地位,再与之相互勾结。当时人称蔡京为“公相”,而童贯即为“媪相”(因为他是宦官)。日后童贯能到西北监军,掌虎符二十年,不是没有本事。《宋史·卷四六八·宦者三》说他:“握兵二十年,权倾一时……状魁梧,伟观视,颐下生须十数,皮骨劲如铁,不类阉人。有度量,能疏财。”当童贯贵盛之际,被称为“六贼”之一。《清波别志》上记载当时的一首谣谚:“打破桶(童,指童贯),泼了菜(指蔡京),便是人间好世界。”另一首见于曾敏行《独醒杂志》:“杀了穜蒿(指童贯)割了菜(指蔡京),吃了羔儿(指高俅)荷叶(指何执中)在。”足见其权倾一时之概。
政和元年(1111),童贯奉命使辽,邀马植(后改名李良嗣、赵良嗣)归宋,开“连金灭辽”之议。十一年之后的宣和三年(1121),宋军攻辽失败,乞求金兵援助,代伐燕京,童贯因此而受封广阳邵王。宣和七年(1125),大宋求来的盟友金发兵攻宋,童贯在太原听到消息,逃回汴京,随徽宗南窜。没过几个月,钦宗即位,童贯的时代就结束了。
陆游《老学庵笔记》有这么一则,记载了童贯被杀之前的一段经历,时在靖康元年(1126)七月:
童贯既有诏诛之命,御史张达明持诏行,将至南雄州,贯在焉。达明恐其闻诏引决,则不及明正典刑,乃先遣亲事官一人往见贯。至,则通谒拜见。贯问故。曰:“有诏遣中使赐茶药,宣诏大王赴阙——且闻已有河北宣抚之命。”(贯)问:“果否?”对曰:“今将帅皆晚进,不可委寄;故主上与大臣熟议,以有威望习边事,无如大王者,故有此命。”贯乃大喜,顾左右曰:“又却是少我不得。”明日,达明乃至……[2]
“不得于君”的热中人心情不会有太大的不同,他们的“被需要欲”受到严重的挫折,看来这比不能遂行支配欲要严重得多。细细琢磨童贯那句“又却是少我不得”,是不是和订了《中俄密约》、招虎护院的李鸿章所慨然自诩者差不多呢?这种“舍予其谁任能之?”的抱负,其实果然有害!
最后抄两条资料作注:
故事之外的故事
从这第一个注子里的“团头”,总让人想到丐帮;人们也总是受武侠小说的影响,说起丐帮就想到棍法。其实,丐帮里最得意的一门功夫是“说笑”。毕竟是最卑微低贱的底层人,看什么都隔一截儿、冷一段儿。
笑话,就得有这么一个不涉身的距离,而苦中作乐似乎成了一门技艺。明代以降,居然有记载提及:要请专门说笑话的人到大家宅户堂会时穿插说笑,得委请丐帮物色——美其名曰物色,是为了不能明说要找个叫化子来家里逗趣儿。清石本立《两京闲话》曾经有这么一条:
太原任氏,豪富人也,阖家爱诙谐,终日科诨往来,笑谑无已。犹未惬,乃遣子弟之佻达颖悟者,随丐杆南北,习其术,毕其艺。久之,渐为丐所觉,将逐焉,子弟奉以千金,曰:“从君所习,殆和乐传家,万世之宝,薄赀敬奉,千祈笑纳是幸。”
这段记录说明丐帮中人不只会开玩笑、爱开玩笑,还有一套可以教学传习的开玩笑“教程”。而任家父老大约并不担心子弟日后的生计,他们认为能开玩笑、会开玩笑,才是子子孙孙常保和乐的秘诀。后来任家还当真有人编了些笑话书,当作善书一样流传。这书最初叫《笑泮》,有些篇章实在荤得厉害。大体而言,对于各行各业的人士都不少挖苦,其中嘲谑最多也最深的,就是读书人。对于乞丐,则并无只字片语之不敬,因为坊间流传的笑贫闲话似乎已经太多了,连会说笑话的叫化子们都吃不了了。
一个村塾先生见稳婆(按:即收生婆)姿色美,欲诱之,乃假妆妇人将产,请来收生。稳婆摸着此物,大惊曰:“我收生多年矣,有头先生者,名为顺生;脚先生者,名为倒生;手先生者,名为横生。这个鸡巴先生,实是不曾见过。”
这个段子后来经山东五人帮之流的地方剧团推广,居然搬上了皮黄戏的舞戏台,有回贴演《十八扯》,一个不知收束的伶人还跟同台的丑行徒弟即兴插出了这么个段子,结果遭士子纠举,几乎酿成大狱。
仔细一回味,经不起玩笑的,读书人属第一。
注释
[1]团头,最早提到乞丐组织的书,大概是明朝冯梦龙的小说集《喻世明言》卷二十七中的《金玉奴棒打薄情郎》,文中的金玉奴正是乞丐们的“团头”金老大之女,金老大乃杭州世袭七代团头,管一城乞丐,故事发生在南宋,想来北宋的情况也相去不远。
宋代的市肆是以“团”或“行”为单位,“行”有鱼行、菜行等,其头目就称“行老”;“团”有花团、青果团等,头目即“团头”,一如今日之同业公会之类。有些没团行组织的行业,例如活跃于其中的乞丐们就借用了这个单位划分地盘,而他们共同的领袖就叫团头了。
武侠小说中的全国性乞丐组织,想来在交通不发达的宋代不太可能出现,那个时代应该只有地方性组织而已。即使到了清末民初,也仍旧是地方性组织。
如清代以县为单位,管乞丐之行帮首领称“丐头”,多是黑帮、地痞流氓或仗衙门势力当上的,以“杆子”(打狗棒)为权力象征。他们有完整组织,新乞丐一定要先报到,平日乞取所得要交部分予丐头,常受丐头剥削,不过也换来丐头的保护。
清末民初的丐帮组织,较大型的有京城“蓝杆子”(贵族乞丐)和“黄杆子”(普通乞丐)、山东宁津县“捻子”、吉林海龙的“大筐”和“二柜”、内蒙古“梁山”等等,即使今日大陆,也还有这一类丐帮组织的存在。
[2]《老学庵笔记》在童贯伏诛之后还写下这么一段荒怪的轶闻,而荒怪却足以显示童贯也算个奇人了:“贯既伏诛,其死所忽有物在地,如水银镜,径三四尺,俄而敛缩不见。达明复命函贯首自随,以生油水银浸之,而以生牛皮固函。行一二日,或言‘胜捷兵’有死士,欲夺贯首,乃置首函于竹轿中,坐其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