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商业银行(1 / 1)

本章学习目标

·了解商业银行产生与发展的过程。

·掌握商业银行的性质、职能。

·了解商业银行的类型及组织制度。

·熟悉商业银行的业务。

·掌握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原则。

·了解经营管理理论的发展。

·熟悉金融创新的概念、动因、内容及发展趋势。

本章提要

商业银行是最早出现的银行,它在一国的金融机构体系中处于主体地位,对现代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商业银行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标,以多种金融负债筹集资金,以多种金融资产为经营对象,并利用负债进行信用创造,向客户提供多种服务。商业银行以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为经营原则,追求“三性”的统一。本章将全面介绍商业银行的产生与发展,分析现代商业银行的发展趋势、各类业务,阐述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原则及其相关理论的发展,并分析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概念、动因、内容及发展趋势。

关键术语

商业银行 资产业务 负债业务 贴现 中间业务 表外业务 金融创新

4.1 商业银行概述

4.1.1 商业银行的产生

货币与信用范畴产生后,由于商品经济不断发展,从商人队伍中分离出专门从事钱币兑换、保管、汇兑的货币经营业,作为商品交易的支付中介,这就是银行业的前身。银行业起源于货币经营业。

1.货币经营业的出现

商业银行的前身是经营铸币兑换业务的货币经营业。货币经营业是从事货币的兑换、保管和汇兑等业务的商业,它在前资本主义社会中就已经产生了。货币经营业是从中世纪欧洲的钱币兑换商发展而来的。因为当时商业已经发展到一定程度,而不同国家、不同城市的货币名称、重量、成色等各不相同,商人们为了完成支付行为,必须进行货币兑换,于是货币兑换业务与货币兑换商便应运而生。后来,随着商品交换的扩大,经常往来各地的商人为了避免自己保存货币与长途携带货币的风险,就把货币交给兑换商保管,并进而委托他们收付现金、办理结算和汇款等。这样,最早的钱币兑换商就由单纯地鉴定铸币成色、兑换钱币的业务,发展成为集保管货币、兑换货币、收付现金、办理汇兑等业务的货币经营业。

2.早期银行业的形成

随着社会生产力和商品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货币经营商的汇兑、结算和货币保管业务也不断得到扩展,手中聚集了大量的货币资金。在长期的业务活动中,他们发现,作为货币所有者的商人们不会同时来提取所存放的货币,因此,其手中总是能保有相当数量的货币。于是,为了获取比手续费更多的利润,他们开始不经常保持十足的现金准备,而是有意识地将手中聚集起来的货币资金的一部分贷放出去,赚取利息收入,这样就产生了新的业务即贷款业务。一旦货币经营商开始专业从事贷款业务,货币经营业便转化为了银行业,货币经营商也就变成了真正的银行家。从这个意义上说,贷放业务是货币经营业转变为银行业的重要标志。

早期商业银行具有了存、放、汇的银行基本业务,具备了银行的支付中介、信用媒介的基本职能。早期银行业首先在意大利产生,最早以“银行”为名的信用机构是1580年在意大利威尼斯建立的银行。尔后在欧洲其他国家逐渐兴起。这些银行的主要贷款对象是政府,也给商人阶层贷款,但贷款利率极高,属于高利贷性质。早期商业银行的高利贷性质是其与现代商业银行相区别的重要标志之一。

4.1.2 商业银行的发展

随着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和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确立,早期商业银行逐步发展成为现代商业银行。

1.现代商业银行的产生

早期高利贷性质的银行不能满足资本主义发展的需要,也不能适应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确立。由此,早期商业银行必须向符合资本主义经济发展需要的现代银行转变。经过长期斗争与抵制,同时经过银行业务的长期演进,早期商业银行不得不放弃高利贷,逐步演变为现代商业银行。资本主义现代商业银行的建立,主要有两条途径:①旧式的高利贷银行业逐渐适应新条件而转变为现代银行,这一转变过程十分缓慢。②根据股份公司组织原则,成立股份银行,这种途径是主要的。这一演变以英国成立的英格兰银行为典型。1694年,在英国政府支持下,英国商人集资创办了第一家股份银行——英格兰银行。它的贴现率从一开始就规定为4.5%~6%,比当时的高利贷利率低得多。英格兰银行的成立标志着适应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现代银行的确立。此后,西方国家逐步产生了一批现代银行,现代商业银行基本以股份制形式组成。

现代商业银行具有三个特点:①利息水平适当。现代银行的适量利息水平,适应了资本主义扩大再生产的要求,加速了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②信用功能扩大。现代商业银行不断拓展信用中介业务,在早期商业银行存、放、汇业务基础上,还发行了银行券,开展代客办理信托、办理信用证、银行信托投资、同业拆借、信息咨询、电脑服务、购销有价证券等业务。③信用创造功能。现代商业银行吸收存款后在部分准备和转账结算条件下贷款,通过贷款又创造出新的存款,增加社会货币流通量,形成独特的信用创造功能。信用创造功能是现代商业银行区别于早期商业银行最本质的特征。

2.现代商业银行的发展趋势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尤其是20世纪70年代以来,随着世界经济、金融环境的变化,各国金融管制的放松以及电子计算机、现代通信技术在金融业的广泛应用,以西方发达国家为代表的商业银行的业务和经营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商业银行业务综合化、资本集中化、经营国际化、技术电子化的趋势尤为突出。

(1)业务综合化

20世纪30年代世界性大危机之后,英国、美国以及战后的日本吸取危机中的教训,普遍推行了较为严格的金融分业经营管制,商业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有着严格的界限。20世纪80年代以后,随着国际经济环境的不断变化,经济全球化浪潮的到来,金融业竞争的加剧,各国逐渐放松了分业经营管制,逐步走上了业务经营综合化的道路。商业银行更是通过多种途径渗透到证券、保险等各金融行业中,金融业之间的界限日益模糊。以英、美、日为代表的许多国家陆续取消了银行、证券业务分离的限制,废除了相应的法案,为商业银行业务经营多样化、综合化扫清了障碍,推动了金融机构综合经营的发展。

(2)资本集中化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国际经济及金融一体化的到来,金融业风险提高,银行业竞争加剧,商业银行出现了并购浪潮。各国银行实行跨国、跨行业并购后,大多具有金融超市的功能,提高银行的竞争能力,提高银行抵御金融风险的能力。同时,通过兼并扩大业务经营范围,商业银行不仅拓展了服务空间,也提高了金融服务质量。

(3)经营国际化

随着各国经济交往的加强和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进程加快,20世纪六七十年代以来,银行业的国际化取得了很大的发展。商业银行的国际业务不断拓展,从最初为进出口贸易商提供结算服务拓展到在零售和批发方面为客户提供多样化的综合服务,如贸易融资、国际证券业务、国际结算、信托、担保、租赁、保险、咨询、国际资金管理及其他金融服务等。与此同时,各国纷纷减少对跨国金融机构的限制,银行机构的国际化程度大大提高。此外,越来越多的银行为了竞争资金来源,竞相在各大国际金融中心,如伦敦、纽约、东京以及其他地区设立分支机构,从而加快了银行业的国际化。

(4)技术电子化

伴随着计算机技术与通信技术的迅猛发展,以及商业银行业务范围的不断扩大,商业银行业务量迅速增加,为了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节约成本,商业银行不断加速推进业务操作电子化进程,银行交易、数据处理、资金划转、信息传递、经营管理等电子化技术迅速普及。电脑的运用使银行的传统业务处理摆脱了手工操作,大大提高了银行系统的资金运用和调度效率。电脑还实现了银行业务的延伸,强化了银行的服务功能,如ATM(自动取款机)可以提供24小时的服务,POS(销售终端机)实现了商店的无纸化清算。

在银行业务经营电子化过程中,“网上银行”尤其令人关注。随着现代电子商务的兴起,为满足从事网上商品买卖的企业和个人对资金收付的结算需要,银行业务逐渐向网上转移。网上银行通过因特网的国际互联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零售和批发业务,它不用设立分支机构,具有低廉的成本优势和高额的回报,能在任何时间、任何地方,以任何方式为客户提供服务。网上银行的发展完全打破了传统商业银行的时空限制,银行业务将全面改观。

4.1.3 商业银行的性质与职能

1.商业银行的性质

商业银行是以追求最大利润为经营目标,以多种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为经营对象,利用负债进行信用创造,为客户提供多功能、综合性服务的特殊金融机构。

商业银行的性质可具体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①商业银行是企业。商业银行作为社会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一般企业的属性。与普通企业一样,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必须具有从事业务经营所需要的自有资本,依法经营,照章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以追逐利润最大化为目标。②商业银行是特殊的企业。与普通企业经营普通商品不同,商业银行经营的是一种特殊的商品——货币资金,它所从事的是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金融服务业务。商业银行经营对象和经营业务的特殊性决定了它是一种特殊企业。③商业银行是特殊的金融企业。它既有别于代表国家行使金融管理职能的中央银行,又有别于其他的金融企业。与其他金融机构相比较,商业银行经营业务量大、经营范围广、综合性强。随着业务综合化的发展,现代商业银行在金融领域里享有“金融百货公司”的美称,这是其他任何金融机构所不能比拟的。

2.商业银行的职能

商业银行的职能是由其性质决定的。它主要具有以下四种职能。

(1)充当信用中介的职能

充当信用中介,是商业银行最基本的也是最能体现其经营特征的职能。信用中介是指商业银行通过吸收存款,动员和集中社会上一切闲置的货币资本,然后通过放款把这些资本贷放到国民经济的各个部门中去使用。这样,商业银行实际上成了货币资本的贷出者和借入者之间的中介人。在信用中介的职能中,商业银行通过充当买卖“资本商品使用权”的商人角色,从吸收资金的成本与发放贷款利息收入、投资收益的差额中,获取利差收入,形成银行利润。

(2)充当支付中介的职能

支付中介职能,是指商业银行为自己的客户在其账户上办理互相间款项划转的时候发挥的职能。支付中介职能是在商业银行信用中介职能的基础上产生的。商业银行通过吸收活期存款,为客户开立存款账户,在客户互相之间需要支付款项时,就可以通过存款账户上资金的相互转移而为客户办理货币支付、货币结算等业务活动。商业银行通过转账结算替客户集中办理货币结算,对于节约流通费用、加速资金的周转、促进商业生产和流通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

(3)创造信用流通工具的职能

一方面,商业银行通过这一功能增加信用流通工具。信用流通工具是在信用基础上产生的代替现实货币流通的凭证。商业银行最早创造的信用流通工具是银行券。此后,随着商品经济和信用制度的发展,商业银行在银行信用的基础上创造了大量的信用流通工具,如银行券、支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可转让定期存单以及其他各种转账结算凭证。另一方面,商业银行的这一职能还体现在进行信用创造、增加信用供给总量上。在部分准备金制度与支票转账结算制度下,现代商业银行通过发放贷款、贴现等业务派生存款,再用派生存款发放贷款,如此循环下去最终使商业银行可以创造数倍于原始存款的派生存款。信用创造职能是商业银行的特殊职能,强大的信用创造能力是商业银行区别于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的重要特征之一。

(4)金融服务职能

金融服务职能,是指商业银行利用所处的经济枢纽的特殊地位,凭借联系面广、信息灵通的独特优势,运用电子计算机等先进手段,为客户提供多方面的金融服务,赚取手续费,扩大联系面,争取客户。商业银行的金融服务职能是在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工商企业、个人要求为其提供服务,以及金融竞争不断加剧的情况下发展起来的。目前,商业银行的金融服务日趋多样化。现代商业银行不仅能为客户提供咨询、信托、租赁等服务,还能为客户办理家庭记账、代交公共费用、发放工资等服务。商业银行金融业务的开展既拓展了银行的利润渠道,又降低了银行的经营风险,并加深了银行与客户之间的联系,进一步促进了银行业务的扩大和创新。

4.1.4 商业银行的组织制度

由于各国政治经济情况不同,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也是多种多样。按机构的组织形式划分,商业银行的组织制度主要分为分支行制、银行控股公司制、代理行制、单元银行制和连锁银行制。

1.分支行制

分支行制又称为总分行制,是指银行在大城市设立总行,并在国内外各地设立分支行的银行组织制度。在这种体制下,分支行的业务和内部事务统一遵照总行的规章与指示办理。目前世界各国一般都采用这种银行组织制度,我国也是以分支行制为主的国家。

2.银行控股公司制

银行控股公司也有银行持股公司之称,一般是指专以控制和收购两家以上银行股票所组成的公司。从立法角度看,控股公司拥有银行,但实际上控股公司往往是由银行建立并受银行操纵的组织。大银行通过控股公司把许多小银行,甚至一些企业置于自己的控制之下。

3.代理行制

代理行制也称为往来银行制,指银行相互间签有代理协议,委托对方银行代办指定业务的制度。被委托的银行为委托行的代理行,相互间的关系则为代理关系。一般来说,银行代理关系是相互的,因此互为对方代理行。在国际之间,代理关系非常普遍。至于在各国国内,代理制最为发达的是实行单元银行制的美国,可以说,正是这种代理制度解决了不准设分支机构的矛盾。不过,就是在实行总分行制的国家中,银行之间也存在着代理关系。

4.单元银行制

单元银行制又称单一银行制,是指一种仅设立一个独立的银行机构而不下设任何分支行的银行组织形式。目前只有美国还部分地存在这种模式。美国曾长时期地实行完全的单一银行制,不许银行跨州经营和分设机构,甚至在州内也不准设分支机构。随着经济的发展,地区经济联系的加强,以及金融业竞争的加剧,美国的单一制逐渐瓦解,逐步向分支行制发展。

5.连锁银行制

连锁银行制是指由某一个人或某一个集团购买若干家独立银行的多数股票,从而控制这些银行的组织形式。连锁银行制曾盛行于美国的中西部,是为了弥补单一银行制的缺点而发展起来的。连锁银行制与银行控股公司制的作用相同,差别在于没有股权公司的形式存在,即不必成立持股公司。

4.2 商业银行的业务

4.2.1 商业银行的负债业务

负债业务是商业银行形成资金来源的业务。它是商业银行资产业务和其他业务营运的起点与基础。商业银行的全部资金来源包括自有资金和外来资金两大部分。其中,外来资金又可分为存款和非存款负债两类。

1.自有资金

自有资金又称资本金,是指银行股东为赚取利润而投入银行的货币和保留在银行中的收益,它代表着对商业银行的所有权。由于商业银行是经营信用业务的金融企业,因而自有资本也就成为商业银行信贷资金来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商业银行生存和发展的前提和基础,也是一家银行实力强弱的标志。由于商业银行所有权性质不同,所以自有资金的来源也是有所不同。

以股份制商业银行为例,其自有资金主要包括:①缴清的普通股,即普通股的账面价值,等于已发行的股份数乘以股票的票面价值。普通股在自有资金中占有最高比例。②优先股。优先股一般在自有资金中占比较小。③盈余。它是普通股票面值与最初市场发行价值的差额。④未分配利润。⑤资本准备。

2.存款

存款业务是商业银行最基本和最重要的业务。存款业务作为商业银行对存款客户的一种负债,客户存款的多少和期限,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客户的行为,而不是由商业银行所决定的,因此,存款业务对商业银行来讲是一种被动型负债业务。

按支取方式的不同,商业银行存款业务一般可分为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和储蓄存款三种类型。

(1)活期存款

活期存款是指存户不需要预先通知就可以随时支取和支付的存款。这种存款主要用于交易和支付用途的款项,支用时需使用银行规定的支票,因而又有支票存款之称。活期存款能满足存款户存取方便、运用灵活的需要,也是客户从银行取得贷款和服务的重要条件。因此,它的适用对象十分广泛,公司、个人、社会团体、政府机构、非银行金融机构都可以在银行开立活期存款账户。活期存款主要有以下特点:①具有很强的派生能力。②流动性强,存取频繁、手续复杂,并且要提供许多相应服务,故商业银行一般对活期存款不支付或支付较少利息。③活期存款中相对稳定部分可用于对外放款。④可以加强和扩大商业银行与社会公众的关系,扩大服务空间和业务领域。

(2)定期存款

定期存款是相对于活期存款而言的具有一定到期期限的存款。存款期限通常为3个月、6个月和1年不等,但也有1年以上,如3年、5年甚至更长的。利率随着存款期限的长短而高低不等。由于定期存款存期固定期限较长,所以它是商业银行重要的稳定的资金来源,对商业银行开展长期放款和投资具有重要意义。定期存款一般要到期才能凭银行所签发的定期存单提取。未到预定期限而要求提前支取时,银行按制度不予提取,但为了争取客户,更多地吸收存款,银行一般会同意提取并付息,但要扣除提前日期的利息。定期存单不能像支票一样流通,只是到期时支取的凭证,是存款所有权及获取利息的权力证书,定期存单可以作为客户抵押品取得银行贷款。定期存款具有以下特点:①具有投资性,是银行的稳定资金来源。②存款准备金率低于活期存款。③手续简便,费用低,风险小。

(3)储蓄存款

储蓄存款是银行为居民个人积蓄货币和取得利息收入而开办的一种存款业务,储蓄存款分为活期和定期两种。这种存款通常由银行发给存户存折,以作为存款和提现的凭证,一般不能据此签发支票,支用时只能提取现金或先转入存户的活期存款账户。活期储蓄存款没有期限,只凭存折便可提现。定期储蓄存款因由客户预先约定期限,所以一般只能到期提取。储蓄存款具有以下特点:①储蓄存款基本上属于个人存款,但也有一些国家允许非营利组织,甚至企业、公司开立储蓄账号。②储蓄存款稳定。③储蓄存款业务一般只能由商业银行和储蓄银行经营。

3.非存款负债

非存款负债是商业银行除存款以外主动到市场上借款、发债、筹集资金以增加资金来源的负债,所以,该种负债又被称为主动型负债。商业银行非存款负债包括的内容比较宽泛,主要有境内外借款、证券回购协议、发行金融债券等负债业务。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非存款负债主要包括借款负债、发行金融债券和其他应付款等。

(1)借款负债

借款负债业务主要包括同业借款、中央银行借款和境外借款:①同业借款是银行同业间利用时间差、空间差和行际差来调剂资金余缺的一种短期资金借贷行为,又包括同业拆借、同业抵押借款、转贴现借款等方式。②中央银行作为银行的银行,是商业银行的最后贷款者,商业银行可以通过再贴现和再贷款等方式向中央银行借款。③境外借款包括直接向海外银行借款或通过国外金融机构在当地发行外币债券,期限可长可短,其目的在于解决银行外汇资金需要。

(2)发行金融债券

金融债券是商业银行开出的债务证书,债券持有人享有到期收回本息的权利。应当指出的是,这里的金融债券是一般性金融债券,发行目的是为了筹措中长期的项目资金。如果发行的金融债券是为了筹措资本金,那么该种金融债券属于资本性债券,不同于严格意义上的金融债券。

(3)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是指商业银行在同业往来及办理中间业务过程中利用在途时间占有他行资金以及未交税金、应上交的银行收益等。

4.2.2 商业银行的资产业务

现代商业银行的资产业务是商业银行运用资金的业务。一般来说,商业银行的资产包括各项贷款、票据贴现、准备金、证券投资和存放同业存款等。

1.贷款业务

贷款业务是商业银行最重要的资产业务,是商业银行取得收益的主要手段。各国商业银行的贷款种类很多,可根据不同的标准进行划分。

(1)按贷款风险程度分

贷款按风险程度可分为正常贷款、关注贷款、次级贷款、可疑贷款和损失贷款五级。正常贷款是指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有充分把握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关注贷款是指尽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是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的贷款;次级贷款是指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了明显的问题,依靠其正常的经营收入已无法保证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可疑贷款是指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抵押或担保,也肯定要造成一部分损失的贷款;损失贷款是指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和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本息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的贷款。

(2)按贷款的保障程度分

信用贷款是指完全根据借款人的信用,即借款人的品德和财产情况、预期未来收益及过去偿债记录而发行的、无需任何担保品的贷款。

担保贷款是包括以第三人承诺的保证贷款和以特定的担保品(抵押或质押)作为保证的贷款,如果借款人不依约履行债务,银行可以追究第三人承担的一般保证责任或连带责任。银行还有权处理其用作保证的担保品。

此外,根据贷款的偿还期限划分可以分为活期贷款、定期贷款。根据贷款偿还方式可分为一次还清贷款和分期偿还贷款。

根据上面的划分贷款方法,可将贷款的分类用图4-1表示出来。

图4-1 商业银行的贷款分类

2.票据贴现

票据贴现是票据持有人将未到期的商业票据转让给商业银行,商业银行从票据中扣除自贴现日起到票据到期日止的利息,将剩余款项支付给持票人的资金融通行为。票据到期时由贴现银行按票据面额向票据的债务人收回款项,如遇拒绝付款时,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银行办理票据贴现,须按一定的利率计算利息,这种利率称为贴现率。

未到期票据贴现付款额的计算公式是:

商业银行的贴现率,也称市场贴现率,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短期资金的供求情况。如短期资金供给增加或需求减少将使贴现率下降;反之则上升。二是再贴现率的高低。如中央银行提高再贴现率,将会使贴现率上升;反之将会使其下降。

3.准备金

准备金即商业银行为应付日常的提款要求而保留的流动性最高的资产。它由银行的库存现金和商业银行在中央银行的存款两部分组成,其中后者占主要部分。对于商业银行来说,尽管准备金是收益最低的资产,却是商业银行维持正常经营所必需的。

4.投资业务

银行投资是银行的传统业务,目前西方银行的投资占其总资产业务的5%~20%。银行的投资形式主要是证券投资。银行证券投资是指银行将没有放贷目的的资金用于购买有价证券以确保收益的行为。这些证券可以随时在市场上买卖,充当商业银行的二级准备金。银行证券投资在每个国家都有不同程度的各种限制,其目的也是为了保证存款人资金安全。在证券的选择上,许多国家也有限制。

5.存放同业存款

存放同业存款是商业银行存放在其他银行的现金资产。一些银行不能参加中央银行的清算系统,例如在英国,小银行就不能参加票据交换,为了有效地托收支票,它们就必须同某一银行建立代理行关系,而且在代理行账户上保持一定的金额,以便于托收。有时,存放同业款项纯粹是为了银行间的友谊,或为将来进一步发展业务关系打一个基础。

4.2.3 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与表外业务

1.中间业务

商业银行除了资产业务和负债业务以外,还有一类不直接承担或不直接形成债权债务关系,不动用自己资金,为社会提供各类服务而从中收取手续费的业务,称之为中间业务。主要包括结算业务、代理业务、信用证业务、咨询业务及其他业务。

(1)结算业务

结算业务是由商业银行存款业务派生出来的一种业务,即通过银行提供各种支付结算的手段与工具,为实现社会经济活动中的货币支付服务的业务。支付结算主要有托收承付、汇兑和委托收款等方式。

(2)代理业务

商业银行的代理业务主要分为代理融通业务和代理行业务。

①代理融通业务。代理融通又称代收账款或收买应收账款,是由商业银行代顾客收取应收账款,并向顾客提供资金融通的一种业务方式。代理融通业务后来有了进一步发展,已不限于账款的代收,还扩大到贸易融资、信用风险担保等综合性金融服务,所以又称保理业务。商业银行的代理融通业务是一项很有发展潜力的业务,而且利息收入高,在其他服务上亦可收到一些手续费。由于对赊账顾客事先有资信调查,并规定授信额度,因此风险较小,对有追索权的融通,安全性更高。

②代理行业务。代理行业务是指商业银行的部分业务由指定的其他银行代为办理的一种业务形式。代理行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国内银行之间的代理。分支机构再多的银行也有辐射不到的地区和领域,有些业务需要由一些其他银行来代理。另一类就是国际银行之间的代理。银行从事国际业务并不需要在国外广泛设立分支行,但必须要有一批国外银行作为它的代理行来开展业务活动。这些外国银行通常被称作国内银行在国外的代理行。反之,国内银行则是国外银行在本国的代理行。

(3)信用证业务

信用证业务是由银行保证付款的业务,可以解决买卖双方互不信任的矛盾。这种业务分为商品信用证和货币信用证两种。商品信用证是银行应买方的要求,开给卖方的一种保证付款的凭证。货币信用证是银行收取客户的一定款项后,开给客户保证在异地银行兑取相应现款的一种凭证。银行经营信用证业务,可以从中收取手续费,并可以占用一部分客户资金。

(4)咨询业务

银行的咨询业务是以转让、出售信息和提供智力服务为主要内容的服务业务。其显著特征是:它具有为银行经营管理服务和为社会服务的双重性;它以信用和资金以及相关联的项目为主要内容;它不以盈利为主要目标;通过咨询更好地为银行和社会服务,提高银行的社会知名度和声誉;它是在信息系统的基础上建立的,并且是信息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5)其他业务

①电算业务。电算业务是指银行利用电子计算机及其他先进的通信技术来改善银行服务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的业务。

②保管业务。保管业务是指商业银行设置保管箱,接受单位和个人的委托,代其保管各种贵重物品和单证的业务。保管品的内容包括各种金银珠宝、稀贵金属、珍贵文物、古玩、珍贵字画、图纸文件、合同契约、各种货币及有价证券、存折凭单及遗嘱等。

③现金管理。西方商业银行的现金管理纯粹是一种服务业务,银行协助企业,科学合理地管理现金及活期存款余额,达到既不积压资金,又保证灵活周转的目的,属于微观经营管理范畴。我国银行的现金管理是按现金收支计划和有关经济政策管理社会现金流通量,是一种宏观管理职能。

④代理会计事务。代理会计事务是指银行接受单位或个人的委托,代办某些财务会计事项的行为。

⑤代理保险。代理保险是指商业银行受保险公司的委托,代其办理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的业务。

除上述业务外,信托业务也是西方商业银行一项重要的中间业务。

2.表外业务

(1)表外业务的含义

表外业务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表外业务泛指所有不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的业务,包括前述的中间业务和狭义的表外业务;狭义的表外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从事的,按照通行的会计准则,不列入银行资产负债表内,不影响当期银行资产负债总额,但构成银行的或有资产和或有负债的交易活动。下面介绍的表外业务仅指狭义的表外业务。

表外业务的特点是服务与提供资金的分离,是银行提供的非资金服务。银行一般情况下只是充当中介人,为客户提供保证。只有当客户根据银行的承诺提取资金或当约定的或有事件发生时,潜在的或有资产和或有负债才会成为银行的实际资产和负债,才会形成贷款的发放或资金的支付。银行通过表外业务的开展,在保持资产负债良好外观的条件下,扩大了其业务规模和业务范围,增加手续费收入,但同时也隐含着一定的风险。

(2)银行表外业务的分类

银行表外业务可分为传统的表外业务和新兴的表外业务。

传统的表外业务主要包括贷款承诺和担保。

贷款承诺是商业银行重要的表外业务,也是一项传统的业务。贷款承诺就是保证在借款人需要的时候向其提供资金贷款。商业银行在提供这种承诺时,一般要按照一定的比例向客户收取承诺费。贷款承诺一般是以商业银行向客户提供一个信贷额度的方式进行,在这个额度内,商业银行将随时根据客户的需要提供贷款。在美国,80%的工商贷款是根据贷款承诺进行的。

担保是指商业银行以第三者的身份应合同一方(委托人)的要求,为其现存债务进行担保,保证对委托人应履行的有关义务承担损失的赔偿责任。银行出具担保要收取一定的担保费用。担保业务不占用银行的资金,但形成银行的或有负债,当申请人不能及时完成其应尽的义务时,银行就必须代为履行付款等职责。

新兴的表外业务包括金融期货、金融期权、互换和远期等。这将在第6章作详细的介绍。

(3)表外业务与中间业务的关系

表外业务与中间业务都是独立于资产负债业务之外的业务,两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

表外业务和中间业务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首先,表外业务与中间业务的最大区别在于承担的风险不同。表外业务虽然不反映在资产、负债各方,不直接形成资产或负债,但却是一种或有的资产或负债,在一定条件下表外业务可以转化为表内业务,因而承担一定的风险。而中间业务则一般没有资产负债方面的风险,主要是提供服务,完全是中间人的地位或者是服务者的地位。

其次,两者的区别还体现在产生发展时间的不同上。表外业务大部分是近一二十年发展起来的,与国际市场、金融市场的新变化以及现代电讯技术的发展紧密相连。而中间业务大部分是与银行资产负债业务相伴而生,是长期存在的传统业务。

最后,两者受金融监管当局管理的程度不同。表外业务尤其是新型表外业务因其所具有的高风险性而受到各国金融当局和国际金融组织越来越多的关注与管理,而中间业务由于风险较小,金融当局对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经营通常不进行过多的干预和管制。

表外业务与中间业务的联系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表外业务与中间业务都属于收取服务费的业务。二是表外业务与中间业务在外延上具有交叉性。表外业务与中间业务的范围有小部分重合,这集中表现在信用证等业务的归属上。信用证业务既属于商业银行的传统中间业务,又因其会形成银行的或有资产和或有负债而可归入表外业务之列。

4.3 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

4.3.1 商业银行的经营原则

商业银行的业务经营面临着诸多风险,如何在保证资金的安全、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实现利润最大化,是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所追求的最终目标。这就要求商业银行在经营管理过程中遵循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的“三性原则”。

1.安全性原则

安全性是指银行的资产、收入、信誉以及所有经营、生存、发展条件免遭损失的可靠性程度。作为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首要原则,安全性的要求就是尽可能地减少风险。资金经营安全是商业银行生存发展的基础,也是实现资金流动和盈利、保持银行良好信誉的前提。

商业银行之所以必须首先坚持安全性原则,其原因在于商业银行经营的特殊性:一是商业银行是以货币和信用为经营对象的金融中介机构,本身自有资本金比重小,绝大部分资金来源于客户存款;二是商业银行在经营过程中始终面临着各类风险,如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管理风险、政策风险等,具有很强的脆弱性。如果不能对各类风险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控制,就会直接威胁到银行的经营安全。因此,商业银行要把安全性原则作为经营管理的首要原则,尽力规避风险,把可能蒙受的损失控制到最低限度。

2.流动性原则

流动性原则要求商业银行的资产保持较高的流动性,银行随时可以以适当的价格取得可用的资金,以便随时应付客户提存及满足银行支付的需要。银行的流动性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资产的流动性,即银行资产在不受损失的条件下能够迅速变现的能力;二是负债的流动性,即银行在需要时能够及时以较低的成本获得所需奖金的能力,并且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商业银行的盈利水平。商业银行坚持经营管理的流动性原则,有利于营造宽松、灵活的经营环境,维护自身信誉,促进业务经营的扩大和发展。

3.盈利性原则

盈利性是指商业银行获得利润的能力。商业银行作为企业,追求盈利是其经营的核心目标,也是其不断改进服务、扩大业务经营的内在动力。在保持理想盈利水平的情况下,商业银行才能够充实资本,增强经营实力,提高竞争能力。

4.安全性、流动性与盈利性的关系

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三原则既存在统一性又相互矛盾。一方面,流动性与安全性成正比,流动性越强,风险越小,安全就越有保障;另一方面,流动性、安全性与盈利性存在着矛盾,流动性越高,安全性越好,银行盈利水平就会越低,反之则相反。总的来讲,商业银行要在保证安全性和流动性前提下,追求最大限度的利润。其中:安全性是经营的前提,只有保证资金安全无损,才能获得正常的盈利;流动性是实现安全的必要手段,有了相当高的流动性,银行的信用中介地位才能得以维护,各项业务才能得以顺利进行,盈利才能得到保证;盈利性是商业银行经营的目标,保证安全性和流动性的目的就是为了盈利。因此,商业银行在经营管理实践过程中要对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不断地进行均衡协调,实现“三性”平衡。

4.3.2 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管理理论

资产负债管理是商业银行为实现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三性平衡的目标而采取的经营管理方法,是商业银行从事资产负债业务活动中基本经营理念的升华和概括。在商业银行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由于各个历史时期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及商业银行自身业务的拓展和创新,西方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管理理论经历了一个历史的演变过程,具体体现为三个主要的发展阶段。

1.资产管理理论

资产管理理论是以商业银行资产的安全性和流动性为重点的经营管理理论。这一理论的核心是认为商业银行的利润主要来源于资产业务,商业银行的负债主要取决于客户的存款意愿,只能被动地接受负债。因此,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重点是资产业务。通过资产结构的合理安排,实现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的统一。资产管理理论产生于商业银行经营的初级阶段,从商业银行产生直到20世纪60年代,一直为商业银行所奉行,在其发展过程中先后经历了“商业性贷款理论”、“转移理论”和“预期收入理论”三个发展阶段。这一理论由于有利于防止、减少贷款投资的盲目性,有利于增强商业银行资产的安全性和流动性,因而在西方商业银行长期盛行,有力地推动了商业银行资产业务的发展。

2.负债管理理论

负债管理理论是以负债为经营重点来保证流动性的经营管理理论。这一理论认为,商业银行在保证流动性方面,没有必要完全依赖建立分层次的流动性储备资产,一旦需要资金周转,可以通过积极主动地融入资金的方式来维持流动性,支持资产规模的扩张,获取更高的盈利水平。由于这一理论克服了商业银行仅从资产运用角度来维持流动性,而难以满足经济迅速发展对资金需求扩大的局限性,开辟了满足银行流动性需求的新途径,因而在20世纪60年代至70年代初期很快风靡西方各国。除传统存款业务以外,商业银行可以以发行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的方式来弥补活期存款和定期存款的局限性,从而保持资金的流动性;同时还可积极向中央银行办理再贴现借款,发展同业拆借,利用各种金融债券向公众借款;再者,还可以向国外银行或国际金融市场借款。负债管理理论使银行将管理的视角由单纯资产管理扩展到负债管理,增强了银行的主动性和灵活性,提高了银行资产盈利水平。但同时也增大了银行的经营风险,不利于银行的稳健经营。

3.资产负债综合管理理论

资产负债综合管理理论认为,在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中,不能偏重资产和负债的某一方,高效的银行应该是资产和负债管理双方并重。这一理论的基本要求是,通过资产、负债结构的共同调整,协调资产、负债项目在利率、期限、风险和流动性方面的搭配,以实现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的最佳组合。资产负债综合管理理论是在20世纪70年代后半期产生的。不论是资产管理理论还是负债管理理论,在保证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的均衡方面,都存在一些不足。资产管理理论过于偏重安全与流动,不利于鼓励银行家的进取精神,在盈利方面没有突破性进展。负债管理理论能够比较好地解决流动性和盈利性的矛盾,能够鼓励银行家不断开拓与创新,但往往给经营带来很大风险,使流动性、安全性与盈利性之间不能很好地协调。而资产负债综合管理理论则能从资产与负债之间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角度,把资产负债作为一个整体的、科学的管理体系来研究,所以这一理论是目前现代商业银行最为流行的经营管理理论。

4.4 商业银行与金融创新

4.4.1 金融创新的含义

金融创新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金融创新是指包括金融工具、金融业务、金融技术、金融机构、金融市场以及金融制度等各方面的创造和变革的总和。狭义的金融创新是指金融工具的创新。

近几十年来,全球金融业发生了巨大变化,形成了金融创新的浪潮。从20世纪60年代后期开始,金融创新的频率不断加快,金融创新的品种迅速增加,金融创新的领域进一步拓宽,金融创新席卷全球金融业。金融创新浪潮的兴起及迅猛发展,给整个金融体制、金融宏观调控乃至整个经济都带来了深远的影响。金融创新的发展在促进金融业和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加大了金融运行的风险。

4.4.2 金融创新的原因

1.回避风险的要求

20世纪70年代后,随着以浮动汇率为主的混合汇率制度的建立与运行以及各国经济发展的不均衡,金融市场持续动**,各国汇率波动频繁,利率起伏不定,金融市场风险因素大大增加。在这一背景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运作面临更大的不确定性和风险,引发了规避金融风险、稳定收益的创新需求。为防范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各种保值工具应运而生,如外汇期货、利率期货、浮动利率票据和货币互换等。

2.规避管制的需要

20世纪30年代的经济大萧条后,为防止经济危机再次爆发,西方各国纷纷立法,对以银行业为主体的金融业施加严格的管理和限制,其中以美国表现得尤为突出。西方各国对金融业的全面管制主要体现为:①要求银行业和证券业分业经营。②规定利率的最高上限。③强化金融监管部门的职能等。这些措施对金融稳定发挥了较大的作用,但也给金融业尤其是银行业带来了较大的经营压力,出现了严重的“脱媒”的现象。在激烈竞争中,银行等金融机构为求得自身发展,推出了许多新业务。例如,为了规避储蓄账户不准开发支票的限制,出现了可转让支付命令账户(NOW);为了突破活期存款不准付息的束缚,20世纪70年代出现了自动转账制度(ATS);为规避法定存款准备率,商业银行到境外借入欧洲美元或通过回购协议吸收资金,等等。

3.金融自由化的影响

自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来,西方各国金融管制出现逐渐放松的趋势,金融自由化的程度不断加深。如美国1974年取消对资本输出的管制,1980年又取消对商业银行定期存款利率上限的限制。20世纪80年代各国相继放松或消除金融管制,使不同类型的金融机构走出它们长期确立的专门市场,采用各种新颖而富有竞争力的金融工具,与银行争夺资金和信贷市场,使过去主宰国际资本市场的辛迪加银团贷款相形见绌。在激烈的竞争中,各大银行竞相推出新的融资工具,争取在新市场上占有更大的份额。

4.技术进步的推动

新的通信和电子技术在金融业的广泛应用,为金融创新提供了必不可少的物质技术条件,成为推动金融创新的重要原因。一方面,金融电子化、信息化的迅速发展和广泛应用,彻底改变了传统的金融观念,大幅降低了银行的成本,极大地刺激了金融主体创新的积极性,导致了诸多新技术和新工具的诞生与推广应用。另一方面,现代信息技术克服了金融运作时间和空间上的障碍,使金融工具的交易可以全天候连续地在任何市场进行,大大促进了金融市场的全球一体化进程。

4.4.3 金融创新的内容

从广义的金融创新的含义来看,金融创新的内容非常广泛,概括起来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金融工具及业务的创新;二是金融制度的创新。下面就这两个方面进行简单介绍。

1.金融工具及业务的创新

(1)负债业务的创新

负债业务的创新突出体现为金融工具的创新。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创造了许多新型的负债工具,主要有可转让支付命令账户、自动转账服务、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CDs)、货币市场存款账户(MMDA)等。商业银行通过创造新型负债工具,一方面规避政府管制,另一方面增加银行的负债来源。

除此之外,负债业务创新还体现为商业银行积极主动地拓宽融资渠道,如到国际金融市场筹措资金、利用同业拆借市场筹措资金等。

(2)资产业务的创新

一是消费信用,包括一次偿还的消费信用和分期偿还的消费信用;二是住宅放款,包括固定利率抵押放款、浮动利率抵押放款和可调整的抵押放款;三是银团贷款;四是金融资产证券化;五是其他资产业务的创新,如平行贷款、组合性融资等。通过资产业务的创新,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资产运用的范围大为拓展,方式不断改进,规模日益扩大,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的发展。

(3)中间业务的创新

随着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之间竞争的加剧,商业银行不断推出多样化服务,银行的中间业务,主要是信托业务和租赁业务得到充分发展。一是信托业务,包括证券投资信托、动产和不动产信托、公益信托等;二是租赁业务包括融资性租赁、经营性租赁、杠杆租赁等。中间业务的创新改变了银行传统的业务结构,增强了竞争力。

(4)表外业务的创新

主要有互换业务、期货业务、期权业务等。在这些业务中创造了许多新的金融工具,是金融创新的主要领域。

2.金融制度的创新

金融制度的创新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金融监管制度的创新

一是金融管制的放松与金融监管的加强。20世纪70年代后,西方各国在自由化理论的影响下纷纷放松对金融业的严格管制,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金融发展和经济繁荣。但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国际金融市场接连发生的国际性金融危机,使人们认识到,简单地放松管制不可取,各国对金融业的监管日益加强。二是金融统一监管的发展。英国、日本、德国等国调整监管体制,成立统一的金融监管机构,以增强混业经营趋势下的监管效率。三是国际金融监管合作的加强。随着金融一体化、全球化趋势的不断发展,世界各国的金融监管的交流与合作日益紧密,充分合作基础上的全球统一协调监管已是大势所趋。

(2)金融组织制度的创新

最近几十年来,金融组织制度的创新日新月异,集中表现为:一是非银行金融机构大量涌现。从各国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发展情况来看,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养老基金、信托公司、租赁公司、金融公司和投资基金等已成为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主要形式。二是金融机构业务综合化趋势。金融管制的放松与金融自由化打破了各种金融机构之间传统职能分工的界限,加剧了它们之间的业务交叉和相互渗透。1999年美国颁布《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拆除了银行业与证券业之间的“防火墙”,金融业由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转变,从提供单一金融服务向综合性金融服务方向发展。

4.4.4 金融创新对金融业的影响

1.积极作用

金融创新内容广泛而复杂,其影响是多方面的。金融创新有利有弊,但从整体上讲有利于金融与经济的发展,提高了社会净利益,其积极作用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1)金融创新促进了金融业的发展

市场需求是金融业务创新的主要推动力,人们日益提高的对金融资产和金融工具的多样化需求,激发了金融机构创新金融工具的内在积极性。金融机构通过金融工具和业务的创新打破银行制度的专业化分工,金融机构业务进一步交叉,缩小了传统的金融专业分工界限,银行的组织体系发生着重大变化,推动着整个金融业向纵深方向发展壮大。

(2)金融创新提高了金融业的效率和竞争能力

金融机构通过金融工具和业务等的不断创新,扩大资金来源和运用的规模以及业务种类,增加了盈利机会。以电子计算机为基础的创新,大大减少了支付、会计、资料处理所需的时间和交易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业务范围的拓展增强了金融机构的活力和竞争能力。

(3)金融创新极大丰富了金融市场交易,使金融工具更加多样化和灵活化

自20世纪60年代美国花旗银行推出第一张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至今,美国、加拿大、西欧、日本等西方发达国家不断开发出系列化、复合化的金融工具,如NOW账户、货币市场共同基金、自动转账账户、股票指数等,特别是20世纪80年代后又出现了许多派生金融工具。这些金融工具以高度流动性为基本特征,在合同性质、期限、支付要求、市场化能力、收益、规避风险等方面各具特点,在金融工具不断创新的条件下,极大丰富了国际金融市场的交易,壮大了金融市场规模,金融市场的活跃和发展又推动着金融业务的进一步创新,使金融工具的品种更加多样化。

(4)金融创新使金融业的竞争更加激烈,金融中介经营活动的自由度大大加强

这种竞争性具有充分的相互替代作用,一方面促进金融机构在资产收益性、流动性、风险性基础上不断创新金融工具,以增强自身竞争能力;另一方面也促使金融机构不断运用现代技术和先进通信技术,建立高效的运行机制,完善服务功能,提高竞争能力。在激烈竞争过程中,形成一种优胜劣汰的状况,从而促进银行健全运行机制,改善经营管理,也推动了西方国家金融自由化进程。

2.负面影响

金融创新推动了金融乃至整个经济的发展,但与此同时,金融创新的负面影响也不容忽视。2007年以来由美国的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表明,过度的金融创新是引发金融危机的重要原因。

(1)金融创新削弱了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效应

金融创新通过影响中央银行对货币政策的决策,使中央银行分层次控制货币供给量的目标经常与实际情况脱节,增加了中央银行对货币信用进行客观调节的难度。金融创新对货币理论、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政策工具以及货币政策的传导机制等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影响。金融创新工具的大量出现,使中央银行在货币政策的操作上十分困难,可供控制的变量越来越少,直接的信贷总量控制因融资工具的多样化而使其政策效应大大削弱。

(2)金融创新影响了金融体系的稳定性

金融创新使传统的金融分业经营模式被打破。金融机构之间的业务互相交叉,高度融合,竞争十分激烈,这种竞争虽然有助于提高金融效率,但因金融机构违反业务经营规则和制度规范,监管部门监管不力以及经济、金融形势发生突发变化等原因,个别金融机构有可能发生支付危机或信用风险,从而影响整个金融体系运行的安全性。新的金融工具尤其是金融衍生工具出现后,使得金融市场的异化现象开始出现,即高杠杆效应所引起的投机性加剧,严重威胁金融体系的稳定。

(3)金融创新降低了金融监管的有效性

金融衍生工具交易和其他表外业务的迅猛增长,是导致金融监管有效性下降的重要原因。金融衍生工具交易等表外业务并不反映在财务报表中,这就使传统的监管方式无法施行。由于对表外业务缺乏统一公认的会计标准,不同金融机构对同一种交易采用不同的会计技术处理方法,加之衍生交易有相当一部分是在极短时间内通过头寸的对冲来实现的,即使定期检查金融机构头寸或采用其他监管方式,也难以对金融机构表外业务的风险程度作出准确、客观的评价。

本章小结

银行是货币商品经济发展到较高级阶段的产物,商业银行是众多银行机构中的主体,它由货币经营业逐步演变而来,服务于社会化大生产。商业银行的性质决定了其职能,商业银行是企业,而且是特殊的企业,具有信用中介、支付中介、变货币收入和储蓄为资本(或资金)和创造信用流通工具四大职能。

商业银行的负债业务是商业银行筹措资金,借以形成资金来源的业务;资产业务是商业银行运用资金的业务;中间业务是商业银行不动用自己的资金,为社会提供各类服务的业务;表外业务是商业银行从事的不列入资产负债表且不影响当期银行资产与负债总额的经营活动。中间业务与表外业务是两个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概念。

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要坚持盈利性、流动性、安全性原则。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理论先后经历了资产管理理论、负债管理理论、资产负债管理理论三个阶段。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是一种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法。

金融创新是西方金融业中迅速发展的一种趋势。广义的金融创新是指包括金融工具、金融业务、金融技术、金融机构、金融市场以及金融制度等各方面的创造和变革的总和。狭义的金融创新是指金融工具的创新。了解金融创新的原因、内容及其对金融业的影响非常必要。

复习思考题

1.简述商业银行的产生与发展的过程。

2.简述商业银行的性质与职能。

3.商业银行有哪些组织制度?

4.商业银行的业务有哪些?

5.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原则有哪些?这些原则之间有何关系?

6.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理论经历了哪几个发展阶段?

7.什么是金融创新?金融创新对金融业有何影响?

复习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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