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际环境服务贸易定义与分类
全球对环境服务还没有统一的定义和分类。但考虑到环境服务的重要性,环境服务已经被纳入国际贸易统计体系及《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谈判序列中。目前,比较有影响的环境服务分类有以下四种:联合国中心产品分类(Central Product Classification,CPC);乌拉圭回合谈判期间所签署的《服务贸易总协定(W/120,1991)》中所使用的服务部门分类目录(Services Sectoral Classification List,SSCL);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与欧盟统计局(OECD/EUROSTAT)关于环境服务的分类;欧盟在WTO新一轮谈判中提出的新的环境服务分类。
(一)CPC环境服务的定义与分类
根据联合国中心产品分类编码,将环境服务业定义为污水处理服务(CPC9401)、废物处置服务(CPC9402)、卫生和类似服务(CPC9403)、废气消除服务(CPC9404)、噪声消除服务(CPC9405)、自然与景观维护服务(CPC9406)及其他环境保护服务(CPC9409)。表6.1是具体涉及的内容。
表6.1 环境服务贸易的分类与相关内容
CPC有临时CPC(CPC,1991)和修订CPC两个版本(CPC 1.0,1998),两种版本对环境服务的定义一样,不同的是CPC 1.0在临时CPC基础上进行了二级分类,例如,CPC1.0将废物处置服务又细化分为非危险废物收集、非危险废物处理和处置、危险废物收集、危险废物处理和处置四种,其差别将在表6.2中作出说明。
(二)GATS对环境服务定义与分类(SSCL)
GATS分类目录主要依据临时CPC分类,其环境服务的定义和分类为:污水处理服务、废物处置服务、卫生和类似服务、其他环境服务四类。与CPC1.0相比,GATS环境服务分类没有对污水处理服务、废物处置服务等进行次级分类。GATS服务部门分类名录是关税及贸易总协定秘书处与各成员磋商的结果,因此,它应被看成是一个谈判目录,而不是一个统计分类。
表6.2 GATS、临时CPC与CPC1.0环境服务分类
(三)OECD/EUROSTAT对环境服务分类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和欧盟统计局(OECD/EUROSTAT)认为CPC1.0及W120中的环境服务定义都过于泛化,经过研究,他们提出了自己的环境服务定义和分类[1]。他们认为环境服务具体指提供度量、预防、限制与水、空气、土壤、废物、噪声、生态系统等相关的环境破坏的服务,以及将这些环境破坏程度降到最低的服务。该分类包括两部分:一是为一次或多次环境保护、污染控制、补救和预防活动提供的服务,具体包括提供设计咨询和工程服务,选址准备、建筑、安装和装配、修理和维护服务,环境研发服务,分析、数据收集、检验、分析和评估服务,土壤、表面水、地下水的补救与清除服务,生态系统与景观保护服务,环境教育培训与信息服务;二是指具体环境媒介所提供的服务,具体包括水和废水管理、固体和危险废物管理、大气污染控制、噪声控制等方面的服务。
(四)欧盟对环境服务分类
在WTO服务贸易委员会的谈判中,欧盟提出了一种新的环境服务分类。它将环境服务分为“核心”环境服务及与环境相关的分部门。“核心”环境服务分类包括:人类用水和废水管理,固体/危险废物管理,大气和气候保护,土壤和水的恢复及清洁,噪声和振动消除,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景观,其他环境和附属服务;与环境相关的分部门分类包括:有环境内容的商业服务,有环境内容的R&D,有环境内容的咨询、合同和工程,一体化的工程服务,有环境内容的建筑服务,有环境内容的分销服务,有环境内容的运输服务,有环境内容的其他服务。
(五)我国对环境服务的定义和分类
我国环境保护总局印发的《2000年全国环境保护相关产业状况公报》中,环境服务业首次被定义为与环境相关的服务贸易活动,具体分为环境技术服务、环境咨询服务、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管理、废旧资源回收处置、环境贸易与金融服务、环境功能及其他环境服务六类(见表6.3)。
表6.3 我国对环境服务的定义与分类
从上述我国环境服务业的定义可以看出,我国环境服务业定义及分类与前面所提到CPC分类、GATS服务业分类、欧盟统计分类都不同。我国环境服务分类没有根据环境要素来明确各种服务,而是把所有服务活动涵盖于较宽的交叉于所有环境要素、环境部门的分类之下。这种分类与CPC 1.0分类、GATS服务业分类相比,包括了环境贸易与金融服务及概念性服务,如设计、工程和制造等,但不包括固体废物的收集服务(94211、94221)、清扫及铲雪服务(94310)等。与欧盟统计分类相比,它包括环境贸易与金融服务,但不包括废水与垃圾收集服务、地表水及地下水的净化服务、教育服务、土壤修复等。由于我国环境服务业的主体(各种污染的处理处置及运营管理)目前还基本属于公益事业,利用市场规律来发展环境服务业的良性机制还没有形成,国际上最为发达的城市污水处理和垃圾收运、处置和管理,在我国只在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和工程设计施工方面有所反映。我国环境服务分类在具体服务领域和内容上比较粗放,重叠部分比较多,界定不够清晰。
二、国际环境服务贸易的特点
在环境问题及相关规制需求日益突出的背景下,国际环境服务贸易随着全球环境服务市场及环境服务产业的迅猛发展而面临重要的发展机遇。数据显示,20世纪90年代以前全球环境服务贸易金额非常有限,仅为服务贸易总额的0.5%~1%。2007年和2009年环境贸易额占全球环境产业总产值的比重分别为16%和17%,呈逐渐上升趋势,环境服务业贸易额占环境贸易额的比重约为11%。美国环境出口收入占国内环境产业总产值的比重已由1994年的6.7%增长到2009年的13.9%。20世纪90年代末开始,西欧、澳大利亚和加拿大的环境服务出口显著增加。当前国际环境服务贸易主要呈现出以下特点:[2]
(一)国际环境服务贸易产业基础日趋成熟
环境服务业的发展是环境产业化的高级阶段,全球环境服务业已占环境产业的一半份额。2001年这一比重达到52%,环境产业步入成熟期。但2003年以来环境服务在环境产业中所占比重有逐年下降趋势,到2005年环境服务业市场份额已不足50%,2010年降为46%,环境产品的发展超过了环境服务的发展速度。这主要是由于21世纪以来,发展中国家的环保产业进入快速发展期,新开工环境治理工程项目增多,带动了产品制造业的发展。随着发展中国家环境治理基础设施的健全和完善,环境服务业所占比重将逐渐回升。国际环境服务贸易的产业基础也将在环境产业及环境服务业日趋成熟壮大的过程中更加坚实,为其未来繁荣发展开辟广阔的道路。
(二)国际环境服务产业规模扩张迅速
近年来,全球环境服务业市场的发展与整体经济发展水平紧密相关,呈正比例关系,年均增速略高于经济增长速度。1997年环境服务业产值为2 501亿美元,2010年增长到3 694亿美元,预计2012年产值可达3 810亿美元,年均增速3.1%。而1997-2012年间,世界GDP年均增速约为2.9%,两者保持了相似的增长速度。此外,从1997-2012年两者的具体走势来看,两者的发展都表现出了较高的同步性。2008年下半年全面爆发的金融危机蔓延到实体经济,导致2009年全球GDP负增长2.1%,为1997年以来最大下滑幅度。而同年环境服务业出现了1997年以来的首次负增长,增速下滑1%。随着2010年全球经济复苏,环境服务业产值实现了1.7%的增长。相信随着经济的繁荣以及国际社会对环境问题及环境经济的日益关注,国际环境服务产业规模将步入持续快速增长阶段,为国际环境服务贸易的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三)国际环境服务贸易区域市场分布集中
全球环境服务贸易市场地区分布主要集中在美国、西欧和日本。2010年,这3个国家和地区的市场总和为全球市场的77%。其中美国占37%,西欧占28%,日本占12%。但发达国家环境市场占全球市场的比例在逐渐下降。主要原因是这些发达经济体的工业生产已经高度符合相关的法规规定,如再进一步提高环保要求,增加的份额不会很明显。与此相对照,非洲、亚洲和拉丁美洲发展中及最不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环境服务贸易市场不断壮大,1996年只占全球市场份额的7%,到2010年这一比例已达11%,亚洲和非洲环境服务贸易市场保持了年均10%左右的增长率。随着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人口增长及城市化进展加快,环境服务业将不断发展。但总体上这些发展中国家的服务市场占全球比例仍然很低,亚洲(除日本外)只占6%,拉美占3%,中东占1.8%,非洲占1.6%。一方面,美国、日本、西欧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环境产品和服务在国内的市场趋于饱和,希望开拓新的国际市场,美国、西欧和日本成为主要的环境服务出口地。另一方面,由于经济强劲发展加上环境意识不断提高,东亚、东南亚、拉丁美洲、中东欧地区的环境服务需求迅速增长,需要进口环境服务满足国内需求。在这两方面因素的共同作用下,东亚等发展中地区将成为环境服务国际贸易增长最快的地区。这昭示着发达国家及发展中国家间有着很大的贸易合作空间。
(四)国际环境服务部门发展失衡
在国际环境服务中,废物处置服务和污水处理服务占环境服务市场的主要份额。2010年这两个项目产值占全球环境服务市场的74%,其中废物处置服务占45%,污水处理服务占29%。但在不同国家,情况也不一样。比如美国最重要的项目是废物处置,占美国环境服务市场的44%;法国和英国则在污水处理方面具有优势。从总的趋势来看,废物处置仍是环境服务项目的主要部分,但近年来环境服务项目格局有“去集中化”的趋势。有数据表明,废物处置服务在环境服务市场中所占份额自2000年开始逐年下降。污水处理服务的市场份额基本保持稳定,2008年后有缓慢上升趋势。相比之下,其他环境服务项目(主要是废气处理服务)市场份额自2000年开始逐渐上升。环境服务分项目发展的不平衡表现在贸易种类上也存在失衡现象,未来国际环境服务贸易需要关注范围更广的贸易和合作,以促进整体环境服务贸易水平的提升。
(五)国际环境服务贸易投资主体趋于多元化
目前发展中国家是环境服务的净进口国。20世纪,由于许多环境服务项目都具有公共事务的特点(如公共垃圾处理厂、污水处理厂),传统上这些服务都是由政府提供,而且大多是由地方政府提供。因此,环境服务投资也主要由政府承担,私人部门或受条件制约不被允许,或无利可图不愿意进入这些领域。近年来,一些发展中国家开始对这些公共事务部门进行改革,例如,我国、泰国、马来西亚等国开始在这些部门实施建设-运行-转让(BOT)等运行模式。根据OECD统计,从1990年到2004年,11个OECD国家加上“金砖四国”通过公私合营(PPPs)方式在水处理服务部门投资额达112亿美元。发达经济体更是在公共事务私有化方面有了很大改变,美国在垃圾收集服务领域私有化水平不断提高,污水处理服务现在虽然仍然由政府主导,但私有化步伐也在加快。相比之下,法国和英国的污水处理和废物处置服务私有化程度已达到很高的水平。总的来看,环境服务投资主体正趋于多元化。
(六)国际环境技术服务贸易发展空间巨大
各项环境服务业所运用的技术多年来未有重大改变。废水处理及固体废弃物管理通常使用成熟、不具专利性的技术,而空气污染控制技术的发展也多已成熟。然而以市场导向为原则所颁发的新法案促使前述情况发生变化。环境工业转变为以技术导向为主,并以技术为最主要的竞争工具。研发费用逐日升高,一般大型多国环境服务企业,将受益的8%~10%作为研发费用,引导各项环境服务业的新技术发展。可以预见,未来环境技术服务贸易将有巨大的发展空间。
三、国际环境服务贸易的地位与作用
在全球气候变化的背景下,欧盟、美、日等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纷纷制定以应对气候变化向低碳经济转型为核心的绿色发展规划,实施绿色经济和绿色新政。发展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为标志的“低碳经济”,成为了世界各国的共同选择。面对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新趋势、新潮流、新变化,国际环境服务具有极为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具体体现在:
(一)国际环境服务贸易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随着世界人口的不断增加,世界经济对能源、化工原料以及其他原材料的需求与日俱增。目前,发达国家早已淘汰高能耗生产,转而以占有竞争优势的富含高科技和高收益的各种服务产品参与国际竞争,而发展中国家则为了保持本国在世界经济中的地位或者为了在这种竞争环境下谋求生存,只能以自然资源的消耗为代价参与国际竞争,因此影响人类生存的环境状况日趋严重。为此,需要创新发展理念,促进产业转型,把加强环境保护作为提高地区及国家竞争力的重要手段,把发展环境服务业作为培育新兴产业、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产业转型的重要抓手。国际服务贸易无疑在更开阔的视野、更广阔的层面为发展环境服务业,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条件。
(二)国际环境服务贸易有利于促进产业升级转型,带来巨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环境服务业的发展,是产业链逐渐释放和市场逐渐外部化的过程,它会对产业链上下游产生深远的影响,由此推进产业从制造业向服务业升级,从而实现产业转型。这种转型将带来巨大的产值增加。目前,美国的环境服务业的年产值在环境产业中的占比已达50%,我国的只有不到20%。而随着服务模式的转型,人类对环境需求的增加和支付意愿(包括主动型和被动型)的加强,环境服务业的产值空间将非常大。总的来看,环境服务业的比重是一个国家环境产业成熟的标志。越是高的产业形态,越能让产业直面环境效果,提升人的生存和生活质量,提升经济发展质量、水平和竞争力,由此在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上均取得巨大收获。
(三)国际环境服务贸易有利于环保产业实现成功转型
环保产业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内容,将成为一国(地区)经济新的增长点。环境服务业是环保产业的核心,其发展水平是反映环保产业成熟的重要标志。随着污染治理设施的大规模建成和环境污染治理工作的深入与领域的拓宽,环境服务业将成为环保产业中最具发展潜力的领域,其产值在环保产业中的比重也将随之提高。国际环境服务贸易有利于推进环境服务业的成长壮大,从而将成为促进环保产业向更高层次发展的突破口,成为推动环保产业转型的重要推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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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环保业:“欧洲制造”的未来
欧洲在节能环保领域处于世界领先地位,特别是德国、瑞典等国该产业发展成熟,可为我国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提供值得借鉴的经验。不过,分析人士警告称,旷日持久的欧债危机已对欧洲节能环保产业的发展和能源政策带来较大冲击。
欧洲领跑节能环保产业
节能环保产业指为节约能源资源、发展循环经济、保护环境提供技术基础和装备保障的产业,主要包括节能产业、环保产业和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和再制造产业等。
在节能产业方面,目前欧洲各国都在加大对节能产业的投入。其中,欧盟计划在2013年前投入32亿欧元用于环保汽车及智能化交通系统等的研发,英国专门成立了国家低碳技术投资公司,发展低碳工业、汽车等节能产业。截至2011年年底,在全球环保市场份额中,美国占据36%,位居第一;欧盟排名第二;日本排名第三。
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已成为全球发展最快的产业之一。再生资源回收总值以每年15%至20%的速度增长,在今后30年内,产业规模将超3万亿美元。欧洲在此领域处于世界领先水平,已建立起较成熟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和交易市场。再制造产业主要涉及的领域包括汽车、工程机械、机械制造、家用电器、办公设备等,在欧洲已形成巨大产业规模。欧洲主要工业化国家的大企业相继开展了再制造。如宝马、大众、梅塞德斯-奔驰等汽车生产商建立了汽车拆卸试验中心;瑞士卡斯特林公司专门向各国提供再制造服务;奔驰在汽车的整个寿命周期都重视体现回收利用概念。
德国与瑞典独具竞争优势
在欧洲各国中,德国与瑞典在节能环保产业处于世界领先地位。如今,节能环保产业已成为德国一大支柱产业。在德国工商会注册的环保企业达1.1万多家,从业人数近200万人,约占总就业人数的4%。全球市场近1/5的环保产品来自德国,该国环保技术贸易额占世界总贸易额的1/6。
2012年1月31日,德国环境部发布的《德国环保产业报告》显示,德国环保产业已成长为年产值760亿欧元,占世界环保产业贸易额的15.4%,近80%的环保产业生产领域为研究和知识密集型的产业。
德国光伏产业和光伏技术独具竞争优势,几乎囊括全球1/3的太阳能设备市场。德国**A太阳能公司是全球最大的太阳能逆变器生产商,逆变器全球市场份额达40%,年销售收入约12亿美元。德国Q.Cell公司是全球首屈一指的太阳能电池生产商,电池产量居全球首位。
瑞典的清洁能源技术比较成熟,使用量在该国能源结构中所占比例越来越大。目前,瑞典电力生产基本实现无油、无煤,电力来源为水电和核电各占一半。除水电外,瑞典的风力发电、太阳能、垃圾焚烧发电、生物能源等也发展迅速。
瑞典拥有一大批具有专有技术的环保企业,数量超4 000家,就业人口9万人。其中,环保设备生产商阿法拉伐拥有13 800名雇员,普拉克公司在全球55个国家建成了3 000多个污染处理厂。瑞典环保产业出口强劲,约占环保产业总产值的38%,并以年均8%的速度递增。
资料来源:陈听雨,《节能环保业:“欧洲制造”的未来》,《中国证券报》2012年3月23日,A05版。
[1] OECD,The Environmental Goods and Services Industry,manual for data collection and analysis,1999.
[2] 李丽平,段炎斐.全球环境服务业发展趋势及驱动力分析.中国环境报,2011.10.25,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