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律师的独立性(1 / 1)

独立提供法律服务是法律职业的共同特点,虽然律师是接受当事人的委托代理提供法律服务,但是并不意味着律师就完全服从或听命于委托人的意志从事法律服务。[1]律师的权利从根本上来源于法律,所以其首先应对法律负责,不能超越法律规定的范围去行使权利。特别是辩护律师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辩护,而不受犯罪人自己陈述有罪还是无罪的限制。律师应当恪守独立履行职责的原则,不应迎合委托人或满足委托人的不当要求,丧失客观、公正的立场,不得协助委托人实施非法的或具有欺诈性的行为,这也是律师职业化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