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正义规范
谈到正义规范,我们必须了解什么是正义。正义是人类社会所普遍追求的崇高理想,《辞海》对正义是这样解释的:正义,是对政治、法律、道德等领域中的是非、善恶作出的肯定判断。作为道德范畴,与“公正”同义,主要指符合一定社会道德规范的行为。人们的行为是否符合历史发展规律和最大多数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判断人们行为是否符合正义的客观标准。然而正义是一个相对的概念,不同的社会、不同的阶级有不同的正义观。古往今来,哲学家、伦理学家、社会学家、法学家们对正义的理解一直争论不休,正是因为对正义理解的多样性,美国法理学家E.博登海默曾这样说过:“正义有着一张普洛透斯似的脸,变化无常,随时可呈现不同形状并具有极不相同的面貌。当我们仔细查看这张脸并试图解开隐藏在其表面背后的秘密时,我们往往会深感困惑。”[1]
“正义”一词,在中国最早见于《荀子》:“不学问,无正义,以富利为隆,是俗人者也。”然而在这里谈到的正义规范是站在法律和伦理的立场上理解的。在伦理学中,正义通常是指人们按一定道德标准所应当做的事,也指一种道德评价,即公正,这种正义观念源于原始人的平等观,形成于私有财产出现后的社会。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认为,人们按自己的等级做应当做的事就是正义;基督教伦理学家则认为,肉体应当归顺于灵魂就是正义。马克思主义伦理学认为,正义与否的客观标准主要在于其行为是否符合社会发展的要求与广大群众的利益。从法律的角度看,正义是法律的最高形态,我们习惯将之称为司法公正,即在司法活动中体现出来的平等、正当等精神,而正义与法律是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
在法律职业伦理层面,正义代表着法律职业人员的首要行为要求,维护法律正义是法律职业人员的职业使命。而所谓正义规范,即法律职业人员崇尚正义,追求法治,这是法律职业伦理中最基本、最重要的规范。美国学者罗尔斯提出正义可以分为实质正义、形式正义和程序正义,而程序正义是介于实质正义和形式正义之间的一种东西,它要求规范在制定和适用程序中具有正当性。法律职业正是操作法律程序的职业,从这个意义上说,程序正义的实现效果取决于法律职业人员的道德水平。另外,正义规范是法律职业伦理最高规范的直接逻辑,是由法律本身与正义的密切关系所决定的。[2]就法律而言,现代法治国家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各种法律都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体现正义,因此就法律职业而言,法律职业人员正确运用和实施法律就是促进和实现社会正义。换句话说,正义的实现最终需要通过司法来保障,而司法又必然离不开法律职业人员的参与,所以法律职业人员必须具备基本正义观,以确保正义的实现。缺少正义规范的约束,法律职业人员将走向腐败,最终导致正义的缺失。法律不可能制定得完美无缺,在法律不能很好地体现正义时,法律职业人员还可以在正义规范要求下弥补法律在实现正义上的不足。
综上所述,正义规范对于法律职业人员的职业是非常重要的也是最为根本的要求,其他基本规范也需要服从这样最核心的规范。
(二)正义规范在法律职业伦理中的具体体现
正义规范要求法律职业人员崇尚正义,追求法治,所以法律职业人员要比一般的社会大众更加信仰正义并为之实现而努力。人们习惯将法官看成是正义的化身,在正义规范方面,对法官的要求是最高的,这也是由法官的司法使命所决定的,因为只有法官自己坚守正义规范才有可能做出公正的判决,如果法官都不信守正义,那就谈不上公正处理案件了。为实现司法公正,法律、法规中确立了一系列关于法官司法的基本原则和要求,并且这些原则经过相关职业道德规范的采纳吸收成为规制法官职业行为的基本行为规范,如最高人民法院《法官行为规范》第2条规定:“公正司法。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平等对待各方当事人,确保实体公正、程序公正和形象公正,努力实现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不得滥用职权、枉法裁判。”最高人民法院《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9条规定: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努力查明案件事实,准确把握法律精神,正确适用法律,合理行使裁量权,避免主观臆断、超越职权、滥用职权,确保案件裁判结果公平公正。第10条规定:牢固树立程序意识,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执法办案,充分保障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避免执法办案中的随意行为。法官对于正义的实现体现在其履行职责的行为上,法官具体执行法律处理案件的过程就是运用法律实现和维护正义的复杂过程,所以为保障正义实现,正义规范对法官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正义作为法律职业伦理的首要规范,自然不仅仅对法官有要求,除了法官之外,其他法律职业人员在维护正义方面也具有重要的职责。《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试行)》第14条规定:树立忠于职守、秉公办案的观念,坚守惩恶扬善、伸张正义的良知,保持客观公正、维护人权的立场,养成正直善良、谦抑平和的品格,培育刚正不阿、严谨细致的作风。第19条规定:树立程序意识,坚持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严格遵循法定程序,维护程序正义。《检察官职业行为基本规范(试行)》第6条规定:维护公平正义,忠实履行检察官职责,促进司法公正,提高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第7条规定:律师必须忠于职守,坚持原则,不畏权势,敢于排除非法干预,维护国家法制与社会正义。另外,我国的三大诉讼法和关于法律职业主体的法律规定同样把法律职业人员维护正义和司法公正作为法律职业人员的职业使命。
综上所述,维护正义是正义规范在法律职业伦理中的具体要求,虽然对于不同的法律职业要求不同,但是正义规范作为法律职业伦理的首要规范,它对每一个法律职业人员而言都是最基本的。正义规范对其他法律职业伦理的基本规范而言起着指引作用,其他基本规范也是以它为目的而发挥作用的。所以,正义规范是法律职业伦理的最高层次,也是最核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