薇欧拉(1 / 1)

凌晨两点。星期三。我的房间。

我被石头砸窗户的声音吵醒。一开始我以为是自己在做梦,后来我又听见了一下。我起床扒开百叶窗往下看,西奥多·芬奇正站在我家的前院里,穿着睡裤和一件黑色的帽衫。

我打开窗户探出头去。“走开。”因为他放学以后被留下这件事,我还在生气。这是我人生第一次。我也很生气瑞安觉得我们两个又开始约会了,但这是谁的错呢?我已经表现得像个笑话了,吻他的酒窝,在汽车电影院里吻他。我生所有人的气,但是最气的还是自己。“走开。”我又重复了一遍。

“求你别逼我爬上这棵树,因为我可能会摔下来跌断脖子,我们还有好多事没做完,我可不想被送进医院。”

“我们没什么事情可做的了。全都已经做完了。”

可我还是梳了几下头发,涂了点唇彩,然后裹上一件睡袍。如果我不下去,谁知道会发生什么?

等我到了外面,芬奇正坐在前门廊上,向后倚靠着围栏。“我还以为你不会下来了呢。”他说。

我坐在他身边,屁股下面的台阶冷冰冰的:“你为什么过来?”

“你刚才是醒着的吗?”

“不是。”

“真抱歉。不过现在你醒了,我们走吧。”

“我哪儿都不去。”

他站起来,开始朝自己的车走去。他转身,用特别大的声音说:“走啊。”

“我不能想走就走。”

“你不是还在生气吧,嗯?”

“事实上,是的。但是你看看我。我都没换衣服。”

“好吧,你把这件难看的睡袍脱了。换双鞋,套件外套。别的就不用浪费时间换了。给你爸妈留张字条,这样如果他们醒了发现你不见了,也不会太担心。我给你三分钟时间,不然就上楼去找你。”

我们开车朝巴特莱特城中心驶去。街区的地砖都被撤掉,换成所谓的木板路。自从新商城开业,除了那家面包房就没什么需要来这里的缘由了,那家店有方圆几英里最好吃的杯子蛋糕。这条商街也是苟延残喘,都是二十年前的文物:有一间凋零且非常古老的百货商店、一家闻起来一股樟脑丸味儿的鞋店、一家玩具店、一家糖果店还有一辆冰激凌车。

芬奇把土星停好,说:“我们到了。”

所有的铺面都黑着,这是当然的,没有一个人影。假装我和芬奇是世界上仅剩的两个人,是非常容易的一件事。

他说:“晚上其他人都睡觉的时候,我却能最好地思考。没有打扰。没有噪音。我喜欢别人都睡着的时候,只有自己醒着的感觉。”我想着不知道他是不是根本就不睡觉。

我看见我们两个映在面包房橱窗里的身影,我们看起来像是两个流浪的小孩。“我们要去哪儿?”

“一会儿你就知道了。”

空气凛冽干净而静谧。在远处,普瑞纳塔,我们这里最高的建筑物,亮着灯,它的后面远处是我们学校的钟塔。

走到书店外面的时候,芬奇掏出一串钥匙,打开门。“妈妈不卖房子的时候就在这里打工。”

书店里又窄又暗,一面墙摆得满满的全是杂志,然后是几排书架、一张桌子、一把椅子、一个空空的柜台、营业的时候用来摆放出售的咖啡和一些小甜点。

他走到柜台后面,打开藏在柜台后面的小冰箱,然后伸手在里面掏呀掏,最后掏出来两罐苏打水和两块玛芬蛋糕,然后我们走到儿童区,这里有几个豆袋和一块磨破的蓝地毯。他点亮从收银台附近找到的一根蜡烛,他举着蜡烛一排书架一排书架地走,手指在书脊上划过,烛光映在他的脸上。

“你是要找什么吗?”

“是的。”

终于,他在我身边蹲下来,双手搓了搓自己的头发,把头发弄得乱七八糟。“流动图书馆公园没有,这里也没有。”他搬起一摞童书,分给我几本,“这里有,谢天谢地,拿着这些。”

他盘腿坐下来,揉乱的头发垂在其中一本书上方,就好像他离开了这里,去了某个别的地方。

我说:“我还在气你害我放学以后被留下。”我本来以为会收到快速的回应,某种轻佻为自己辩解的回复,但是他根本没有抬头,只是伸手拉住我的手,继续埋头看书。我能够感觉到他指间传达的歉意,这令我所有的气都消了,于是我凑到他身边,只凑过去一点点,然后扒着他的肩膀一起看。他的手很温暖,令我不想松开。

我们一边吃一边拿起这一摞书一本一本翻,然后我们开始大声地读起《苏斯博士》之一《哦,你要去的地方!》。我们分诗节轮流朗诵,先是芬奇,然后是我,芬奇,我。

今天是你的大日子。

你要出发去伟大的地方!

出发去远方!

出于某种原因,芬奇站了起来,开始表演。他不需要看书,因为这些话他都已经记在了心里,我忘了往下读,因为看他表演更有趣,尽管当诗句和他在不停重复黑暗的地方和没用的地方还有等待的地方时都开始严肃起来,在等待的地方人们除了等,什么事都不做。

当他唱出下面这一段诗句的时候,他的语气又变得轻快起来。

你会找到明亮的地方,

那里有鼓乐喧天。

他把我拉起来。

彩旗迎风飘扬,

你再次乘风破浪!

无惧天下的一切。

我们两个开始演奏自己的噼里啪啦版本,就是看见什么就从它上面跳过去那种——豆袋、地毯、其他的书。我们一起合唱了最后一句——你的高山正在等待。所以……上路吧——唱完以后我们重重落在地上,烛光在我们面前跳动,嘲笑着我们这两个疯子。

登上普瑞纳塔的唯一方法就是它搭建在塔身侧面的那个陡峭的梯子,看上去好像有二万五千个台阶那么多。塔顶,我们喘得像布莱克先生一样,站在那棵圣诞树旁边,这棵圣诞树全年都放在这里。在上面离近了看,它比从地上看要大许多。走过这棵圣诞树,后面是一块开阔的空地,芬奇抖开毯子,然后我们抱膝坐在毯子上面,胳膊挨着胳膊,将剩下的毯子盖在身上。

他说:“看。”看我们四周,看我们脚下,点点白光和黑压压的树影。星星在天上,星星在地上。很难明白指出哪里是天之涯,哪里是地之角。我虽然不想承认,但是这真的美极了。我觉得有必要说一些宏伟而又富有诗意的话,而我唯一能说出口的却只是“真可爱”。

“‘可爱’是一个很可爱的词,应该经常用。”他伸手盖住我的脚,这样才能摸到毯子边,“就好像它是我们的似的。”他说。

一开始,我以为他指的是那个词,后来才反应过来他指的是整个小镇。然后我想,是的,是这样。西奥多·芬奇总是知道该说什么,比我强。他才应该当作家,而不是我。我觉得有些嫉妒,只那么一瞬,嫉妒他的头脑。在这一刻,我自己的头脑好像太过平平无奇。

“人们的问题就是他们忘记了在大多数时候,最有意义的往往是那些微不足道的事。所有人都忙着在等待的地方等待。如果我们不再记得有一种类似普瑞纳塔似的存在以及这样的景色,我们可能都会更快乐。”

不知什么原因,我说道:“我喜欢写作,但是我还喜欢很多东西。或许在我所有的爱好中,我最擅长的是写作。或许是因为写作是我最喜欢的事。或许是这样能让我一直有待在家里的感觉。又或者我身体里写作的那一部分已经结束。或者还有其他我应该去做的事情。我不知道。”

“世界上所有的事情都会有注定结束的那一刻,不是吗?我的意思是,一个一百瓦的灯泡在设计的时候,就知道能持续点亮七百五十小时。经过五百亿年之后太阳也会死去。我们的生命全都是有限的。大部分猫能活到十五岁,或者更久。大部分狗能活到十二岁。美国人出生后的平均寿命被设定为能够持续存活二万八千日,这就是说有那么特别的一年,有那么特别的一天,有那么特别的一刻一分,我们的生命就会结束。你姐姐刚巧是在十八岁那年结束。但是如果人们能够避免所有对生命有威胁的疾病、感染和事故,他——或者她——也许能够活到一百一十五岁。”

“所以你是说我可能到了设定好的写作日期。”

“我是说你还有时间做决定。”他把我们两个那本记录漫游经历的官方笔记本递给我,还有一支笔,“至于现在,为什么不在一个不会被人看见的地方写点什么呢?写在一张纸上,然后撕下来贴在墙上。当然,就我目前所知,你可能会不喜欢这么做。”说完,他大笑着背过了身子,然后又掏出一堆设备——书店的纸巾、烧了一半的蜡烛、一盒火柴、一个歪歪扭扭的绳艺书签。我们把这些东西锁进一个他从家里带来的扁平的特百惠塑料盒,然后放在这块空地上,下一个来到这里的人一眼就能看见。然后他站起来,走到塔顶边,这里只有一个到膝盖那么高的护栏保护他不会掉下去摔到地面上。

他将胳膊高高举过头顶,攥着拳,喊道:“睁开你的眼睛看看我!我就在这儿!”他喊出所有他讨厌的事情和想要的改变,一直喊到嗓子沙哑。然后他朝我点点头:“该你了。”

我走过去和他一起站在边上,但是他比我站得还要往外,好像他不在乎自己会不会掉下去一样。我趁他不注意拉住他的衣服,似乎这样能够救他,我没有往下看,而是抬头往上看。我想着所有我想要喊出来的话:我讨厌这座小镇!我讨厌冬天!你为什么死了?我最后的思绪直指艾莲娜。为什么你离开了我?为什么你要对我这么做?

可我就这样站在那里拽着芬奇的衣服,他低头看看我,摇了摇头,没过一会儿他又开始唱起《苏斯博士》。这一次我和他一起,我们的歌声一起飘过这座沉睡中的小镇。

他开车把我送回家,我想要吻他道晚安,但是他没让。他大步倒退着朝街上走去,双手插兜,眼睛看着我:“事实上,超薇欧拉,我非常肯定你不讨厌写作。”他说得很大声,足以让整条街都听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