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7年4月15日,在旧金山举办了“第一届计算机博览会”。美国的众多计算机企业都纷纷到这里展示自己的最新研究成果。比尔·盖茨当然不会放过这个了解计算机未来发展的机会。在这次展会中,有一个软件产品吸引了比尔·盖茨的注意,那就是由加里·基尔代尔博士推出的一种计算机操作系统。这种操作系统更加便于使用者的操作。因为对于普通的计算机使用者来说,他们没有程序员那样专业的知识和技能。他们希望计算机能有更简便的操作方法,最好是一个操作系统能控制所有的软件,这样他们打开计算机后就可以按照最简便的操作方法使用计算机的各项功能。也就是说越简便越通用的操作系统越容易向大众普及。在当时,计算机产业刚刚兴起,每个公司为了保持自己公司产品的独特性,都各自采用了一套操作系统,使得软件公司不得不花费大量的精力为他们各自的操作系统编制出各种软件,这些操作系统的互不兼容使这些软件应用的范围十分有限,不利于推广和销售。盖茨和艾伦清楚地认识到这一点,他们曾在一个计算机刊物上发表过文章,认为计算机能不能广泛地应用,在于软件的应用,如果生产硬件的制造商们能制订一个统一的系统操作标准,那么每一个新开发出来的软件都可以直接通过这个系统与硬件相连,既有利于广大用户的应用,又有利于减少软件开发商的工作量,使得计算机更容易普及,对硬件开发商来说也是非常有利的。
因此,比尔·盖茨才对基尔代尔的操作系统非常关注。他知道个人计算机的腾飞主要依靠微处理器和计算机操作系统,抓住了它们就等于抓住了计算机行业的两大摇钱树。
加里·基尔代尔于1942年出生于西雅图,他对计算机有极大的兴趣,在华盛顿大学学习了计算机科学专业,1967年获得了计算机科学学士学位后,继续攻读研究生课程,在1969年初获得了硕士学位,此后参军,在海军研究生院教了三年的计算机科学课程。1972年他又获得了华盛顿大学计算机科学的博士学位,紧接着他被分到海军研究生院,担任计算机讲师,主要从事软件方面的研究。在学校他的工作十分出色,他不仅是一位优秀的老师,在软件研究方面也取得了卓越的成绩。1976年在妻子的鼓动下他离开了海军研究生院,创办了数字研究公司。初建公司时他们并没有希望公司能挣到多少钱,没想到当年他们公司就赚了将近80万美元。在发展初期,公司的收益几乎每年都翻一番。到了1981年,公司的销售额达到了520万美元,三年后销售额甚至达到了4460万美元。
比尔·盖茨在参加完计算机博览会后亲自上门拜访基尔代尔,并和他成为了朋友。正是基尔代尔的操作系统为微软成就自己的霸业奠定了基础,让微软成为软件行业最大的赢家。
这次在旧金山举办的第一届计算机博览会,罗伯茨并没有参加,因为他根本看不上这些年轻人。他没有看到别人有超越自己的危险,而是紧抱着“牛郎星”不放手。为了和他们唱一出对台戏,罗伯茨自己举办了“牛郎星”计算机展会,结果他的展会失败了,会场上冷冷清清的,根本无人问津。正是由于罗伯茨缺乏长远的发展眼光,不肯听取他人的意见,公司的内部矛盾日益激化,最后他不得不将公司卖给了一家叫佩克特的公司。
在佩克特公司买下罗伯茨的公司后,他们根据罗伯茨和盖茨的协议,认为BASIC语言软件的专利权属于他们所有,不允许微软公司与其他任何公司合作。即使把所得收入的一半给佩克特公司也不行。而这时比尔·盖茨已经拉来了包括英特尔在内的大批客户,这一下子让盖茨有些为难了。于是,一场关乎微软发展命运的诉讼官司开始了。其实在罗伯茨掌管公司的时候,他就曾为微软公司与其他公司合作的事情打过官司,只不过现在的情况愈演愈烈,最后法院向微软公司发布了禁制令,也就是说微软在案件结束前不得动用软件销售的所得资金及进行相关软件销售,直到法院作出最后的裁决为止。
在五六个月的漫长等待中,比尔·盖茨看着自己眼前的一笔笔生意都做不成,心里十分着急。慢慢地,微软公司的资金开始有些周转失灵,盖茨甚至向员工借了几千美元。这次官司的胜负直接关系着微软公司的未来发展,决定着微软的生死命运,如果失败了,别的公司可能会趁机开发出更好的软件来替代微软,微软公司就会彻底垮掉。
在这场官司中,盖茨充分发挥了他在法律方面的才能,在父亲的帮助下,于1977年9月份,微软公司终于获得了胜利。法院判定微软公司享有软件的使用权和销售权。微软公司从此终止了和微型仪器公司的合同。
比尔·盖茨对于产品的标准化有着深刻的认识,他曾经举过录像机制式之战的例子。1975年,索尼公司推出了第一台BETA格式的家用录像机,BETA格式的录像带较小,体积和较高的清晰度让它在市场上出尽了风头,可是索尼公司后来为何会在美国的市场竞争中失败呢?因为它固步自封,过分执著于BETA格式的录像带,没有顺应市场的发展潮流。在1976年,日本JVC公司推出了VHS格式的录像机,它在录制时间以及磁带的大小上都比索尼公司的BETA格式录像机更具有优势。虽然在录像质量上,BETA比VHS更为出色,但是用户更为关心的是录像带的容量,当时一盘BETA格式的录像带只能录一个小时,而VHS格式的录像带可以录三四个小时,完全可以录下一场电影或是足球赛,显然这对消费者来说是更具吸引力的,而且JVC公司开发出VHS格式后,允许其他录像机生产厂家只要缴纳少量的使用许可费就可以使用,这让VHS格式很快就得到了推广和普及,当人们看到很多录像机都是VHS格式的时候,自然而然地以为VHS格式的录像带是一种标准,于是人们更愿意多收藏VHS格式的录影带。在消费者和厂家的相互促进下,生产厂家便加速生产VHS格式录像机或录像带,后来在市场数量上已经占优势的JVC公司又想办法提升了VHS的清晰度,就这样使他们在技术上也占了优势,VHS格式逐渐把BETA格式的录像机挤出了市场,从此便一统天下。比尔·盖茨认为计算机产品也同样如此,要想战胜对手,一方面要实现技术的兼容性和标准化,从而有利于推广给消费者,便于大量生产,另一方面只要你的产品比对手再稍微优秀一点,就可以在市场竞争中取得胜利。
微软公司在创立初期就是以销售BASIC语言为主,并且以BASIC语言为牛郎星8800计算机打开了市场,所以当时的计算机爱好者也常常用BASIC语言自行开发小型的软件,免费分发给广大的计算机爱好者。微软是少数几个BASIC语言的生产商,很多微型计算机生产商在其系统中大多采用微软的BASIC语言,微软能够根据计算机处理器的发展不断改造BASIC语言程序,使它与之相适应,并且不断开发出新的电脑软件来使一些制造商为了确保与现有的微软产品兼容,开始采用微软BASIC语言以及其他功能。正是在这种循环下,微软BASIC语言程序逐渐成为了市场上的公认标准,微软公司也逐渐占领了整个市场。
比尔·盖茨之所以能够成功,是因为他有着过人的远见和对市场敏锐的洞察力,这使他能够把握住时代脉搏,抓住成功的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