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大帝一生很精明,开启了康乾盛世,被人们称之为“千年一帝”。可是,他自己万万没有想到,在他死后多年,他所埋葬的景陵被盗掘,康熙帝后妃被人抛棺扬尸,狼狈以及。他的景陵为什么会被人盗掘?
原来,康熙帝生前做了一件糊涂事,那就是在他临死之前,把一件稀世珍宝九龙玉杯带进了棺材之中,才招来了灭顶之灾。
康熙生前是不喝白酒的,认为喝酒最容易误事,因而自己不喝白酒,也不主张大臣喝白酒。但是,他却十分喜欢一件宝贝,叫九龙玉杯,相传其玉名叫温凉玉,在严冬腊月用手一摸是温和的,酷暑炎夏用手一摸是清凉的,斟满了酒不烫自温,酒里如果有毒,玉色就会变黑。杯体白壁无瑕,透明细腻,工艺精巧,玲珑剔透。这只玉杯为长方体形,高3厘米,宽4厘米,长6厘米。杯子一侧有把手,上面伏着一条龙,龙嘴正好衔着杯沿,做吸水状。杯子的四角上各雕有二龙戏珠一对。另外杯盖上还有九条暗龙。每当斟满了酒,杯中则出现九条明龙与九条暗龙上下翻腾,嬉闹于江海之中,堪称无价之宝……这样就招来了江洋大盗杨香武三盗九龙玉杯,使得这个杯子名声更大了。清朝灭亡后,尤其是1928年孙殿英盗陵事件后,一些盗匪就纷纷盯上了康熙的景陵,目的就是为了盗开景陵地宫,得到这件稀世之珍。
盗匪中就有土匪头子王绍义和张尽忠。我们在遵化市公安局查到了1951年审理盗掘景陵案的档案。1951年3月在遵化县人民政府、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中(刑字第76号)这样记载:“王绍义,男,56岁,蓟县大平安村人……1945年日寇投降后,和叛徒张尽忠同谋,策动平谷、兴隆、马兰峪一带民兵、干部、惯匪和落后群众千余人,盗掘清陵……判处该犯死刑”。河北省人民法院唐山区分院随后下达命令(法刑审字第667号),核实了该犯的死刑,随即下达了执行死刑的命令。
张尽忠,清东陵西沟村人,经历比较复杂,当过兵,打过日本人,也当过土匪。1945年主持盗掘景陵,第二年逃往北平被捕。1948年,北平中级法院对其进行了审理,存有审理专档(第2056号)。之后,张尽忠死在羁押的狱中。
这群土匪进入地宫之后,王绍义交代,他命令砸开那个最大的棺材,认为那个一定是康熙的棺材。两个年轻力壮的小伙子挥舞着斧头劈向棺材,根本劈不开。于是,找来了一把大锯,奋力锯棺,就在将要打开的一刹那,从棺材之中居然喷出一团大火,这团火就像一个圆球一样窜出来,直接扑向两个人,很快就烧坏了他们的脸和身上的衣服,吓得他们赶紧扔下大锯。而当他们第二次再用斧劈棺的时候,居然再次喷出火来,又烧坏了盗贼的脸。难道是机关暗器吗?我们查到遵化市公安局的档案,王绍义在审理时这样供述:“这时很紧张,拿枪的人把里外门口全都把着,当时听到棺材里面喷出火来,闹得大家很惊慌……”看来,康熙的棺材中真的喷出火来了。
虽说从康熙的棺材中喷出的这股奇火,至今仍是一个难解的谜团。但是,不管怎么样,这群土匪还是相当兴奋,他们没有想到,六具大棺材里面充满了宝物。康熙的五位后妃不是出身名门,就是家境殷实,有的是好东西随葬。而且,更重要的是,他们如愿以偿地得到了梦寐以求的九龙玉杯。其他宝贝有玉器、金器、各色宝石等,应有尽有,当时盗匪们兴奋得都疯狂了。
除了九龙玉杯之外,还有好多珍贵之物。张尽忠在北平被捕后,“当场搜出金龙一条,长一尺多,拿在手中全身会动,活灵活现,栩栩如生,是由康熙的景陵盗出的。”据王绍义交代,“盗出的珍宝很多,他和张尽忠分的最多,大部分卖掉了,其中有一件康熙的鼻烟壶在马兰峪的集市上才卖了2斗玉米,一件玉如意卖了5斗玉米………”
价值连城的珍宝九龙玉杯最终被人盗走。空空****的地宫中,留下的只是那些被砸坏的四道石门,康熙与后妃们的破碎尸骨以及拆散的棺材板,统统被盗匪残忍地扔到深深的积水之中,惨状不堪入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