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与合伙人和睦相处(1 / 1)

创业之路充满了艰难险阻,如果有人能够与你同风雨共患难,你的心里一定会踏实许多。事实证明,由于资源丰富,思考全面,合伙创业能够有效降低创业风险。但是风险往往来源于另一个方面,那就是能否与合伙人和平共处。

很多时候,在创业初期大家尚且能够同舟共济,但是当事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分歧就会逐渐产生,如果不能有效解决,这些分歧就是导致未来失败的罪魁祸首。所以,要想合伙创业,就一定要掌握与合伙人的相处之道。

首先,选择创业合伙人要遵循志同道合的原则。有共同的目标,大家才会走到一起来,才能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齐心协力,你们事业的发展也将获得更大的加速度。

其次,合伙人最好各有所长。一个人的能力想要全面是不容易的,而创业又需要丰富的资源,所以最好的创业合伙关系就是大家各有专长,取长补短,才能共同进步。

同时,要合伙创业需要摆正心态。一份事业只能有一个带头人,就像一支军队只能有一名将军,剩下的人都要听从他的调遣。这就要求创业者能够以正确的心态来看待自己所处的地位。合伙创业是一个合作的过程,作为领导者的一方切忌独断专行,要时刻自省,听取同伴正确的意见,而作为二把手,你就要起到良好的辅助作用,不能因为自己的身份较低而产生抵触情绪,为了共同的理想,付出这些都是值得的。

合伙创业还有一个关键点就是建立退出机制。在创业的过程中,总有一些令我们意想不到的情况会发生,合作伙伴中途退出也是时有发生的。所以我们一定要事先达成协议,在一方要退出的时候,要承担怎样的责任,做出多少补偿,以及投入与退出的比例等等。这样大家才能够心平气和的解决问题,而且也不至于对事业造成过大的影响。

中国人多喜欢将自己的亲朋好友作为商业上的合作伙伴,很多时候问题也是这样产生的。出于感情和信任,大家在合作之前将很多细节模糊化,在出现问题的时候,根本找不到解决的依据,这样不仅会导致亲朋反目,还会令事业陷入危机。有句古话说得好:亲兄弟明算帐,所以就算合伙人是自己的至亲,也要在创业初期订立君子协议,以备更好的解决矛盾冲突。

人和人的想法不可能总是如出一辙,所以合伙创业最重要的就是学会沟通和包容,要本着求同存异的精神来做事业。在出现原则性问题的时候,一定要拿出来讲,摆在台面上解决,而一些无关事业发展的小问题往往也没有对错之分,只是由于看问题角度不同而有所差异,所以只要相互理解,彼此尊重,合伙创业就一定能够走得更远,飞得更高。

怎样才能与合伙人相处和睦,我认为至少要做到以下几条:

相互信赖是基础

这是合作创业的基础条件。合伙人的经营理念不尽相同,个人的意见也可能不被其他合伙人采纳,但是如果大家互相信赖与谅解,相信彼此都是为了企业的发展,也就不容易产生不良现象。没有相互信赖,合伙人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不可能充分发挥;而失去信赖的企业,也不可能长期生存。

坦诚相待是润滑剂

一个合伙企业集多人的优势于一体,同时也把各自的利益绞在一起,这样,合伙人之间难免会发生某些摩擦。要克服这一局限,就必须利用坦诚相待这个润滑剂。对合伙人要进行感情投资,使大家在和谐、团结的气氛中共事,形成荣辱与共、休戚相关的团队精神,并多真心诚意地交流沟通。

取长补短是动力

合伙人都有自己的优势,也有自已的不足之处,所以彼此应该相互尊重、取长补短、优势互补,以发挥个人与集体优势,在竞争中获胜。即便我们创业带队人的工作能力很强,思考能力比他人深远得多,也不能恃才傲物、独断专行。应该从维护合伙人的自尊心出发,要谦虚谨慎,认真向对方学习,寻求帮助,征求意见。这样一来,既赢得了友情,又增强了合伙企业的凝聚力。

利义并重是关键

人与我、利与义是合伙人相处时接触最多也最难处理的关系。要解决好个体与整体、全局与局部、人与我、义与利这些关系,就要在人与我、利与义之间把握适度的平衡,人我两利、利义并重。此时,合伙人既不会放弃个人的利益,也不会损害其他人的利益,在个体与整体之间取得最佳平衡点。

据笔者了解,有不少合伙人关系紧张、缺乏沟通,有的甚至自合伙以来合伙人还从未在一起开过会。如果合伙人不加强相互沟通,没有处理合伙人之间矛盾的一套成熟经验,合伙创业最终将陷入泥潭而不能自拨,难以适应时代进步的要求。

所谓沟通,就是指合伙人能够面对面地坐下来,投人足够的时间,真诚交换意见,积极致力于解决相互间存在的问题,这是改善合伙人关系的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如果沟通没做好;不仅导致合伙人关系出现破裂,也会波及公司、员工和客户。沟通中出现的主要缺陷是:

例1:合伙人不愿在沟通上投入时间和精力。没有付出,就不会有回报,如果大家不能够经常在一起坦诚交换意见、解决问题,合伙人关系的改善只能停留在纸面上。

例2:回避冲突。为了避免"跳槽"现象发生,主管合伙人常常采取消极的办法,避免介人其他合伙人间的冲突。尽管大家都能感觉到冲突所带来的不快气氛,但还是想把问题藏在冰面下。

例3:缺乏责任感。所有的合伙人都应该勇于对他们的言行负责。如果你不敢对目标的后果承担责任,那你实现目标的可能性往往微乎其微。

例4:合伙人不知道他们的同事期望什么。合伙人了解每个人在事务所扮演的角色吗?大家都在想什么?有人提醒合伙人该如何改进工作吗?这些看似简单的问题往往找不到答案。

例5:不受欢迎的分配制度。如果大多数合伙人都对他们的薪水待遇表示不满时,特别是当那些业绩显著的合伙人得到的收人不相匹配,而一些"游手好闲"者却待遇不菲时,合伙人的关系将会加速恶化。

例6:不受欢迎的退休制度。大多数事务所都认为退休的合伙人应该得到的一定退休金补偿,因为无论是事务所的资本还是商誉,其中不乏他们的贡献。但退休金多少为合理?老合伙人能和年轻的合伙人达到一致吗?退休金毕竟是事务所一笔不小的负债,必须在这一事项取得共识,否则就象我们在现实上看到的一样:高级合伙人临近退休之时,往往就是事务所解体(被别人吞并)之日。

所以,加强沟通、处理好合伙人之间的关系,应是合伙创业中一项经常性的基础工作,且宜早不宜迟。虽然这有可能导致一些尴尬的场面发生,但毕竟利大于弊,它不仅有利于强化公司的生存能力,更有利于企业在当今变革时代的兴旺发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