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制度安排
在第17章的猎鹿博弈中,我们分析了两个猎人之间的合作关系。在我看来,人类所有的合作都是基于合作能够创造出一种比“单干”更高的生产率,从而增加每个人的收益。为了强化这种合作关系,人类还为此建构了强大的意识形态和各种组织(家庭、部落、政府以及各种社会组织)。其中的一种组织就是我们都非常熟悉的企业。
企业是一种人们为获取更大利益通过分工协作联结而成的经济组织。个人之间的差异,这些差异包括经营能力、个人财富、风险态度(厌恶、中性、偏好)等诸多方面,使得通过“企业”这样一种组织形式进行分工合作是有利可图的。
由于不确定性(无法对合作的总收益进行准确预期)和团队生产(team–production,每个成员的投入和对整体收益的贡献难以准确度量),使得企业难以完全依每个成员对整体收益的贡献分配报酬。所以,不论按什么方式分配收益,都会使成员产生偷懒动机(偷懒的收益独享,损失共担)。由此产生了有关激励的问题:如何使企业成员有努力工作的积极性而不是选择偷懒?
在猎鹿博弈模型中,我给出的鹿的价值是8只兔子,利益的分配关系是平分。但在现实的环境中,是否每次都能打到鹿呢?有可能整天都打不到,也可能一天打到好几只鹿。此外,双方平分的依据又是什么?是贡献一样大,还是成本一样多?如果两个猎人的贡献不一样大怎么办?成本不一样多怎么办?比如离打鹿的地方一个远,一个近,又比如单独打兔子一个人每天能打2只,另一个人每天能打3只。总之,这些现实问题都会影响到最终的利益分配,在企业里则更是如此。
只要不能百分之百依据每个人的贡献来分配合作收益,偷懒问题肯定不可避免。因为偷懒的好处由个人独享,偷懒的损失由团队成员共同承担。
为减少团队生产中的偷懒行为,需要选择让部分成员从事监督其他成员的工作(监工)。但是,由于监工的工作仍是团队生产的一部分,所以监工本身也存在偷懒动机。就算再派一个监工的监工也不能解决这个问题,因为监工的监工照样会偷懒。
调动监工工作积极性的最有效手段是让监工拥有剩余索取权(residual claims,即其他成员拥有相对固定的收入,而监工拥有剩余的收入部分)。由此,监工的偷懒损失完全由自己承担,自然也就没有了偷懒的积极性。
在企业中,由于经营活动相对于生产活动更难被监督(即监督成本更高),让经营者当监工可以减少总的监督费用。
一种让经营者拥有剩余索取权并负责监督生产者的游戏规则,能使经营者不仅获得了自我积极性(努力经营),而且获得了监督生产者的积极性(努力监督),在经营决策对企业成败起着关键作用(一种错误的经营决策,比正确决策下工人生产出劣质产品更可能导致企业破产),且经营活动最难监督的条件下,这是一种相对有效的制度安排。
这里的关键之处是:只要是团队,偷懒就不可避免,我们能够做到的是让容易被监督(所以不容易偷懒)又相对不重要(就算偷懒了损失也不太大)的成员偷懒,从而把偷懒的损失降到最低。
进一步的问题是,谁负责经营决策并从事监督?是企业中投钱的人还是出力的人?一般而言,是投钱的人。原因有很多,包括投钱的人承担风险的能力更大,投钱的人更有担保融资的能力,投钱的人更容易被信任(在大家都宣称自己有经营能力的时候)。
因此,企业的制度安排是:(1)投钱的人从事经营活动(或负责招聘从事经营活动的人),出力的人从事生产活动。(2)生产者拿相对固定的工资,经营者拿剩余部分的收入(可能是正的也可能是负的)。(3)经营者负责监督生产者。(1)
监督博弈
基于上述制度安排,在企业里,雇主与雇员的利益冲突是个永恒的话题。在给定企业总收入的情况下,扣除物质成本的支出,雇主和雇员之间的利益分配,是一个此消彼长的零和博弈。雇员拿的多了,雇主的剩余(利润)就少了;雇员的工资低了,雇主的剩余(利润)就多了。加上雇员必然存在的偷懒动机,在企业内部就会出现一个雇主与雇员的监督博弈模型(见表19.1)。
表19.1 雇主与雇员的监督博弈
在表19.1中,V(value)是雇员的贡献,即雇员为雇主创造的价值,只有当员工努力工作的时候,雇主才能得到V的收益。W(wage)是雇员的工资。H(hard work)是雇员的付出,当雇员不偷懒时,雇员的净收益是W-H,即工资收入减去为此付出的代价。H也可以理解为雇员努力工作的机会成本,如果雇员不在雇主这里工作,他也能在其他雇主那里找到一份工资为H的工作。C(cost)是监督(检查)的成本,当雇主选择检查的时候,雇主的收益将减少C。
为了确保雇佣关系能够成立,我们首先需要假定V>W>H,即雇员给雇主创造的价值V大于雇主给雇员的工资W,雇员获得的工资W大于他付出同样劳动H能够在其他地方获得的工资。V>W>H的条件保证了雇主和雇员的参与约束。
参与约束是指给定一个博弈,每个参与者都有积极性参与这个博弈的条件,只有这样博弈才能进行。如果有任何一方不愿意参与博弈,博弈就不成立。在这个雇主与雇员的博弈中,V>W保证了雇主愿意雇用雇员。W>H保证了雇员愿意被雇用。只有这样,双方才能建立雇佣关系。
模型求解
接下来我们分析一下工资W和检查成本C之间的关系。无非是两种情况,一种是W<C,也就是说检查成本大于工资,在这种情况下,对于雇主来说,无论雇员是否偷懒,雇主都会选择不检查。试想一个雇主去检查一个雇员是否偷懒的成本要花10万元,而工资的支出只有5万元,那么即便是在雇员偷懒的情况下,去检查一个雇员也是不合算的一件事,这只会让雇主白白损失5万元。在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