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来到文县,退休后一直致力于白马人文化保护的前任政协领导与两位文县的白马人热情招待了我,给我指引和安排了考察行程。从山上考察下来在县城小住,又见到这两位白马人,交谈中他们真挚的一番话让我感触颇深:“现在来的人多了,我们经常有接待,每次来人,张主席带着我们要先看看,看来的人是干什么的,很多人在我们这里待不住,看两眼就走了,也有的来了问几个人就走,回去后乱写,根本不是我们的东西。像你这样研究我们舞蹈的专家,我们非常欢迎,大力支持,我们会全力配合。我们希望多一些像你这样的人来研究我们,把我们的歌舞介绍出去,把我们白马人介绍出去。”
这两位白马人在县城文化部门供职,也算是当代的族群精英,他们之所以这样说,与白马人的处境有关。白马人居住在四川与甘肃交界地带的高山峡谷间,是一个不到两万人的少数民族群体。1949年以前沿袭历史旧称,这一群体被称为“白马番”或“西番”,在20世纪50年代开始的民族识别中,被定为藏族。
有关白马人的族属争论与他们所处的环境与历史有关。从地理位置来看,白马人居住在青藏高原东端大岷山山脉的白水江、涪江流域,地处岷山和龙门山南北构造带,以及秦岭和摩天岭东西构造带交错的特殊部位。从整体看,他们的生活区域西部与四川阿坝藏族自治州相连,南部与北川羌族自治县相接,北部与东部靠着陇南、天水、兰州等大片的汉族居住区,介于今天的汉族、藏族和羌族之间。从所处的地理特征来看,大部分村寨位于高山峡谷地带,沟壑纵横,大部分民居都建在半山腰和山顶上,相对来说显得较为闭塞。这一地区自古就是战争频发和民族迁徙的重要地域。《史记·西南夷列传》记载:“自冉陇以东北,君长以什数,白马最大,皆氐类也。”《北史·氐传》载:“自开渭抵于巴蜀,种类实繁,或谓之白氐,或谓之故氐,各有侯王,受中国封拜。”《魏略·西戎传》云:“氐人有王,所从来久矣。自汉开益州,置武都郡,排其种人,分窜山谷间。”由此南北朝时期先后建立的(前后)仇池国、武都国、武兴国、阴平国五个地方政权被认为是氐人政权。到了唐代,西羌和吐蕃的力量逐渐强大占领这一地区。这里还曾经是吐蕃王朝与唐王朝征战时藏军的驻扎地。《安多政教史》载:“藏王松赞干布时,藏汉冲突较频繁,仅一次松赞干布派大军二十万,进驻今天的阿坝地区,驻守南坪[1]一代的军队称贡布,占领松潘、平武一代的叫达布……这些军队没有赞普的命令不得返回,后人称他们为‘噶玛洛’,他们的后裔在此地繁衍生息。”[2]有史学家认为白马人是“经过长期的战争与迁徙,在今天的四川与甘肃交界地区留下的一个非藏、非羌的民族群体”[3]。
“民族是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一个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在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共同体。”[4]斯大林的这一“民族”概念是我国认识民族、划分民族沿用的基本理论。我国民族学建立之初也提出,“民族不是血缘组织,相反,它是血缘组织瓦解以后的产物”[5],可见民族并非建立在以生物性为基础的人种学意义上,而是以文化作为民族构成的基础。就白马人的文化来看,由于地处多民族交界地区,历史上经历多次民族迁徙,再加上远离中央和地方政权,因此,它的文化与藏族中部地区有诸多差异,某些地方又与汉文化有所结合,其他相邻少数民族的文化对他们也有所影响,呈现出一种在混融、杂糅的同时主动保留自身文化传统的特点。
同许多少数民族群体一样,白马人有自己的语言但是没有文字,研究语言的学者中有的认为白马语是藏语的地方方言,也有的认为是一种独立的语言;[6]白马人的信仰观念中既保留藏族原始宗教本教信仰的痕迹,也受到汉族民间信仰的影响,[7]白马人还会举行传神仪式,把传神者称为“释加”,类似于羌族中的“释比”;白马人生活中着装、语言、行为、习惯与周围的汉人并无太大差异。强曲寨的余林机老人说:“我们白马人周围是汉族和藏族居住区,有些村寨中我们白马人与汉族交错杂居,在饮食、居住上受汉族影响很大。我们住在高山深谷,以农为主,交通闭塞,生产条件也艰苦,这就需要相互学习……”
白马人的文化特点并不是一个特例,它所在的整个藏彝走廊中的很多族群都呈现出这一特征。石硕教授指出“藏彝走廊上的民族经常处于迁徙流动之中,其迁徙流动的过程一方面为适应新的环境会不同程度地造成其原有文化的某些变迁,另一方面也通过同一些新的族群的交往接触甚至彼此间的融合而将习俗和文化传统带到新的地区,藏彝走廊地带由于各种文化之间的不断交汇融合,造成了文化源流及民族关系之间彼此交错和极为复杂的多样性局面”[8]。可见,文化交错、多元和杂糅的特点是藏彝走廊各族群的共性。但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个文化交流与互动的民族走廊中,各族虽有相互影响,但仍保持自己的文化传统。以白马人为例,这个不足两万人的少数民族群体,在藏彝走廊内,在今天的汉、藏、羌之间,更凸显着自我的特点,他们对与其他群体的界分诉求,以及对自我族群的认同诉求并未减弱。在这一过程中,舞蹈作为当地文化的表征,鲜活地呈现了白马人的族群文化与当代诉求。
舞蹈以身体动态承载并传承文化,在手舞足蹈丰富各异的形态之中蕴含着族群的文化规则与文化逻辑。无论学术界对其族属问题如何争论,白马人有一套关于自我文化的解释系统,并以手舞足蹈的方式表达出来。白马人的舞蹈中既有与藏族锅庄、羌族萨朗、彝族打歌形式相同的“火圈舞”,又有与羌姆有关的“麻昼”,还有形式与内容近似于“傩”的“池哥昼”。但当地人对此都有自己的解释,这背后透显出白马人对自我的确认与表达,族群边界与文化认同在身体呈现与意义阐释间得以建构。同时,作为以人体为媒介的艺术活动,每一次的表演既承载着族群的“集体观念”,又充满了场景性与个体化的创造与表达;作为一种身体语言,手舞足蹈的形态背后既有在不同语境下呈现出的语言的灵活性,也有语言规则内在的稳定性。也正是在稳定与变动、结构与能动相统一的舞蹈言说中,白马人的文化被凸显与塑造。由此,以当代白马人的舞蹈实践作为一个微观个案,能够呈现出在充满了交流、互动与相互影响的区域中,人们在彰显自我特点的同时如何进行文化再生产的过程;能够呈现出在手舞足蹈的身体表述中,族群边界与文化认同如何被塑造与建构的过程;能够为如何理解民族舞蹈,提供思考与研究的角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