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从实现人的本质到人的全面发展(1 / 1)

历史唯物主义根本不同于结构主义。它从物质资料生产方式出发,揭示社会发展的内在规律,但非常重视对人的问题的研究。

任何一种有影响的理论,都可能受到来自不同方面的批评。列宁关于从左边和右边对康德、杜林、狄慈根的批判的论述是发人深省的。列宁说:“马克思和恩格斯经常‘轻蔑地谈论’不好的社会主义者,但是应当从中看出:他们的本意是要求正确的科学的社会主义学说,而不是要求从社会主义飞到资产阶级观点上去。马克思和恩格斯经常斥责不好的(主要是反辩证法的)唯物主义,但他们所根据的是更高级、更发展的辩证唯物主义,而不是休谟主义或贝克莱主义。”[64]

我们坚决反对站在封建主义立场上来反对资产阶级人道主义,否定它的历史进步性和某些合理因素。马克思主义摒弃以人为出发点的抽象人道主义的历史观,但并不抛弃资产阶级人道主义中的合理因素。正如作为无神论的马克思主义,十分珍惜欧洲教堂和敦煌石窟中以宗教为题材的著名壁画和雕塑,但把它限制在艺术领域一样,马克思主义反对的是以抽象的人作为出发点,但并不否定资产阶级人道主义在政治、道德、美学、艺术领域所取得的某些成就。资产阶级曾经是被压迫阶级,它在反对封建制度中提出的某些口号,反映了社会发展的进步趋势。以为批判以抽象的人为出发点,就可以不必关心人,对人冷漠无情;批判抽象的自由、平等、博爱,批判抽象的人的价值、尊严,就可以不讲人格和尊严,不讲自由、平等;批判抽象人道主义,就可以不要任何意义上的人道主义,这是不正确的。社会主义社会是人道的社会,社会主义社会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应该包含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原则。

“无情未必真豪杰。”一个真正的革命者,应是富有人情味的,尤其是热爱人民的。马克思就是这样。他对亿万劳动者怀有最真挚的同情和爱。他贫病交加,屡遭迫害,以毕生精力为无产阶级和全人类解放探求真理。但马克思并不以自己的人道主义情感作为立论的根据,正如妙手回春的圣医不以对病人的感情代替诊断一样。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批判了以实现人的本质作为历史最终目的的“真正社会主义”者,但他在唯物史观的基础上,对个人自由和全面发展的问题给予了极大的注意。

“真正的社会主义”是德国19世纪40年代流行的小资产阶级空想社会主义。他们用德国古典哲学,特别是费尔巴哈关于人的本质异化和复归的理论来理解法国的空想社会主义文献。他们用人的本质来判断一切,把货币、雇佣劳动等看成是人的本质的异化,而把社会主义看成是实现人的本质的要求。例如,海尔曼·泽米希在《共产主义、社会主义、人道主义》中就把有产者和无产者看成是人的本质的异化,而把社会主义看成是对人的本质真正认识的必然结果。他说:“现在我们的社会如此野蛮化了,有些人(食利者)像野兽一样贪婪地向他人的劳动产品猛扑,让自己的固有本质由于游手好闲而腐化;这一情况的必然结果是:另一些人(无产者)被迫像机器一样地生产,他们的财产(他们所固有的人的本质)之所以丧失,并不是由于游手好闲,而是由于过度的疲劳。”“对人的本质的认识所产生的自然的、必然的结果已经是真正的人类生活。”[65]鲁道夫·马特伊在《社会主义的建筑基石》中也宣称:“承认人类平等,承认每个人生存的权利,是以对共同的、人人共有的人的本性的意识为基础的。”[66]

1845年春以前,特别是在《手稿》中,马克思在某些方面也残留有人的本质异化和复归的论证方式。《德意志意识形态》以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相互作用的规律为依据,对施蒂纳以及“真正社会主义”展开了批判。这同时也包含对自己以往哲学信仰的某种清算。

马克思摒弃了把共产主义看成是实现人的本质,是人的本质复归的观点。他说:“在‘施蒂纳’那里,‘共产主义’是从寻找‘本质’开始的”,“而共产主义是用实际手段来追求实际目的的最实际的运动”[67]。共产主义是交往形式的产物,它的最深刻根源在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之中:“生产力在其发展的过程中达到这样的阶段,在这个阶段上产生出来的生产力和交往手段在现存关系下只能带来灾难,这种生产力已经不是生产的力量,而是破坏的力量。与此同时还产生了一个阶级,它必须承担社会的一切重负,而不能享受社会的福利,由于它被排斥于社会之外,因而必然与其余一切阶级发生最激烈的对立;这个阶级是社会成员中的大多数,从这个阶级中产生出必须实行根本革命的意识,即共产主义的意识,这种意识当然也可能在其他阶级中形成,只要它们认识到这个阶级的状况。”[68]后一句话,实际上是对出身于非工人阶级,但清楚地认识到工人阶级状况和使命的知识分子作用的肯定。这种生产方式矛盾—阶级对立—共产主义意识的论证方式,完全是唯物史观的。

马克思特别强调生产力发展的重要性。只有生产力的巨大增长和高度发展,才能壮大无产阶级力量并促使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激化;同样,生产力的高度发展也是保证社会主义成为一个真正富裕社会的绝对必需的实际前提。否则,所谓平等,只能是贫穷的普遍化,而贫穷并不是社会主义。

马克思重视个人自由问题,但他反对施蒂纳从人的概念中引出自由,认为自由的程度取决于它是否符合人的概念的观点。自由并不是人的本质或类本性,而是具体的历史的概念,它取决于生产方式。马克思说:“人们每次都不是在他们关于人的理想所决定和所容许的范围之内,而是在现有的生产力所决定和所容许的范围之内取得自由的。”[69]这个论断,无论是对自然还是对社会都是非常深刻的。

就人与自然的关系来说,人对自然规律的认识和利用依赖于生产力发展的水平。随着生产力发展,人类从自然界日益获得更多的自由。

就人与社会的关系来说,情况当然要复杂些。个人在社会领域中获得何种程度的自由发展的可能性,直接依赖于生产关系的性质。人不能离开社会,只有在集体中才可能有个人自由。可是有两种不同的集体。一种是虚假的共同体,或者像马克思所说的冒充的集体,例如在阶级社会,个人自由,只有对那些在统治阶级范围内发展的个人来说才是存在的。他们之所以有个人自由,是因为他们属于这个阶级的成员;相反,对于被统治阶级成员来说,不仅不能保证他们的个人自由,而且是一个新的桎梏。为什么会是这种情况呢?直接原因是阶级的划分,可阶级的划分是与一定的生产水平相适应的。所以马克思认为,在社会领域中,自由问题归根结底也离不开生产力发展水平。他说:“作为过去取得的一切自由的基础的是有限的生产力;受这种生产力所制约的、不能满足整个社会的生产,使得人们的发展只能具有这样的形式:一些人靠另一些人来满足自己的需要,因而一些人(少数)得到了发展的垄断权;而另一些人(多数)经常地为满足最迫切的需要而进行斗争,因而暂时(即在新的革命的生产力产生以前)失去了任何发展的可能性。由此可见,到现在为止,社会一直是在对立的范围内发展的,在古代是自由民和奴隶之间的对立,在中世纪是贵族和农奴之间的对立,近代是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之间的对立。”[70]阶级对立限制了被压迫阶级的自由,使自由成为狭隘的、仅仅是一部分人拥有的东西。

马克思并不反对自由,而是反对以牺牲一部分人为代价的所谓自由,他认为每个人的自由发展应该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为此必须消灭旧社会的生存条件,消灭个人隶属于一定阶级的现象,建立新的联合体,即共产主义,“在真实的集体的条件下,各个个人在自己的联合中并通过这种联合获得自由”。而要做到这一点,必须以“发达的生产力为基础”[71]。

个人全面发展的可能性和必要性,同样根源于生产方式。在以往历史上,个人屈从于旧的分工是与一定的生产力水平以及生产关系的性质相适应的。虽然资本主义生产力的高度发展要求劳动者具有一定的科学知识和文化水平,以便适应资本主义工业发展的需要和资本转移。“劳动变换律”要求劳动者具有多种技能,但资本主义私有制和阶级对立,终究限制了个人多方面发展的可能性。而共产主义生产方式代替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为人的全面发展开辟了道路:“只有在这个阶段上,自主活动才同物质生活一致起来,而这点又是同个人向完整的个人的发展以及一切自发性的消除相适应的。同样,劳动转化为自主活动,同过去的被迫交往转化为所有个人作为真正个人参加的交往,也是相互适应的。”[72]

当然,人的全面发展也是相对的。所谓消灭个人屈从于分工,主要是消灭以往存在的体力劳动与脑力劳动的对立、城乡对立,以及劳动和享受、生产和消费的分离,消灭个人被迫从事某种劳动的状况,而不是取消一切分工。分工是生产力发展和生产社会化的必然要求。马克思关于在共产主义社会里,任何人都没有特定的活动范围,每个人都可以在任何部门内发展,社会调节着整个生产,因而使我有可能随自己的心愿今天干这个,明天干那个,上午打猎,下午捕鱼,傍晚从事畜牧,晚饭后从事批判,但并不因此就使我成为一个猎人、渔夫、牧人或批判者的设想是理想化的。但是在共产主义条件下,人们不是被迫,而是按照各自的爱好、心愿、才能从事某种劳动,而且由于非生产时间的延长,人们有时间和精力在任何部门内发展,培养和发挥自己的各种才能。这种共产主义新人,是由共产主义生产关系的性质和高度发达的生产力决定的。

马克思从物质资料生产方式出发来考察人的全面发展,摒弃了把人的全面发展看成是人的本质实现的观点。他在批评费尔巴哈时指出:“哲学家们在已经不再屈从于分工的个人身上看见了他们名之为‘人’的那种理想,他们把我们所描绘的整个发展过程看做是‘人’的发展过程,而且他们用这个‘人’来代替过去每一历史时代中所存在的个人,并把他描绘成历史的动力。这样,整个历史过程被看成是‘人’的自我异化过程,实际上这是因为,他们总是用后来阶段的普通人来代替过去阶段的人并赋予过去的个人以后来的意识。由于这种本末倒置的做法,即由于公然舍弃实际条件,于是就可以把整个历史变成意识发展的过程了。”[73]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把这种本末倒置的做法完全倒过来了,他不是研究抽象的人和人的抽象本质,而是研究实际条件,即人们的物质资料生产活动,并在这个基础上研究现实的人及其现实本质,从而对个人自由和全面发展的问题作了科学的论述。

[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5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

[2] 《费尔巴哈哲学著作选集》下卷,53页注②,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62。

[3]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437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

[4]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6卷,32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61。

[5]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72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6] 《费尔巴哈哲学著作选集》下卷,507、27页,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62。

[7] 《费尔巴哈哲学著作选集》下卷,525、786页。

[8]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30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

[9]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2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

[10]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48页。

[1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80页。

[1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31页。

[13]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3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

[14]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258页。

[15]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4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

[16]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24页。

[17]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42—4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

[18]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3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

[19]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3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

[20]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33、81页。

[2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8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

[2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52页。

[23]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83页。

[24]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83—8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

[25]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410—411页。

[26]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83页。

[27]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8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

[28]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3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

[29]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16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30] [苏联]H.И.德里亚赫洛夫、B.И.拉津等编:《历史唯物主义范畴》,246页,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84。

[3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2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

[3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50页。

[33]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508页。

[34]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50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

[35]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25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58。

[36] [法]卢梭:《爱弥尔》上卷,311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78。

[37] [法]卢梭:《民约论(社会契约论或政治权利原理)》,121页,北京,法律出版社,1958。

[38] [法]卢梭:《民约论(社会契约论或政治权利原理)》,13页。

[39] [法]卢梭:《民约论(社会契约论或政治权利原理)》,6页。

[40] [法]卢梭:《民约论(社会契约论或政治权利原理)》,19—20页,北京,法律出版社,1958。

[41] [法]卢梭:《民约论(社会契约论或政治权利原理)》,35页。

[42] [法]卢梭:《民约论(社会契约论或政治权利原理)》,8、109页。

[43]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97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

[44] [法]卢梭:《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71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62。

[45] [法]卢梭:《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64页。

[46] [法]卢梭:《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166页。

[47] [法]卢梭:《论科学与艺术》,11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63。

[48] [法]卢梭:《论科学与艺术》,13—14页。

[49] [法]卢梭:《论科学与艺术》,18、22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63。

[50] [法]卢梭:《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125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62。

[51] [法]卢梭:《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128—129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62。

[52] [法]卢梭:《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119页。

[53] [法]卢梭:《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121页。

[54]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317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

[55]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144—14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56]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144页。

[57]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2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

[58]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74—75页。

[59]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36页。

[60]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273—27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

[6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37页。

[6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41—4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

[63]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38—3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

[64] 《列宁选集》第2卷,24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65] 《国际共运史研究资料》,第7期,226、228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

[66] 《国际共运史研究资料》,第7期,237页。

[67]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23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

[68]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77—78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

[69]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507页。

[70]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507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

[7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84、8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

[7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77页。

[73]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77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