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直书与曲笔的对立(1 / 1)

任何事物都是在矛盾运动中发展的。“书法无隐”之所以受到称赞,董狐之所以被誉为“良史”,恰恰证明史学上有与此相反的事物的存在。刘知幾撰《史通》,有“直书”、“曲笔”两篇,概述了唐初以前史学发展中这两种作史态度的存在和对立。

刘知幾讲“直书”,还用了“正直”、“良直”、“直词”、“直道”这些概念。“正直”是从史家人品方面着眼,“良直”是从后人的评价着眼,“直词”主要是就史文说的,这些都是“直书”的表现。“正直”的表现是“仗气直书,不避强御”、“肆情奋笔,无所阿容”。而“齐史之书崔弑,马迁之述汉非,韦昭仗正于吴朝,崔浩犯讳于魏国”,都称得上“成其良直,擅名今古”。至于“叙述当时”、“务在审实”,是谓“直词”。同样是“直书”,在表现程度上、客观效果上,以及在史学上的影响方面,并不完全相同。

刘知幾论“曲笔”,还用了“舞词”、“臆说”、“不直”、“谀言”、“谤议”、“妄说”、“诬书”、“曲词”这些概念。“不直”无疑是“直”的反意;“舞词”、“臆说”、“妄说”是指史家极不负责的行为;“谀言”是阿谀奉承之言,“谤议”、“诬书”是诽谤、污蔑之词,“曲词”是歪曲、曲解之说,都是有明确目的的“曲笔”行为。“曲笔”的目的也有种种表现:或假人之美,借为私惠;或诬人之恶,持报己仇;或阿时,或媚主;或掩饰自家丑行,夸张故旧美德。概而言之,不外是为了谋财、谋位、谋名。可见,“曲笔”作史者,在表现形式上和所要达到的目的上,也有种种不同的情况。

关于“直书”与“曲笔”对立的根源,刘知幾从理论上提出了两点认识。首先,他从人的“禀性”出发,认为这是“君子之德”与“小人之道”的对立。他写道:

夫人禀五常,士兼百行,邪正有别,曲直不同。若邪曲者,人之所贱,而小人之道也;正直者,人之所贵,而君子之德也。[46]

这里说的“君子”与“小人”,“贵”与“贱”,不是指等级的界限而是指德行的高下,这是可取的。但刘知幾把“邪正”、“曲直”看作人的一种先天的禀赋,是不妥当的。其次,他从史学的社会作用和历史影响出发,分析了在历史活动中表现不同的人对史学所取的不同态度,是“直书”与“曲笔”对立现象产生的重要社会根源。他指出:

盖史之为用也,记功司过,彰善瘅恶,得失一朝,荣辱千载。苟违斯法,岂曰能官。但古来唯闻以直笔见诛,不闻以曲词获罪。……故令史臣得爱憎由己,高下在心,进不惮于公宪,退无愧于私室,欲求实录,不亦难乎?[47]

史学所特有的“记功司过”,“彰善瘅恶”的作用,以及它所具有的“得失一朝,荣辱千载”的历史影响,不能不使人们产生一种“言之若是,吁可畏乎”的心理。刘知幾的这一概括,是从史学的历史和现实出发的,因而揭示了“直书”与“曲笔”之对立的深刻的社会根源。在《史通》的《直书》篇和《曲笔》篇所列举的事实中,约略反映出这种对立、斗争的历史和激烈的程度。刘知幾任史官于此多所感受,他根据当时实情,上书监修国史萧至忠等,极言史馆修史之弊有“五不可”。其中三、四两条讲到,史官“言未绝口而朝野具知,笔未栖毫而搢绅咸诵……人之情也,能无畏乎”;“史官注记,多取禀监修,杨令公则云‘必须直词’,宗尚书则云‘宜多隐恶’。十羊九牧,其令难行;一国三公,适从何在”[48]。不论是从历史还是从现实来看,刘知幾都深刻地认识到,“权门”、“贵族”对史学的干扰,是造成“实录难求”、曲笔猖獗的重要原因。在刘知幾以后,有韩愈论“夫为史者,不有人祸则有天刑,岂可不畏惧而轻为之哉”[49],有柳宗元论“凡居其位,思直其道。道苟直,虽死不可回也”[50],这是从两个不同的方面,以两种不完全相同的态度反映出直书与曲笔的尖锐对立。唐代《顺宗实录》、《宪宗实录》的屡屡改修,证明韩愈所说不诬,也证明柳宗元主张“直道”的可贵。

毋庸讳言,在中国古代史学上,“曲笔”作史确实投下了重重阴影,有损于历史撰述的真实性和可靠性。然而,“曲笔”终究掩盖不住“直书”的光辉,正直的史家一向以此为自己的天职和本分。故史家直书,连绵不绝,形成了中国古代史学的一个优良传统。所谓“宁为兰摧玉折,不作瓦砾长存”[51],这恰是中国古代史家的魅力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