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议论和注释(1 / 1)

议论和注释也是史书中的组成部分,也都各有一定的体例。这里说的议论,是史家对史事、人物的评论;注释,是史家对史书内容和字句的解释。

议论有两种形式:一种是直接关于史事的,这是一种独立的史书体裁,上一节已有论列;另一种形式是刘勰所说的“赞”和“评”,“赞者明意,评者平理”,总的目的是为了“辨史”[34]。这后一种议论,不是独立存在的史书体裁,而是在叙述史事的基础上的赞和评,即史书所包含的论赞部分。

史书之有论赞,由来已久,名目也很多。刘知幾说:“《春秋左氏传》每有发论,假君子以称之。二传云公羊子、穀梁子,《史记》云太史公。既而班固曰赞,荀悦曰论,《东观》曰序,谢承曰诠,王隐曰议,何法盛曰述,扬雄曰撰,刘昞曰奏,袁宏、裴子野自显姓名,皇甫谧、葛洪列其所号。史官所撰,通称史臣。其名万殊,其义一揆。必取便于时者,则总归论赞焉。”[35]这里所举的十几种名称,都是作者对有关史事和人物的议论,或是“明意”,或是“平理”,都离不开总结事之成败,评论人之善恶,集中反映了作者的见解和旨趣。

古代史家大多很重视史书中的议论。范晔自称:他撰的《后汉书》杂传论“皆有精意深旨”,“至于《循吏》以下及‘六夷’诸序论,笔势纵放,实天下之奇作”;而篇末赞语,“自是吾文之杰思,殆无一字空设,奇变不穷,同合异体,乃自不知所以称之”[36]。像他这样欣赏甚至夸耀自己史论的史家,史学史上并不多见。不过,这确实说明范晔对议论的重视。《汉书》的史论,历来是受到推崇的。范晔认为,“古之著述及评论,殆可少意者”,然“班氏最有高名”[37]。刘勰称赞《汉书》十志“赞序弘丽,儒雅彬彬,信有遗味”[38]。刘知幾夸奖《汉书》论赞“辞惟温雅,理多惬当。其尤美者,有典诰之风,翩翩奕奕,良可咏也”[39]。如果以今天的观点来看,《史记》的史论,是更应当受到重视的,本书已有多处引证和阐述。此外,《资治通鉴》里的“臣光曰”,也有不少精彩的议论。议论的基本要求,是所论不能离开史实;否则,就会成为“华多于实,理少于文,鼓其雄辞,夸其俪事”[40]的夸夸其谈。宋人洪迈说:“作议论文字,须考引事实无差忒,乃可传信后世。”[41]这话说得好。近人撰写的史书,其议论部分,大多采取夹叙夹议的形式。也有采用书前总论,在自序、绪论中对所述史事作总的评论;或采用篇后论,如“简短的结论”。

注释也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是自注,二是他注。他注是注释他人之书,属于历史文献学范畴;自注是作者对其所撰写之书的注释,是史书的体例之一。

自注的开创,始于司马迁。章学诚说:“太史自叙之作,其自注之权舆乎!”[42]他又说:“史家自注之例,或谓始于班氏诸志,其实史迁诸表已有子注矣。”[43]另外,《史记》纪传部分时有“语在某纪”、“语见某传”,也都属于自注性质。后来《汉书·地理志》每述一郡县,则于其名称之下,自注其建置、沿革,然后续书正文,述其户口多寡,辖境大小。而《艺文志》则往往于著录书名之下,自注其撰者姓氏、起讫年代、所述内容、存佚情况等。这一类自注,章学诚称作“大纲细目之规矩”,从内容上看,它是对正文的补充。《通典》自注,在这方面有很高的成就。自注也用以考核史事,司马光的《资治通鉴考异》,察其本意,当是《通鉴》自注。胡三省将《考异》与《通鉴》合为一书,并不违背作者初衷。这类自注,专对史事进行考核,以明其去取之由,对读者十分重要。宋人范冲撰《神宗实录》,别为《考异》五卷,完全仿效司马光撰《资治通鉴考异》的做法。章学诚认为这都是“近代之良法”。自注作为“史学家法”[44]之一,是应当受到重视的。至于刘知幾说的“大抵撰史加注者,或因人成事,或自我作故,记录无限,规检不存,难以成一家之格言、千载之楷则”[45],虽非全无一点道理,但因此而否认撰史中自注的重要性是不妥当的。

议论和注释虽非史事本身,但如在体例上掌握适当,同样是一部优秀史书所必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