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断限、标目和编次(1 / 1)

断限、标目和编次,是关于史书内部全面安排的体例。

断限,是说断于何时,限于何代,是史书所记史事的起讫年代。晋武帝时,“朝廷议立晋书限断”,荀勖、王瓒、贾谧三人各提出一种意见,发生争执,一直闹到晋惠帝即位后,“更使议之”,才得到解决[21]。所谓“限断”,也就是断限。这是史书上提出断限的第一次的明确记载。事实上,断限的思想和运用比这早得多。司马迁在《史记》全书最后的一句话是:“余述历黄帝以来至太初而讫,百三十篇。”这里讲的就是断限。班固说他的《汉书》,“起元高祖,终于孝平王莽之诛”,也交代了断限。其后,司马光著《资治通鉴》,“起周威烈王,讫于五代”,同样明确了本书的断限。这些,都是从全书总的断限来说的。如果从一部书的各个部分来看,或因需要阐述某些史事的渊源,或因需要补充前史之所阙,往往在局部上要突破全书的总的断限。《汉书》表、志,上溯周、秦;沈约《宋书》诸志,起自曹魏。刘知幾在《史通·断限》中对它们进行批评,认为是失于断限。其实,他的批评有些过分,未察前人深意。刘知幾还说到关于少数民族的史事“前撰已著,后修宜辍”,否则这不仅失于断限,甚至成了“骈指在手”、“附赘居身”,这也不能认为是正确的看法。史书断限,各有通观全局,求其大体。

史书断限,各有标准。古代史家断限的标准往往为的是明“正闰”、辨“僭伪”、定正统。班彪著《王命论》,主张“汉德承尧”,班固也提出“汉绍尧运”,这是在给汉皇朝定正统。上引荀勖、王瓒、贾谧三人为晋书断限发生争论,实质是以魏为正统还是以晋为正统的争论。宋元时期,这种以“正统”为断限标准的观念,有更突出的表现。直到二十世纪,出现了以社会发展阶段的性质作为断限标准的历史著作,传统的断限标准才被新的断限标准所代替。

标目,是在一部书内,按照不同的内容分别标出来的。先秦人著作,很少书名,但有篇名,这往往是取篇首的几个字命名的,不是按内容标目。汉人著作才有按每篇内容标目的。司马迁的书在他生前虽还没有《史记》的名称,但书中各篇已各有标目了。

编次,即编辑撰次之意,这是指史书在内容上的分类和顺序上的编排。史书的编次,是受史家的历史见解支配的。司马迁撰《项羽本纪》,置于《秦始皇本纪》和《高祖本纪》之间,是为了肯定项羽在秦汉之际的历史作用。陈寿著《三国志》,以曹魏为纪,蜀、吴为传,形式上是以魏为正统;但他分叙三国史事,蜀、吴二主虽以传名,实为纪体,以显示出“三国”格局。杜佑的《通典》,以《食货》为首,表明作者对经济制度在历史中的重要地位有较深刻的认识。刘知幾《史通·编次》主张东汉历史应为更始立纪,批评《三国志·蜀书》不当“首标二牧(指刘焉、刘璋),次列先主(指刘备)”。这些,都是撰述者或评论者的历史见解在史书编次上的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