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方志和稗史(1 / 1)

一、方志的兴盛

方志编纂的发展、走向兴盛,以及习惯上称为稗史或野史的历史笔记繁多,是明代史学向社会深层发展的一个突出的标志。方志出于官修,并已为各级政权组织所重视,具有广泛的社会性;稗史出于私家,作者和著作的大量涌现,都是前所未有的。它们在明代史学发展上占有重要的位置。

中国方志起源很早,在汉代已有了方志撰述。[36]方志经魏晋南北朝和唐宋的发展,至元明清而走向它的全盛时期。明代的方志,正处在这个不断发展的全盛时期的中间阶段。据近年出版的《中国地方志联合书目》著录,明代方志有900多种,而其实际撰述之数当不止于此。

明代方志撰述的成就,首先在于它获得了广泛的社会性。这种广泛的社会性的获得,离不开各地经济、文化的发展,也同修史传统尤其是修志传统的发展有关,而全国区域总志的编纂则成为它的直接推动力。自洪武至天顺间,明朝统治者对编纂全国总志抓得很紧。洪武三年(1370),“诏儒士魏俊民等类编天下州郡地理形势、降附颠末为书”[37]。同年十二月成书,名《大明志书》(书佚不传),记“天下行省十二,府一百二十,州一百八,县八百八十七,安抚司三,长官司一”[38]。洪武十六年(1383),“诏天下都司上卫所、城池、地理、山川、关津、亭堠、水陆道路、仓库”;次年,令“朝觐官上土地、人民图”[39]。明成祖于永乐十六年(1418)诏修《天下郡县志书》,责成专人领其事,并命礼部“遣官遍诣郡县博采事迹及旧志书”[40]。这次撰述虽未取得最终成果,但永乐朝两次颁发修志条例,对促进修志工作产生了积极的影响。条例确定志书内容应包括建置沿革、分野疆域、城池、山川、坊郭、镇市、土产、贡赋、风俗、户口、学校、军卫、郡县廨舍、寺观、祠庙、桥梁、古迹、宦迹、人物、仙释、杂志、诗文等目。这促进了方志在内容上的规范化。此后,有代宗朝于景泰七年(1456)撰成的《寰宇通志》,凡38目、119卷,由陈循等主修;有英宗朝于天顺五年(1461)撰成的《大明一统志》,凡19目、90卷,由李贤等主修。以上两书,皆依两京、十三布政使司编次,分记各目有关内容,是流传至今的两部明代全国总志。全国总志的频频编纂和不断向地方“征志”,推动了各府、州、县的修志工作,时人谓之曰:“今天下自国史外,郡邑莫不有志。”[41]这话道出了方志的重要地位和广泛的社会性。不少州、县志屡有改修、增修,修志成为传统。

明代在方志撰述上的另一特点,是省志撰述的创制和定型。省志,是各布政使司的通志,当时多以“通志”为名,也有称“总志”、“志书”或其他名称。明代十三布政使司,俗称十三省,故通志实为省志的专称。《明史·艺文志》地理类著录了《山西通志》、《山东通志》、《河南通志》等10余种,而现存明代各种通志要多于这个数目。有的通志一修再修,以至于三修,可见通志的修撰已受到地方大吏的普遍重视。这在方志编纂上,反映了人们对于区域的自然状况、社会历史状况的视野扩大了,是修志工作新发展的一个标志。从政治上看,通志是全国总志和府、州、县志的中间环节,它对人们思想上和心理上的作用,有利于增强历史意识和维护国家统一。

明代在方志撰述上还有一个特点,是开创了边关志、边镇志、卫志这一方面的方志门类。这当然是军事上的需要,但它扩大了方志的内容,也充分证明了修志的现实意义。《明史·艺文志》地理类著录这类方志,有郑汝璧《延绥镇志》8卷、刘敏宽《延镇图说》2卷、刘效祖《四镇三关志》12卷、苏祐《三关纪要》3卷、詹荣《山海关志》8卷、许论《九边图论》3卷、魏焕《九边通考》10卷、霍冀《九边图说》1卷、范守己《筹边图记》3卷、刘昌《两镇边关图说》2卷、翁万达《宣大山西诸边图》1卷、杨一葵《云中边略》4卷、杨时宁《大同镇图说》3卷、张雨《全陕边政考》12卷,及《天津三卫志》、《岷州卫志》、《洮州卫志》、《甘州卫志》、《潼关卫志》、《兴隆卫志》等。其中,《四镇三关志》记蓟、昌、保、辽四镇和居庸、紫荆、山海三关,分建置、形胜、军旅、粮饷、骑乘、经略、制疏、职官、才贤、夷部十考;《山海关志》有地理、关隘、建置、官师、田赋、人物、祠祀、选举诸目,并有附图;还有《明史·艺文志》未著录的郑晓《九边图志》等,都是知名的边关边镇志。[42]

明代的方志撰述中也包含着关于方志的一些理论上的认识,它们散见于不少方志的序文中,因而大多是零星的和片断的。如果把有关的序文选辑成编,还是多少可以看到这种理论上的进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