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正史和会要(1 / 1)

一、《旧五代史》和《新五代史》

宋代史家在正史撰述方面的成就,主要有《五代史》、《五代史记》和《唐书》。后人为区别这两部五代史著作,称《五代史》为《旧五代史》,而称《五代史记》为《新五代史》;为区别五代所修《唐书》和宋修《唐书》,称前者为《旧唐书》,而称后者为《新唐书》。这三部正史都撰于北宋时期,成书时间也都早于《资治通鉴》。

《旧五代史》150卷,北宋初年薛居正(912—981)奉诏监修,卢多逊(934—985)、扈蒙(915—986)、李穆(928—984)、张澹(917—974)、李昉(925—996)等同撰。因记述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五朝史事,故当时称《五代史》或《梁唐晋汉周书》。

开宝六年(973)四月,宋太祖诏修五代史,指出:“唐李以来,兴亡相继,非青编之所纪,使后世何以观?近属乱离,未遑纂集,将使垂楷模于百代,必须正褒贬于一时。宜委近臣,俾尊厥职。”[55]至次年闰十月,历时一年半,全书修成,奏上,受到宋太祖的重视。

《旧五代史》记事,始于开平元年(907)朱温称帝建立后梁,而在书首以两卷的篇幅追叙唐末黄巢起义后的政治形势及朱温的活动,迄于后周显德七年(960)赵匡胤在陈桥驿发动军变,后周灭亡。所记约八十五年史事,而以五代时期的历史为主。全书包括:

——梁书24卷,含本纪10卷、列传(包括后妃、宗室列传,下同)14卷;

——唐书50卷,含本纪24卷、列传26卷;

——晋书24卷,含本纪11卷、列传13卷;

——汉书11卷,含本纪5卷、列传6卷;

——周书22卷,含本纪11卷、列传11卷;

——世袭列传2卷、僭伪列传3卷,记与五代大致同时存在的“十国”史事;

——外国列传2卷,记契丹、吐蕃等少数民族史事;

——志12卷,含天文、历、五行、礼、乐、食货、刑法、选举、职官、郡县10志,记五代时期的典章制度和自然现象。

《旧五代史》行于两宋,元代以后逐渐不行于世,清修《四库全书》时即无原本可据。上面所列其结构、卷帙,以及现今流传的本子,是四库馆臣邵晋涵等从明《永乐大典》中辑录编次,又以《册府元龟》、《资治通鉴考异》等所引用的《旧五代史》材料做补充而成。

在编纂上看,《旧五代史》以五代史事相次,不同于《三国志》的“三国”分述,也不同于梁、陈、齐、周、隋“五代史”各自独立成书,而且还有世袭、僭伪列传记述“五代”以外的“十国”史事。这是它的特点。它在10篇志中,立《选举志》,以明“审官取士之方”,这是受到《通典》的启发而在正史的志中属于首创。总的说来,《旧五代史》在反映五代十国这个很特殊的历史时期的历史方面,是做出了成绩的。

《旧五代史》多取材于五代实录,撰者又多是五代仕进之士,修撰时间去五代之亡不远,故资料丰富,叙致详赡。纪之详,志之备,是它在内容上的两个特点。其纪,五代共为61卷,内中《唐书·明宗纪》长达10卷、《梁书·太祖纪》有7卷、《晋书·高祖纪》和《周书·世宗纪》都是6卷。这在正史中是不多见的。其志,以食货、刑法、选举、职官、郡县等志比较重要。《食货志》写出了对赋役、田租的整顿,《刑法志》写出了刑法的紊乱和整饬,《选举志》记载了五代“审官取士之方”,《职官志》记载了五代之命官及其“厘革升降”的情况,《郡县志》反映了这个时期地理建置的变迁而以后唐最详。《旧五代史》以五代为正统,故在撰述思想上以“十国”为世家、载记、僭伪看待,这对当时的史家来说,是很自然的。但它多少记述了“十国”史事,反映了作者对这一时期历史尚有一个全局处置的观念。它对少数民族史事的记载特详于契丹,这是当时的民族关系和政治形势使然。

薛居正等人反映在《旧五代史》中的历史思想是苍白的和矛盾的。于诸本纪后论,反复称说“天命”和历史比喻的失当,是其苍白的方面。纪、传史论对历史经验的总结和对历史人物的评价,虽不无精当之笔,但大多陷于自相矛盾而难得提出深刻的历史见解。这一方面和撰者多出身于五代仕宦有关,另一方面也是成书过速,未及做深入思考所致。

北宋中期,欧阳修以一人之力撰成《五代史记》74卷,此即后人所谓《新五代史》。欧阳修(1007—1072),字永叔,号醉翁,晚年号“六一居士”,吉州庐陵(今江西吉安)人。进士出身,历仕仁宗、英宗、神宗三朝,累官至枢密副使,参知政事。欧阳修以18年工夫撰写此书,于仁宗皇祐五年(1053)基本完稿,而此后仍有不断修改。死后,其书乃行于世。时上距《旧五代史》成书,已近百年。

欧阳修撰《新五代史》着意于表达自己的撰述思想。他在致友人的信中谈到“五代纪传”时说:“铨次去取,须有义例;论议褒贬,此岂易当?”[56]其书重在“义例”和“褒贬”,这也是时人的评论。陈师锡《五代史记序》批评以往的五代史著作“或文采不足以耀无穷,道学不足以继述作”;认为,“惟庐陵欧阳公慨然以自任,盖潜心累年,而后成书。其事迹实录详于旧记,而褒贬义例,仰师《春秋》,由迁、固而来,未之有也”。这里说的“褒贬义例,仰师《春秋》”,正是欧阳修的撰述主旨。《新五代史》之师法《春秋》,反映在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以五代为乱世而比于春秋时期,故“父子骨肉之恩几何其不绝矣”,“夫妇之义几何其不乖而不至于禽兽矣”,“礼乐刑政几何其不坏矣”,“中国几何其不夷狄矣”[57]。另一个方面是以史法明道义,以正乱世之非,用当时人的话来说是贯彻“道学”的要求。故作者于《新五代史》卷九后论中,不惮其烦地解释“余书‘封子重贵为郑王’,又书‘追封皇伯敬儒为宋王’者,岂无意哉”这句话,并两次引用礼书以证其说。《新五代史》独创《家人传》,意在揭示“亲疏嫡庶乱矣”[58]。欧阳修论评价五代时期的历史人物说:“孟子谓‘春秋无义战’,予亦以为五代无全臣。无者,非无一人,盖仅有之耳,余得死节之士三人焉。其仕不及于二代者,各以其国系之,作《梁唐晋汉周臣传》。其余仕非一代,不可以国系之者,作《杂传》。夫入于‘杂’,诚君子之所羞,而一代之臣未必皆可贵也,览者详其善恶焉。”[59]孔子修《春秋》,其属辞,有一定的例,但孔子是否一字褒贬、微言大义,历来有不同的看法。而这里,欧阳修是真正要在历史撰述上寓褒贬于一字之中了。所有这些,在历史思想上和历史撰述上,都没有什么重要的意义。当然,这反映了一个时代的某种思想对于史学的影响。

《新五代史》在撰述形式上,改变了《旧五代史》以各朝君臣纪传相次的体例,而采用李延寿《南史》、《北史》的体例,通叙五代之史,按历朝之本纪(12卷)、家人传(8卷)、大臣传(11卷)、类传(7卷)、杂传(19卷)编次;还有《司天考》(2卷)、《职方考》(1卷),记天文与方镇军名;世家(10卷)及年谱(1卷),记“十国”史事;四夷附录(3卷),记少数民族。《新五代史》晚出,故吸收了一些新见的资料,取材范围较宽;它又成于一人之手,经过多年推敲、锤炼,故体例严谨,史笔凝练。这两点是它的长处。但其伤于过简,叙事难得丰赡,从而削弱了史书应有的分量。这是它不如《旧五代史》的地方。

《新五代史》的史论,除了有师法《春秋》,重在褒贬的一面,也还有反映出作者深刻的历史见解的一面。如《唐本纪·明宗》后论引康澄上疏言时事之言:“为国者有不足惧者五,深可畏者六:三辰失行不足惧,天象变见不足惧,小人讹言不足惧,山崩川竭不足惧,水旱虫蝗不足惧也;贤士藏匿深可畏,四民迁业深可畏,上下相徇深可畏,廉耻道消深可畏,毁誉乱真深可畏,直言不闻深可畏也。”欧阳修接着说:“然澄之言,岂止一时之病,凡为国者,可不戒哉!”这表明他不仅对康澄之言而且对历史的深刻理解。《唐本纪·废帝》后论说:“君臣之际,可谓难哉!盖明者虑于未萌而前知,暗者告以将及而不惧,故先事而言,则虽忠而不信,事至而悔,其可及乎?”这是道出了诤谏与纳谏之间的复杂关系,在封建统治集团中具有普遍性。他论“十国”的成败得失时指出:“蜀险而富,汉险而贫,贫能自强,富者先亡。”[60]他论历史上的民族关系说:“自古夷狄之于中国,有道未必服,无道未必不来,盖自因其衰盛。”[61]这些看法,都具有朴素的辩证因素。在《旧五代史》的苍白的史论衬托下,《新五代史》的许多史论都显得光彩夺目。

两宋时期,《旧五代史》和《新五代史》并行于世。至金章宗泰和七年(1207)则明令“新定学令内,削去薛居正《五代史》,止用欧阳修所撰”[62]。今天看来,二史各有长短,实未可偏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