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郑樵撰《通志》
司马迁创纪传体通史、班固撰纪传体皇朝史,此后纪传体史书的撰述受到历代史家的重视。魏晋南北朝至唐初,断代的纪传体史书获得丰硕成果,但从唐初所修八部正史来看,除在个别问题上,它们已很难有更大的进展。五代及北宋所修几部正史,大致也属于这种情况。纪传体史书还有没有生命力?它是否还会有新的创造?南宋史家郑樵所著《通志》一书,对此做了肯定的回答。
第二阶段,从绍兴十九年(1149)至绍兴二十八年(1158),郑樵在家乡一面继续著述,一面从事讲学,“从者二百余人”,被时人称为夹漈先生。这个时期,是他撰述《通志》一书最紧张的年月。郑樵一生的史学活动主要是在绍兴年间。他早在绍兴初年便已知名,为当时宰相赵鼎、张浚所器重。后经侍讲王纶、贺允中向宋高宗推荐,郑樵在绍兴二十八年得到“召对”的机会,“因言班固以来历代为史之非”。宋高宗很赏识他,说:“闻卿名久矣,敷陈古学,自成一家,何相见之晚耶?”在这次“召对”中,郑樵奏上他的《修史大例》即《通志》的撰述计划,并希望能够阅读皇家藏书。但朝廷并没有重用他,授他右迪功郎、礼兵部架阁之职,这是一个从九品的小官。不久又被他人所劾,改为监潭州(今湖南长沙)南岳庙,“给札归抄所著《通志》”。郑樵阅读皇家秘阁藏书的愿望未能实现。自此以后至绍兴三十一年(1161),是第三阶段,郑樵撰成《通志》全书上奏朝廷,并升任枢密院编修官,旋兼摄检评诸房文字。此时,郑樵提出一个撰述计划,请修撰金朝完颜亮正隆年间(1156—1161)的官制,以便同南宋官制做比较,同时再次提出“入秘书省翻阅书籍”的要求,但他的这个目的最终未能达到。绍兴三十二年(1162),宋高宗“命以《通志》进”,然而命下之日,郑樵已在家乡病故。
郑樵一生与宦途无缘,亦终未借重皇家藏书,但他还是撰成了《通志》这部巨著。司马光《进〈资治通鉴〉表》称:“臣之精力,尽于此书。”郑樵毕生精力,也可以说是尽于《通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