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爱生命和生命至上主义(1 / 1)

哲学心语 陈先达 754 字 22天前

我是无神论者,我不信仰任何宗教。我不是从宗教角度理解这个问题。无论是要求为宗教信仰而献出生命,还是求神保佑生命,都与我的哲学信仰相悖。但我还是要说,人既然生存,就要生存得更好、更幸福,使生命更具价值和意义。因而,我反对悲观主义、反对对人的生命持冷漠态度的各种各样的唯利是图主义、金钱至上主义。

生命对个人是重要的,因为它是唯一的,不会重复。生命对社会是重要的,因为有生命的个人是社会存在的条件和前提。我不是宗教徒,我不宣扬什么众生平等,上天有好生之德之类的宗教教义或宗教化的道德教条。但我还是主张,无论是政府还是社会,都应该关注个体的生命,应该尽可能地保护人的生命。要比重视财富更重视人的生命,这体现了我们社会主义制度的人道性质。恩格斯在《英国工人阶级状况》中曾愤怒地抨击资本主义为利润而不惜牺牲工人特别是女工与童工的健康和生命的现象。在我们国家,也有企业发生打工仔、打工妹因无劳动保护中毒死亡或因锁门而死于火灾的事。这种资本主义早期原始积累的方式,与我们社会主义制度是不相容的。

▲ 学生为我祝寿,摄于人民大学职工食堂餐厅。左一为杨耕,右一为郝立新,中为作者。每逢生日,学生均表示祝贺:“官高位退茶变冷,红颜易老星渐沉。莫看讲台三尺小,天涯海角多亲人。”教书的最大快乐是有学生。

生命现象是自然界普遍存在的,并非人类特有的。因而如何对待非人类的生命现象,既是环保问题,也是环境伦理学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在这个问题上,马克思主义者既不能持宗教原则也不能持泛道德原则。

我们要热爱自然,当然包括自然界的生命现象。这是保持自然界多样性所不可缺少的。我们在这个问题上坚持的是科学与价值相统一的原则。从科学的角度说,凡是有利于保持自然生态,有利于人类生存环境的生命现象,都应该保护。凡是无害于人类生存的一切生命也应该保护。这样有利于自然的生态平衡。但不利于人类生存的生命现象,当然要依据自然生态平衡的需要适量消除。在这方面,我们是功利主义,人类功利主义。我们不是从抽象生命主义出发,而是从自然的生态相对平衡出发。我们不是生命至上论,而是生态平衡论。它的依据是科学,是自然规律,而不是抽象的道德原则。

当然,在马克思主义生命观中同时就包含着价值原则。因为平衡与否是以有利于人类自身的生存为标准和尺度的。如果把珍惜生命弄成自然界一草一木、一虫一兽都动不得,那人类何以生存?这种生命至上论,首先就是不珍惜人类自身的生命。正因为这样,我不完全同意法国人道主义者史怀哲的生命伦理学观点。他呼吁全人类要重视尊重生命的伦理。这种伦理,反对将所有生物分为有价值的与没有价值的、高等的与低等的。他说,“这标准是纯主观的”。说到这里为止,当然有一定的合理性,可他强调,“我们要对一切具有生存意志的生命采取尊重态度,就像对自己一样。这时候,我们便进入另一种迥然不同的人生境界”。这就从生态伦理一脚跨入到宗教。史怀哲这种关于善恶的标准,就是生命至上主义的标准。善,就是爱护并促进生命,把具有发展能力的生命提升到最有价值的地位。恶,就是伤害并破坏生命的发展。这是区分善恶绝对需要考虑的原则。至于与人类存在的关系则不在他的考虑之列。作为一个宗教徒,我们对他的这种说法并不苛求。可从人与自然的关系看,人类对自身的外部存在物采取何种态度,无论是无生命的还是有生命的物种都必须有利于人类自身的存在和发展。我们反对虐待动物,反对破坏人与自然的和谐是完全正确的。但一切生命都至高至贵的生命至上主义,实际上是对人类自身生命的轻蔑。事实上也行不通,人仍然要依靠食用某些动物和植物而生存,也就是说,要不断消灭一些生命来维持人类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