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科取士(1 / 1)

隋炀帝大修文治的最突出成就恐怕要算举办科举,创立进士科了。这一伟大变革使我国古代选官方式发生了历史性转折,从而深刻地影响到社会政治的各个方面,并对唐宋以后的历史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但科举制的产生也有其深刻的社会历史文化背景,它是直接由汉魏晋南北朝以来的察举制发展而来,至隋文帝废除九品中正制,新的选官方式按照封建官僚体制内部的发展规律也就必然要产生。对此,隋朝两代帝王都做了许多有益的创革,到唐宋时代科举遂成为选官体制的主流。

隋炀帝创立进士科,其功不可没。

随着门阀制度的衰落,选官制度至隋时面临着改革的必要性。在隋之前,我国古代选官方式先后曾出现过贵族世卿世禄制、征辟察举制、九品中正制等,均在不同时期占据过主导地位。

隋建立后,如何选拔新政权的官吏,自然是新君隋文帝的要务,开皇二年(582)正月甲戌(三十日),隋文帝“诏举贤良”。开皇七年(587)正月乙未(二十日),文帝又“制诸州岁贡三人”。学者刘焯开皇时“以儒学知名,为州博士,刺史赵哭引为从事,举秀才,射策甲科”。崔赜开皇初由秦王杨俊荐举, “射策高第”,授校书郎。王贞由汴州刺史樊叔略引为主簿, “后举秀才,授县尉”。窦威由内史令李德林“举秀异,射策甲科,拜秘书郎”。又有韦云起“隋开皇中明经举,授符玺直长”。开皇十八年(598)七月丙子(初七),隋文帝又下诏: “京官五品已上,总管刺史,以志行修谨,清平干济二科举人。”看来隋文帝旨在恢复汉代的察举制,所察者孝廉、秀才,被举者要“射策”,即考试才能“高第”,但仍须由州县或中央官员的荐举,并设立了每年岁贡三人的常贡,科目则有“甲科、秀才、明经、志行修谨、清平干济”等名目。举后即授官,所谓射策高第。开皇末年,贺德仁由仆射杨素推荐,授豫章王府记室参军;温彦博由秦王杨俊举荐,授文林郎;其兄温大有仁寿中因尚书右丞李纲表荐,授羽骑尉;高俭仁寿中“举文才甲科,补治礼郎”。有杜正伦者,仁寿中与兄正玄、正藏一家三兄弟“俱以秀才擢第”。以上人才的涌出,既有举荐,也有考试,这标志着察举向科举的转化。

仁寿二年(602)七月丙戌(初十),隋文帝又“诏内外官各举所知”。

仁寿三年(603)七月丁卯(三十日),文帝又下诏选拔人才,其令州县,“搜扬贤哲,皆取明知今古,通识治乱,究政教之本,达礼乐之源。不限多少,不得不举,限以三旬,咸令进路,征召将送,必须以礼”。所举包括隐迹江湖、洁身自好者,是全国范围大规模的推举人才。宰相苏威之子苏夔开皇时因议乐得罪在家,逢此时文帝下诏举天下“达礼乐之源”者,于仁寿末年被雍州牧、杨广之子晋王杨昭所举, “与诸州所举五十余人谒见”了文帝,文帝对他最为满意。从诏书来看,隋文帝仁寿末年举荐人才的措置与开皇初已大有不同,一是贡举人数“不限多少”,凡有“闾阎秀异之士,乡曲博雅之儒”,不得不举。这些才士不一定出自贵族高官子弟,可以是闾阎乡曲之人,也可以是浪迹江湖者。开皇十六年(596)六月甲午(十三日),隋文帝曾“制工商不得进仕”,除工商户外,凡国家编户不问门第寒素,凡有才之人都可以举。“搜扬贤哲”, “各举所知”,就是要尽揽天下人才,这与科举制的精神是一致的。要中外官员举人,也不能简单地理解为仍为他荐,这里只是要他们分别负责中外制科报名事务,有才者闻风自往官府报名也是可以的,以使尽揽天下人才。虽然隋文帝旨在恢复汉代察举制,但经过七八百年的发展,其制度程式依照某种规律已向更新的形态发展,九品中正制衰落之后,察举制在隋唐之际发展为科举制已是顺其自然、水到渠成之事了。

由察举向科举的转折,关键在隋代,而其标志之一则在隋文帝废除九品中正制。有人以隋朝两代帝王恢复的是汉代察举而否认隋代科举制度的产生,把察举和科举看成为本质上截然不同的选官方式显然是误解。所谓科举制度,就是由国家设立科目,定期地进行统一招考,即“分科举人”“开科取士”,考中者得以入仕,察举制也要考试并分有科目,但其与科举不同在于察举制主要在荐举,考试是次要的。科举则关键在于考,是一种考选入仕的制度,南北朝后期南北政权都更重视举秀才考试,可以看作为科举制的萌芽,但九品中正荐举制度还存在,所以不能认为科举制已经成立。

隋炀帝是一个很有才学也最重视才学的皇帝,他认为自己当皇帝并不见得依靠皇族的血统,若以文才进行考试选举,也是非他莫属。这一方面表明他以才学自负;另一方面也表示炀帝对科举选士的热心。由此可见,隋炀帝是科举制度创立的关键人物。

作为一种选官制度,科举举人重在才能,分科公开考试,张榜公布成绩,得官的关键在通过考试,榜上有名。科举制以文辞和经术设科大比,士人之进退系于程文之科第。而世卿世禄制所重者为血统,征辟察举制重在德行,九品中正制重在门第。与科举于考场见高低相比,其他各种选官办法都显得不够公平。

隋炀帝对以门第平流进取坐享清官最看不起,即位后秉承其父遗策,着力打击门阀士族。

隋炀帝认为得官主要应依靠自己的才能,并着力搜刮才智之士。大业元年(605)正月,他下诏: “若有名行显著,操履修洁,及学业才能,一艺可取,咸宜采访,将身入朝。所在州县,以礼发遣。”同年闰七月,又诏曰:“方今宇宙平一,文轨攸同,十步之内,必有芳草,四海之内,岂无奇秀。诸在家及现入学者,若有笃志好古,耽悦典坟,学行优敏,堪膺时务,所在采访,是以名闻,即当随其器能,擢以不次。”在兴办学校,敦奖名教的同时,选拔优秀学人,随其才能,任以官职。

如何征召选拔人才呢?

大业三年(607)四月甲午(十六日),隋炀帝下了一道诏书:

天下之重,非独治所安,帝王之功,岂一士之略,自古明君哲后,立政经邦,何尝不选贤与能,收采幽滞。周称多士,汉号得人,常想前风,载怀钦伫,朕负房夙兴,冕旒待旦,引领岩谷,置以周行,冀与群才共康庶绩。而汇茅寂寞,投竿罕至,岂美璞韬采,未值良工,将介石在怀,确乎难拔?永鉴前哲,怃然兴叹?选层凡厥在位,譬诸股肱,若济巨川,义同舟楫。岂得保兹宠禄,晦尔所知,优游卒岁,甚非谓也。祁大夫之举善,良史以为至公,臧文仲之蔽贤,启父讥其窃位。求诸往古,非无褒贬,宜思进善,用匡寡薄。

夫孝悌有闻,人伦之本,德行敦厚,立身之基。或节义可称,或操履清洁,所以激贪厉俗,有益风化。强毅正直,执宪不挠,学业优敏,文才秀美,并为廊庙之用,实乃瑚琏之资。才堪将略,则拔之以御侮,膂力骁壮,则任之以爪牙,……文武有职事者,五品已上,宜令十科举人。有一于此,不必求备。朕当待以不次,随才升擢,其现任九品已上官者,不在举送之限。

这份诏令充分表达了隋炀帝思贤若渴之心,要征召天下贤才,包括垂钓的隐士都出来做官,以匡辅自己。应举的贤才应德才兼备。这里虽仍以道德为先,但实际上他看重的还是才能。隋炀帝要求地方官依令十科举人,十科是:孝悌有闻、德行敦厚、节义可称、操履清洁、强毅正直、执宪不挠、学业优敏、文才美秀、才堪将略、膂力骁壮。这里德、才各占一半,十科之中文才美秀一科,有人认为是进士科,为十科的重点,但只是推测。重德的目的是移风易俗,推行教化,如《隋书·孝义传》所举几个丁父忧哀毁骨立,养母以孝闻的孝子,都得到了皇帝表彰,却并没有授予实际理政的职事官,可见重德倡孝只是表面文章。两年以后,大业五年(609)六月,隋炀帝又下诏: “诸郡学业该通、才艺优洽,膂力骁壮、超绝等伦,在官勤奋、堪理政事,立性正直、不避强御,四科举人。”十科举人改为四科举人,减去的全是有关德行的科目,足以证明炀帝所重还在才能,其中“才艺优洽”,有人又认为可能与进士科有关。

十科举人向四科举人的变化,反映了隋选官向实际操作化方向转化,虽然其操作程式过程史书没载,无法得知其详,但可以肯定其中必包含着重大的变革,进士科大约在此时创立了。

隋以后,历代统治者都运用科举来选拔具有才学、见识和有能力的人才,将他们安排到各级行政部门,组成一个强有力的文官系统。科举把读书、考试、入仕三者联系在一起,使不少有识之士通过考试当了官,有了参与管理国家政务的机会,从而提高了国家机构管理人员的素质。科举又把权力、财富、地位和学识结合起来,造就了中国古代官僚重才重教育的优良传统。通过科举,皇帝把选官大权抓在自己手里,加强了全国政权的集中和统一。

明代初次来华的西方传教士利玛窦等人看到当时井然有序的科场考试,十分震惊和钦佩,认为中国是“文凭社会”,把“秀才”“举人”“进士”直译为“学士”“硕士”“博士”,并介绍给西方人,认为中国人的社会等级是以受教育的程度来划分的。的确,唐末宋初之时,由于科举兴盛,使东汉末年到魏晋南北朝直至隋唐都一直存在的门阀贵族阶级在中国社会最后消失了。

科举制打破门第、地域、年龄界限,具有相当大的开放性和一定程度的竞争性,学子通过考试公平竞争,优者当官,这在古代社会不能不说是一个公平的、公正的选官制度,为充分选拔人才提供了条件。历代科举也的确选拔了不少人才,如唐宋八大家等,宋以后宰相多进士出身,这些人虽不一定个个都是博学之士,但的确为巩固封建统治付出了心血。科举笼络了大批知识分子,也缓和了部分社会矛盾,使社会最低层的庶人也有机会通过考试步入统治阶级上层,为社会提供了合法状态下阶层流动的可能性,使统治阶级及其机构内部不断得到更新,从而更有活力,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统治的长期延续。科举制度的创立,对中国古代政治产生了巨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