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统兵权革军制(1 / 1)

《汉书·百官公卿表》中有这样的记载: “太尉,秦官,金印紫绶,掌武事。”

秦代白起、缭曾任国尉,即太尉。汉建立后,还置太尉官一职,例如高帝二年,卢绾为太尉;高帝十一年,绛侯周勃为太尉;惠帝六年置太尉,以周勃复为太尉;文帝元年十月,将军灌婴被任为太尉;景帝三年,周亚夫为太尉等。

汉武帝建元元年,曾以田蚡为太尉,次年罢免。“太尉,武帝建元二年省。元狩四年初置大司马,以冠将军之号。” “至武帝罢太尉,始置大司马以冠将军之号,非有印绶官属也。”可见大司马只是在将军名号一个称号,实际“非有印绶官属”,不能开府治事。

从建元二年省太尉以后,汉武帝时实际上没有管理军事方面的最高官员。武帝任命的大将军、骠骑将军、大司马又冠以侍中头衔,成了武帝的左右亲信,他们就成了直接隶属于武帝的军事将领。武帝本人才是军事方面的决策者、指挥者和最高统帅。

汉武帝在任命军事将领方面,有唯才是举的一面,同时又十分注意这些将领与皇室的关系,以保证将领们忠诚可靠、无二心。从汉武帝选择重要将领上可以看出其特点。

卫青、霍去病先为侍中,侍从武帝左右,后任命为将军,战功显赫,有卓越的指挥才能,被授大司马称号。卫青为皇后弟、霍去病为皇后外甥,他们为皇帝忠心效力,这就是武帝信任他们的一个因素。

公孙贺被重用,除“贺少为骑士,从军数有功”,武帝为太子时,贺为太子“舍人”为武帝所了解等因素外,和他是卫皇后的姐夫有关。

公孙敖为骑将军、合骑侯,除别的条件外,也和他对卫青有救命之恩有关,《汉书》卷五十五《卫青传》载卫青姊卫子夫“入宫幸上”,遭陈皇后妒,陈皇后母大长公主(武帝姑姑)“囚青,欲杀之,其友骑郎公孙敖与壮士往篡(夺取)之,故不得死”, “公孙敖由此益显”。公孙敖一生,四为将军,与大将军卫青的提携是分不开的。这是武帝提拔起来的一类将领的情况。

李广、李蔡、苏建等几朝老臣,如李广文帝十四年时以陇西良家子“从军击胡”,先后为郎、骑常侍;景帝时为骑郎将,吴楚七国反时为骁骑都尉,屡立战功,后为上谷、上郡、陇西、北地、雁门、云中太守。

武帝即位,以广为汉玉镂雕螭龙出廓珮佩名将,任未央(宫)卫尉,后为骁骑将军、右北平太守、郎中令、将军,随从大将军多次出击匈奴。广三子曰:当户、椒、敢,皆为郎。李敢从骠骑将军霍去病击匈奴有功,赐爵关内侯,代广为郎中令。

武帝时,李广、李敢父子两代都为郎中令,是武帝的近臣。李蔡乃李广从弟,文帝时与广为郎,景帝时积功至二千石,武帝元朔年间,为轻车将军,从大将军击匈奴右贤王有功,封乐安侯。李蔡历文、景、武三帝,也是三朝老臣。

苏建在武帝时以校尉从大将军击匈奴有功,封平陵侯,后以卫尉为游击将军,后为代郡太守。三子为郎,尤以次子苏武最为有名。张次公也属这一类将领,从其父张武善骑射,为景帝近幸即可看出。这些多年仕汉、世受国思的老臣,一般德才俱佳、忠贞不贰。

还有一类将领,如张骞、韩说、路博德、赵破奴等人,没世受国恩的家世渊源,而是他们自己的战功、业绩被提拔起来的。在汉武帝提拔起来的将军中,这类将军很多。

汉武帝时军法极严,军官的升降看其军功,军功主要是看在战场上斩杀、俘虏敌军有生力量人员、牛马羊等物资以及杀俘匈奴贵族级别高低和人数而定。这一点是主要的,也可以说是唯一的。

军事将领在这次战争中立功封侯,在下次战争中就因失败降为庶民。在军功面前人人平等的办法很大程度上激励了将士奋勇杀敌。

汉武帝通过慎择将军、严明赏罚等措施,培养选拔了一批以卫青、霍去病为代表的忠心为国并能英勇作战的将领。

《史记》卷一百一十一《卫将军骠骑列传》太史公曰: “苏建曾对我说: ‘我曾责备大将军至为尊贵,而天下的贤士大夫却不称赞,希望大将军能像古代名将一样招贤纳士,并以此来勉励自己。’大将军谢曰: ‘自魏其(窦婴)、武安(田蚡)之厚宾客(厚待宾客、培养私人势力),天子常切齿(痛恨),彼亲附士大夫,招贤绌不肖者,人主之柄也。人臣奉法遵职而已,何必去招贤纳士!’骠骑将军亦仿此意,其为将如此。”

这说明卫青、霍去病皆忠于皇帝、忠于国家,不贪图个人的权势。在这样两位最高将领的带领下,武帝建立起了一支忠诚可靠的军队。

“强干弱枝” “居重御轻”是汉王朝治军的传统方针,在这一方针的指引下,重视中央直接控制的京师及其周围精锐军队的建设,用来控制地方军队、巩固中央对各地的统治。汉武帝后强化这一方针,首先扩大、加强宫廷禁军。

汉代的宫廷禁军归郎中令(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光禄勋)统领。 “郎掌守门户、出充车骑,有议郎、中郎、侍郎、郎中,皆无员,多至千人。”

其中, “议郎、中郎秩(禄)比六百石” “中郎有五官、左、右三将,秩皆比二千石” “侍郎比四百石,郎中比三百石”“郎中有车、户、骑三将,秩皆比千石”。

可以看出,郎都是从秩比六百石到比三百石的官,种类有四种郎:议郎、中郎、侍郎、郎中其中“中郎”有五官、左、右三将, “郎中”有车、户、骑三将。

郎职能是“掌守门户,出充车骑”。这“多至千人”的郎就是武帝之前的宫廷禁军,主要职责是守护宫廷内的门户和侍卫。

《续汉书·百官志二》记载: “凡郎官皆主更直执戟,宿卫诸殿门,出充车骑,唯议郎不在直中。”

汉武帝时期,又有两支军队加入到了郎中令所辖的宫廷禁军之中。

一支叫期门军, “期门,掌执兵送从,武帝建元三年初置,比郎,无员,多至千人,有仆射,秩比二千石。平帝元始元年更名虎贲郎,置中郎将,秩比二千石”。 “建元三年,八九月中,与侍中常情武骑及陇西、北地良家子能骑射者,期诸殿门,故有期门之号,自此始”。

虽此可知期门军是武帝建元三年组建成的,其职能是“掌执兵(器)送从”,期门的成员地位与郎相似。期门也无固定的员额,人数“多至千人”。武帝时,期门的首领称仆射,秩比千石。期门组成人员是武帝身边的“侍中常侍武骑及陇西、北地良家子能骑射者”。

还有一支称为羽林军,其所以称为羽林,一说是取驰骑如羽之疾、如林之多;一说羽乃王者羽翼也;等等。“羽林掌送从,次期门,武帝太初元年初置,名曰建章营骑,后更名羽林骑。又取从军死事之子孙养羽林,官教以五兵,号曰羽林孤儿。”羽林有令、丞,宣帝令中郎将、骑都尉监羽林,秩比二千石。

武帝太初元年初置建章营骑,后更名羽林。关于羽林的人数,中郎将所属羽林郎为一百二十八人;羽林左骑主羽林九百人;与其相对称的羽林右骑应与此约相等。羽林军共约两千人。此外,尚有羽林孤儿,这些人由武帝时“从军死事”之子孙组成,官府教其使用弓矢、殳、矛、戈、戟五种兵器。《汉旧仪》说: “诸孤儿无数,父死子代,皆武帝时击胡死,子孙不能自治,养羽林宫。”这些孤儿长大又学会了各种兵器,自然就补充到羽林军内去了。

期门、羽林两支军队的主要来源是六郡良家子。 “汉兴,六郡良家子选给羽林、期门,以材力为官,名将多出焉。”注引师古曰: “六郡谓陇西、天水、安定、北地、上郡、西河。”此六郡“皆迫近戎狄,修习战备,崇上气力,以射猎为先”。

正是这种备战练武的习俗,使其成为期门、羽林禁军的主要来源地。期门、羽林是从六郡“良家子选给”的,那么什么是“良家子”呢?一般应是世代务农、个人及家庭均无历史问题的“良家”子弟。期门、羽林就出身于这种“良家子”。这些人不一定是富豪或高官,一般的农民子弟也可以被称为“良家子”。

汉武帝时除保留由郎组成的千余人的宫廷禁军外,增加了期门、羽林两支宫廷禁军,其中期门千余人,羽林约两千人。在总数约四千的宫廷禁军中,有约三千是汉武帝时新增加的。由此可看出汉武帝时宫廷禁军的力量是大大增强了。

汉代归卫尉掌管的“宫门卫屯兵”,守卫未央宫的称南军。中尉所掌管的负责守卫京师的军队称北军。武帝对南军、北军进行了改革。

对卫尉所属南军的改革。 “卫尉,秦官,掌宫门卫屯兵,有丞。属官有公车司马、卫士。旅贲三令丞。长乐、建章、甘泉卫尉皆掌其宫,职略同,不常置。”

卫尉掌管着宫门卫屯兵,称卫士,未央宫卫尉属官有“公车司马、卫士、旅贲三令丞”。公车司马负责天下上书及阙下征召等事宜。未央宫卫尉所属卫屯兵,称南军, “因未央宫在京师长安城内的南面,故称”。

另外,还有长乐、建章、甘泉卫尉负责这三宫的宫门卫屯兵。这三宫的卫屯兵也是南军的一部分。这种卫士由各郡服兵役的卒轮流调充,一年更换一次。汉武帝在大力扩充宫廷禁军的同时,对宫门卫士(南军)却加以减少。建元元年秋七月,诏曰: “卫士转置送迎二万人,其省万人。”

这就是说,充当卫士的卒每年“去故置新,常二万人”,武帝即位的当年就减省一万人。汉武帝这样做,可能是因为卫士是轮流服兵役的农民,并不是皇帝的侍从禁军。所以在减少卫士之后,就逐渐扩大宫廷禁军。

中尉所主北军的改革与新增七校尉。“中尉,秦官,掌徼循(巡察)京师。”这就是说中尉原来负责京师治安和中央的有关治安问题。例如,临江王刘荣曾因坐侵宗庙之地为宫。诣中尉府对簿,中尉郅都簿责讯王, “王恐,自杀”。再如淮南王谋不轨,武帝“使汉中尉宏即讯验王”。再如“长安左右宗室多暴犯法,于是上召宁成为中尉。宗世豪杰,皆人人惴恐”。

可见中尉职责是维护京师三辅地区和与中央有关的治安问题。因为中尉所辖屯兵在未央宫以北,与南军相对,所以称为北军。中尉“武帝大初元年更名执金吾,属官有中垒、寺互(管宦官的官府)、武库、都船四令丞。都船、武库有三丞,中垒两尉”。“吾者,御也,掌执金者以御非常。”师古曰: “天子出行,职主先导,从御非常。”

可见执金吾是管理治安和皇帝在长安出行时的保卫官员。武帝太初年把中尉改为执金吾后,属官有中垒。“中垒校尉掌北军垒门内,外掌西域”。

太初元年改中尉为执金吾时,把寺互(原属少府),也列在执金吾属下,寺互是与宦官有关的机构,可能负责处理皇帝在长安三辅行走时宦者服务的有关事情。

此外,汉武帝还设立了主管兵器的武库令和管理治水的都船令。从中尉改为执金吾后,执金吾的职责就是在京城长安负责皇帝的安全,不统领北军,北军专由中垒校尉统领。 “执金吾缇骑二百人,持戟五百二十人,舆服导从,光满道路,斯最壮矣。世祖(刘秀)叹曰: ‘仕官当作执金吾’。”

汉武帝时对北军的另一改革,就是设中垒校尉统领北军外,又增设了七校尉:其一,屯骑校尉掌骑士。其二,步兵校尉掌上林苑屯兵。其三,越骑校尉掌越骑。其四,长水校尉掌长水宣曲胡骑。其五,胡骑校尉,掌池阳胡骑,不常置。其六,射声校尉,掌待诏射声士。其七,虎贲校尉,掌轻车。如果连中垒校尉, “凡八校尉,皆武帝初置,有丞、司马”。这些校尉的“秩皆两千石”,也就是说与郡守同级。

汉武帝时新设七校尉,不仅是增置校尉扩充军队的问题,而且在改革军制方面具有重要意义,汉代的北军,包括汉高帝所置“掌京师城门屯兵”的城门校尉所属北军是由三辅地区农民充当正卒,服兵役一年,轮换更替。

武帝时新增的七校尉兵则属常备兵。 “武帝增置七校。盖选募精勇及胡越内附之人,比之期门、羽林,无复更代。而京师始有长从坐食之兵矣。” “武帝时有诸校尉,则常屯矣。”

这就是说这七校尉的兵不是从农民中征发的轮流服兵役的义务兵,而是精选招募来的常备兵。

“至武帝平百越,内增七校,外有楼船,皆岁时讲肄(习),修武备云。”这段记载对了解武帝增置七校尉的时间提供了依据。元鼎五年南越相吕嘉反,武帝令伏波将军路博德、楼船将军杨仆等击南越,元鼎六年(前111)平定南越,置南海九郡。

“武帝平百越”后才“内增七校,外有楼船”,时间应在元鼎六年以后的元封年间。至于新增七校尉的统兵人数,各校尉所属员吏为最少七十三人,最多一百五十七人,所领士卒一般为七百人,则七校尉共领士卒约五千余人。

汉武帝时期频频用兵,直接隶属中央的军队不多,因此总是不断征发地方军、谪戍与少数民族武装。

汉代中央常备军数量不大,但地方上郡、县有常备兵。边郡和大郡拥有军队可达万人。“边郡太守各将万骑。”小的郡有兵只有几千或更少。

地方郡国的军队,因各地地势不同,所以兵种不同。 “平地用车骑,山阻用材官,水泉用楼船。三者之兵种,各随其地势所宜。”这些兵种分为四种:轻车(车兵)、骑士(骑兵)、材官(步兵)、楼船士(水兵)。

“大抵金城、天水、陇西、安定、北地、上党、上郡多骑士;三河、颍川、沛郡、淮阳、汝南、巴蜀多材官;江淮以南多楼船士。”这些军队演兵习武,供郡国地方政府有事时用, “材官。骑士,岁时讲肄(学习),然其给事郡国”。

虽然如此,这些地方军队要随时听从中央政府的调遣。征发、调发时用的凭证有羽檄、虎符、节。高帝曾说: “吾以羽檄征天下兵。” “檄者,以木简为书,长尺二寸,用征召也。其有急事则加以鸟羽插之,示速疾也。”文帝前元二年(前178), “初与郡国守相为铜虎符”, “国家当发兵,遣使者至郡合符,符合乃受之”。

可以看出高帝是用羽檄征调天下军队的,文帝二年(前178)才开始与“郡国守相”用铜虎符征调天下军队。到武帝时,又开始用“节”征调军队。如武帝建元三年,闽越攻东匝,东瓯求救, “上(武帝)曰:吾新即位,不欲出虎符发兵郡国,乃遣严助以节发兵会稽。会稽太守欲拒法,不为法。助乃斩一司马,谕意旨,遂发兵”。这可能是第一次用“节”发兵,不合用虎符发兵的惯例,所以几乎被拒绝。

武帝时期,由于种种原因,征发地方士卒频繁是一特点。如建元三年, “河水决淮阳,汜郡十六,发卒十万救决河”。元光五年, “发巴蜀治西南夷道,又发卒万人治雁门险阻”。元鼎六年冬十月, “发陇西、天水、安定骑士及中尉,河南、河内卒十万人,征西羌,平之”,等等。

武帝时期边境战事频仍,在征兵制基础上又实行募兵。此外,还用种种其他办法扩大兵员,征发谪戍即其办法之一。所谓谪戍,就是国家征发有罪的吏、亡命、赘婿、贾人、有市籍的商人及其子孙这些有特殊身份的人,担任战争和戍边任务。 “谪,罚也”。故此,谪戍是带有惩罚性,强制性的措施。

秦始皇统一六国后,曾发谪戍实边,可见征发谪戍不是从汉代开始的。

汉武帝时期,由于边境多战事,中期以后农民逃亡者多,所以一而再地发谪兴修工程和远征、戍边。主要有:

武帝元狩三年(前120), “发谪吏穿昆明池”。“谪吏,吏有罪者,罚而役之”。昆明池“在长安西南,周回四十里。时越欲与汉用船战,遂乃大修昆明池”, “以习水战”。

元鼎五年(前112),南越王相吕嘉反,汉遣伏波将军路博德出桂阳,楼船将军杨仆出豫章,越人归汉者归义越候严为戈船将军出零陵,越人归汉者甲为下濑将军下苍梧, “皆将罪人,江淮以南楼船十万人”,又越人归汉者称“越驰义侯遗别将巴蜀罪人,发夜郎兵,下蚡柯江,咸会番禺(广州)”。

元封二年(前109),因“朝鲜王攻杀辽东都尉,乃募天下死罪击朝鲜”,又“遣楼船将军杨仆、左将军荀彘将应募罪人击朝鲜”。

元封六年(前105), “赦京师亡命令从军”, “亡命”即“脱名籍而逃”的没有户籍的人口。

太初元年(前104), “遣贰师将军李广利发天下谪民西征大宛”。谪民, “庶人之有罪谪者也”。“太初元年,以广利为贰师将军,发属国六千骑及郡国恶少年数万人以往”。

天汉元年(前100), “发谪戍屯五原”。

天汉四年(前97), “发天下七科谪”等出朔方。

可以看出,武帝时发天下谪戍,是汉代各帝中发谪戍最多的一位皇帝。谪戍中在七科谪之外,又增加了恶少年,实际成了八科。而七科中吏有罪。亡命、赘婿为三科;其他四科是:贾人、故有市籍、父母有市籍、大父母有市籍,这四科都是针对着商贾去的,说明汉武帝对商贾的打击是非常严酷的。

汉武帝不但通过告缗令剥夺商人的财产和经济地位,而且通过发七科谪剥夺商贾的政治地位,让人们把商贾视为一种下贱的职业。在汉代各皇帝中,汉武帝可以说是把抑商措施发展到了极致,但同时又允许商人做官,让商人加入封建官僚集团。

中国是多民族国家,用少数民族当兵先秦就已有之。汉高祖刘邦在楚汉战争就曾使用北方的“楼烦兵”、东南的“百越兵”等。

汉武帝时期,由于开疆拓土的胜利,管理。统辖的少数民族越来越多,在长期对匈奴战争中,匈奴贵族降汉的事件频频出现。在这种情形之下,汉武帝使用的少数民族将领和少数民族兵勇也就越来越多。

在与匈奴作战中,卫青统领的汉军中,就有少数民族将领,如公孙贺、公孙敖就是义渠胡人。匈奴相国赵信降汉,曾被封为翕侯,元朔六年(前123)为前将军,出击匈奴,战败,又降匈奴。

武帝在增置七校尉,其中有“越骑校尉掌越骑”, “越人内附,以为骑也”。又有长水校尉掌长水宣曲胡骑,师古曰“长水,胡名也。胡骑之屯于宣曲者。”“又有胡骑校尉,掌池阳胡骑,不常置”,师古曰“胡骑之屯池阳者也。”

在新置七校尉中,有三个校尉都是掌胡骑的,可见少数民族武装之重要。

在南方,武帝曾用越族将领领兵打仗。比如,元鼎五年(前112),南越吕嘉反时,武帝遣五路大军击南越,其中三路是由归汉的越人统领的。即: “归义越侯严为戈船将军”, “严故越人,降为归义侯”; “甲为下濑将军”, “甲,故越人归汉者”; “越驰义侯遗别将巴蜀罪人,发夜郎兵”,驰义侯遗, “亦越人也”。

五路大军中,有三路是由归汉的越人将领统领的。这些将领所统士卒除有夜郎兵之外,至少应有部分是越人组成的军队。“越人于水中有蛟龙之害,故置戈于船下”,因此归义越侯严为“戈船将军”。

“濑,湍也,吴越谓之濑’,因此“甲”被称为下濑将军。这也就是说“甲”所率的楼船军要从湍急的江水中行船,所以“甲”才被称为下濑(湍)将军。

从这些解释可以看出“严”和“甲”两位将军,一位船下置戈,一位要从湍急江水中行船,这都是越人之长技,所以他们的部下至少应有部分人是惯于行船的越人。

元狩三年,浑邪王降汉置五属国后,汉政权常征发属国骑兵从事军事征伐。管理属国的官职,称典属国。“典属国,秦官,掌蛮夷降者。武帝元狩三年浑邪王降,复增属国,置都尉。丞、候、千人。属官,九译令。”这一记载说明“典(掌管)属国”,秦代就设有此官,掌管归降的蛮夷。

从武帝元狩三年浑邪王降汉,才又增设属国,置都尉、丞、候、千人等官职;属官有“九译令”,负责翻译。

匈奴浑邪王率“四万余人来降,置五属国以处之”。此后,汉曾不断遣属国骑兵征伐。元狩四年漠北大战后武帝曾说“骠骑将军去病率师躬将所获荤允(匈奴)之士,绝大幕”等,说明这次大战霍去病曾率属国骑兵出征。

元封二年(前109),武帝“遣从票侯破奴将属国骑及郡兵数万以击胡,胡皆去。明年击破车师,虏楼兰王”。太初元年(前104), “以广利为贰师将军,发属国六千骑及郡国恶少年数万人”征伐大宛,等等。

可以看出汉武帝时期使用少数民族武装力量,南方主要使用越族的楼船兵(水军)、北方主要使用匈奴等族的骑兵。这对加强汉中央政权的军事力量无疑起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