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权意识高涨的今日,“自由”是每一个人追求的目标。人人讲求居住自由、婚姻自由、言论自由、通讯自由、新闻自由、学术自由、办学自由、信仰自由……什么都讲自由。如何才是真正的自由?个人真正的自由,应该立足“不妨害别人的自由”“不侵犯别人的自由”,以及“不践踏别人的自由”。
基于此,我们由以下四点来看“自由”的真正意义:
第一,自由者道德之根本
我们要讲自由,先要以道德作为根本,凡是合乎道德的事情都可以做,才是真自由。如不合乎道德,对人有害的事,则应该再三考虑,不能因为一己的自由,而去侵犯别人、损害别人,甚至践踏别人。这是欠缺道德观念,是自私的,不是自由的。
第二,自由者正义之选择
要自由,必须要选择正义、公德、合理。正义、公德即是俗话说的“天理”,合乎大众的,就是在“天理”的范围之内。因为天理之内享有的自由,才是真正的自由。如果逆天悖理,那是伤天害理,不是自由。
第三,自由者法律之保障
自由必须合乎法律的规范,法律保障每个人的自由,保障大众的自由。要社会大众都能享有普遍的自由、免于恐惧的自由、安居乐业的自由,才能称得上是自由的社会,自由的人生。如果违法犯纪,或是钻法律漏洞,以图自己之方便,那是违反道德及法令,不是自由。
第四,自由者规范之界限
自由要在道德的规范之内,要在法律的限制之内,而不是漫无边际的为所欲为。法律限制是公德,良心规范是私德,唯有在不逾越公、私两方面的规范下,享有的自由,才是真正的自由。
在过去专制时代,有志气的人认为,自由比生命还可贵,喊出“不自由毋宁死”的口号,进而争取人民在政治上的自由。自由确实很可贵,但绝不能因一己的自由,而伤害到别人。因此,自由应该立基于道德、正义、法律、规范之下,才是真正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