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法官”,不一定指在法院里评判执法的人,才叫作法官。平时,父母是家庭里的法官,老师是学校里的法官,大众是社会的法官。当然,法院里评断是非的法官,更是法官。不管身为哪一种法官,有以下四个要点提供参考:
第一,亲切倾听,有理能诉
有时候,儿女向父母解释,父母不听;学生向老师申诉,老师不听;当事人向社会大众说明,大众不听;法院里的被告,要向法官申诉,但有些法官态度显得厌烦,缺乏耐心,让那些初上法庭的人不敢讲话。因此,身为一个法官,必须态度和蔼,亲切倾听,让诉说者能把理由讲完,才能做公正的评判。
第二,温和发问,从容回答
即便是父母质问儿女,老师质问学生,法院里的法官质问被告,都要避免以“我是父母”“我是老师”“我是专家”“我懂法律”这种自大傲慢的态度对待人,或者用冷峻的面孔、严格的态度,要求对方回答。有时这样的质问,不仅很难让对方愿意回答问题,甚至会引起反效果。所以,做一个法官,发问要温和,才能让对方从容回答。
第三,冷静求证,免成冤狱
再明理的父母,也有不了解儿女的时候;聪明的老师,也不免有误解学生的时候;力求公平正直的法官,更要避免冤狱的产生。因此,无论是家庭中的父母,学校内的师长,或是法院里的法官,都要客观观察、冷静求证,才能免除错误评判的发生。
第四,公平审判,大家心服
宋朝的包拯,人称“包青天”,因为他不畏权贵,执法公正。所谓“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做一个法官最重要的是,在真理之前,一定要公平公正。因为不公平就失去了立场,不公平便无法让人服气。无论面对任何人,法官的审判要能明决,不可以另存私心。
法,可以维护一个人的权益;法,可以维系一个团体的和谐;因此身为法官者,这四个要点,值得注意。